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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柔情感动养鸽人 违章鸽棚主动拆除

2007-06-14 10:57:56 翔必赢鸽业

近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困扰行政机关9个多月、群众抱怨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郑某在法官的柔情感动下,自觉拆除了违章建筑。  去年4月20日,崇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某物业公司投诉,反映小区一住户郑某在天台搭建的鸽子棚属于违法建筑,该物业公司请求执法部门对此进行查处。崇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日对该投诉立案查处,去年12月2日又发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郑某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但郑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  去年12月28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12月31日,法院以特快专递向郑某邮寄送达申请执行书、听证权利告知书、异议复核通知书等,但郑某蛮横地表示:“拆鸽笼,本人决不同意”。  崇安法院承办法官在执行中得知,郑某已年过半百,患有冠心病,对养鸽有特别的癖好,情绪容易冲动,在摸清情况后,法官确定了执行该案以“思想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将合议庭对申请执行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合法性的审查结果即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规范依据的情况及时告知被执行人,果断地作出并送达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另一方面,主动上门,多渠道多方法地做工作。今年1月13日休息日,专门把郑某请到法院,从郑某养鸽时曾从竹梯上摔伤说起,要老郑注意安全,数小时的循循善诱,终于感动了老郑,郑某当即表示,2个月内自动拆除。  没到2个月,1月30日,郑某就提前拆除了违章建筑。至此,一起行政执法机关困扰、群众抱怨、历时9个多月的案件顺利执结。(游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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