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七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12-08-16 10:52:06
惠州市赛鸽协会、惠州市惠城区信鸽协会
关于转发《第七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惠城区信鸽协会、惠阳区信鸽协会、惠州豪翔信鸽俱乐部:
现将《2012年广东省信鸽竞赛规程的通知》全文转发,望各会
员单位认真领会,积极参赛。
全文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省属各市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江西永修
四、竞赛日期:2012年11月17日开笼司放
五、竞赛项目:400、500、600、700、800、900、1000(含1000以上)公里级单鸽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8月15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报到广东省信鸽协会。会员在集鸽时(羽数不限),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一)一式二份(如需会员自存填三份),其中一份市鸽协存查,另一份由司放裁判长携带到司放点交裁判长汇总上报到主办单位。
(二)参赛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信鸽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鸽主领有全国统一棚号者,参赛鸽应套有广东省信鸽协会发放的各年度CHN19全国统一足环(包括中鸽协纪念环),并备有配套足环证备查。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有关规定。
(二)采用鸽钟、信息台、电子扫描系统等方式报到,如采用最新科技方式报到,必须在竞赛一个月前向省鸽协申报,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采用GPS定位仪测量空距,竞赛起点以司放现场为座标,终点测量到户。
(四)各竞赛项目比赛归巢鸽以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以参赛鸽距离远者列前,如距离也出现相同,名次并列,下一名次取消。
(五)竞赛暗章由承办单位自行刻制,暗章字样必须在监放单上留底,并一同上报。密码环由承办单位择优选定。
(六)第七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裁判长由广东省鸽协委派。各参赛市鸽协设副裁判长一名,由该市鸽协提名,省鸽协批准产生。副裁判长执行裁判长委托,负责在本市组织集鸽运输和报到验棚等裁判工作。
(七)以省属各市信鸽协会为单位自行组织集鸽、运输。如某市鸽协为节省人力、物力,在征得邻近鸽协的同意接受下,可将鸽子送到邻近市鸽协委托集鸽和运输,同时,监放单、竞翔报名单一并委托邻近市鸽协交到省鸽协备查。
(八)各市鸽协应备足随车司放裁判员,并为司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证人、鸽安全按时抵达司放目的地。赛鸽应在11月16日23时前,抵达司放地永修报到。
(九)司放裁判长由裁判长选派(或裁判长兼任),司放裁判长与当地鸽协委派的监放裁判长(裁判员)共同实施司放监放工作。各市在场的裁判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一致,把司放工作做好。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集鸽,由临时竞翔小组共同商讨研究后再做决定,临时竞翔小组成员名单于赛前20天在广东省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布。赛鸽到达司放地点,由司放裁判长根据当地天气情况现场统一指挥。
(十)各竞赛项目赛鸽归巢报到限期:500公里2天,600公里3天,700公里4天,800公里5天,900-1000公里(含以上)10天,计算均以司放当日起算,广州日落时间30分钟后截止。
(十一)各市鸽协第一羽赛鸽归巢后应立即用电话向省鸽协报告。各项目全省第一名鸽需有当地鸽协的查棚验鸽报告单。
(十二)参赛鸽协在竞赛项目截止日期次日起7天之内,应将前10名赛鸽成绩填写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表7)1份、第一名查棚验鸽报告单(表五)、竞赛暗章字样寄到广东省鸽协收,过时未报作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永修各项目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四—十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市鸽协奖项和排名,由各市自定。
(三)按市鸽协监放单、竞翔报名单羽数统计,奖励参赛单位每羽参赛鸽一枚2013年全国统一足环。
九、经费:
各市鸽协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和在司放当地食宿费均由参赛单位自理。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广东省信鸽协会比赛项目报名表
报名单位:惠州市赛鸽协会 (盖章)
比 赛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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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赛(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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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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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广东省幼鸽500、700公里竞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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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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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广东省千公里幼鸽竞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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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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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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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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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参加全国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的单位,请认真领会中鸽协规程内容,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举办比赛和上报成绩。
本表格填写后,于8月15日之前快递或传真至省鸽协收。
省鸽协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305室
电话:83837436 83742781(传真)
广东省信鸽协会
201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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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文转发、通知》
惠州市赛鸽协会
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