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衢州市一岁鸽大奖赛竞赛规程(草案)
2007-03-11 17:19:38
浙江省衢州市信鸽协会
2008年春季衢州市一岁鸽大奖赛竞赛规程草案一、 主办单位:衢州市信鸽协会二、 协办单位:衢州各市、县、直属鸽会及巨化信鸽协会三、 司放距离及地点:北线以衢州市为中心500公里,地点由固镇、淮安、盐城三地决赛站入笼抽签决定。四、 决赛时间:2008年5月,如遇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由各会会长协商决定。五、 参赛办法和条件:1、 本次大奖赛足环为本次比赛专用铝环加市发2007年全国统一环1000枚。2、 足环分每枚足环售价人民币53元整,足环成本为3元。3、 本次比赛不设资格赛。4、 本次比赛主副环号后四位必须对应,并且主副环不得有缺损,否则取消成绩。5、 本次比赛决赛时单独放飞,不得夹带其它参赛鸽,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活动,一切情况只得与会长、秘书长联系,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衢,如有违反纪律则严肃处理。6、 获奖鸽必须参加市鸽协组织拍卖,不参与拍卖将取消获奖鸽名次及奖金。每羽200元人民币起拍,如留拍仍按起拍价10%收费。拍卖所得90%归鸽主,10%归市鸽协。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 报到、验鸽办法:1、 本次比赛第一羽参赛鸽报到48小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七日内无鸽报到决赛入笼鸽平均分配奖金。2、 参赛鸽使用16880118报到,168报进后由各分会报到裁判将本会前十名向市裁判处(电话:3075215)报到,并在当天19——21时送市鸽协验鸽处(地址:荷花一路12号)验鸽。录取名次及录取名次后十名报进的信鸽必须在当晚19——21时送各分会验鸽处统一验鸽。3、 前名次鸽主,在比赛当天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市鸽会裁判的验棚,否则将取消名次并严肃处理。七、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1、 录取名次按售环情况取5%比例,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录取名次鸽发奖状。2、 奖金分配(人民币):参见2007年春季大奖赛奖金分配表。具体分配方案由足环发售结束后再行公布。3、 如果在报到有效期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所有获奖鸽平均分配。八、 本次比赛严格按照《2002年中国信鸽协会裁判法》执行,以上规程解释权归衢州市信鸽协会。发:直属信鸽协会 江山信鸽协会龙游信鸽协会常山信鸽协会巨化信鸽协会转发:各协会会员衢州市信鸽协会200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