云南省信鸽协会第7届省赛规程
2007-03-06 16:30:53
悦翔鸽舍
云南省信鸽协会第7届省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二、各赛区承办单位:1、昆明赛区:云南省信鸽协会;2、玉溪赛区:由玉溪市鸽协自定;3、曲靖赛区:由曲靖市鸽协自定;4、红河赛区:由红河州鸽协自定;5、大理赛区:由大理州鸽协自定;三、司放时间:20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四、司放级别:500公里级(承办单位必须达到500公里级)。五、司放地点:各赛区自选。六、报名及参赛条件:1、各赛区承办单位须在2007年3月15日前详细填写报名单,报云南省信鸽协会。2、参赛单位必须是云南省信鸽协会会员。3、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24代码的全国统一足环。七、参赛费用:单位会员向会员每羽收费不得超过10元,承办单位向单位会员收费每羽不得超过8元。八、比赛办法:1、在本赛区内符合500公里级距离的单位会员不得跨区参赛。2、比赛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云南省信鸽协会的有关规定。3、承办单位只组织500公里级竞赛,其它站次不得强行要求参加。4、报到有效期为两天,即放出次日20点止。5、各参赛单位,必须及时按承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制定出相应的训放计划发到会员手中。6、监放单一式二份,必须由放飞地点的协会监放,并请监放单位直接邮寄监放单一份给省鸽会。九、成绩上报:1、各赛区,参赛鸽不满800羽,撤消本届比赛,成绩不再上报。2、各赛区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10天内用表六“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把该赛区的有效归巢鸽前100名汇同表一“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五“信鸽查棚验鸽报告单”(前3名)上报云南省信鸽协会。3、各赛区必须在报表六上注明鸽主所属鸽会。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1、各赛区录取的单鸽赛前100名,由省鸽协发归巢证,并正式在刊物上公布成绩。2、各赛区前3名由省信鸽协会颁发奖杯一樽,4~6名发奖牌。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信鸽协会。 云 南 省 信 鸽 协 会 2007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