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丰县2013年联翔幼鸽争霸赛规程
一、 秋季竟赛日程: 线路( 南)
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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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距(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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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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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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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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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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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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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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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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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5 日周六6-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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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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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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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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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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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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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 日周五晚19-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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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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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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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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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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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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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8 日周五晚19-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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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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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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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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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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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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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 日周五晚13-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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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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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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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幼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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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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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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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2 日周五下午12-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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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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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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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秋季奖励办法
1、前10名奖杯各一樽(由山东沂蒙赛鸽公棚提供)。奖状各一张。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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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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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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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至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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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三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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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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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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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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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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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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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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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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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公里幼鸽团体赛 取3名:奖杯各一樽
三、规程:
1、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含笫一羽归巢当天,如不能报满剩余奖金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3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每枚100元,录取名次:500公里取30羽名次(售环300枚后每增加5枚增加一个名次)。
2、资格站加盖印章到决赛成绩有效。协会验前三名赛鸽。
3、本次大奖赛设定为,幼鸽团体赛争霸杯,前3名奖杯各一樽,办法:10羽以上有权参加此次幼鸽团体赛,进入决赛获奖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该团体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所有大赛环信鸽资格赛、决赛均可享受本协会普赛奖项。
4、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决赛站,所有参赛鸽一律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参赛密码环条丢失,不清楚变认,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
5、所有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后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6、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发放百分之五十奖金,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
7、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名1000元,4-10名500元,11-30名以后200元。
8、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十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9、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咨询电话; 杨 军: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沛县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