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梅州市信鸽协会第三届“李梅龄杯”九江大奖赛通知
主办单位:梅州市信鸽协会
参赛单位:梅县信鸽协会、长盛信鸽协会、
五华信鸽协会、蕉岭信鸽协会
本次赛事得到以下单位的大力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从今届起“李梅岭杯”幼鸽环赛前3名免费请专业摄像师为爱鸽摄像并上梅州市信鸽网“李梅岭杯名人名鸽榜”。
一、比赛项目:九江站
1、“李梅龄杯”大奖赛
2、50元、100元、200元三项精英赛
二、比赛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三、发放足环时间:从即日起发放。(各参赛单位足环款必须在2015年3月1日以前上缴)
四、比赛规则: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会员应遵守本规则,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会员的鸽棚地址必须在梅州市范围内,参赛鸽需佩带2015年大奖赛环(环中托环反边必须在下面托住特比环)。入笼时填写报名单一份,贴好密码条上交市鸽会。报名单必须认真填写,错填、漏填、涂改成绩无效。各参赛鸽会必须认真输入电子环数据,错输、漏输成绩无效。足环如有质量问题,落笼时必须与裁判员说明,并由鸽会互派裁判员签名。
3、集鸽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10时。(26日早上放出)(如遇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需要改期,由市鸽会竞翔委员会协商决定。)
4、“李梅龄杯”大奖赛交表二份,其中一份贴密码环交市鸽会。
50元、100元、200元精英赛各交表一份。
5、各参赛鸽会必须在25日上午10时前将赛鸽送到东教场(原梅县体育局门口)加盖市鸽会暗章。
6、裁判员互派(集鸽、报到):裁判员由市鸽会指定互派;梅县 蕉岭;五华 长盛岭由市鸽会指定裁判员。
7、本次比赛赛鸽采用专车司放。
8、对虚报、乱报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一切比赛成绩。(司放当天,严禁练习、试打声讯台,否则成绩取消)
五、奖励办法:
1、“李梅龄杯”大奖赛:有效足环:2015-19-0131001~0131700,共700枚。每枚110元(含10元司放费)(其中:梅县鸽会0131001~0131300;长盛鸽会0131301~0131500;蕉岭鸽会0131501~0131600;五华鸽会0131601~0131700):奖前50名。前五名各奖奖杯一座,六至十名各奖奖牌一块。奖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500元;第六一~十名各2000元;第十一~二十名各1200元;第二十一~三十名各800元;第三十一~五十名各500元。
2、50元、100元、200元三项精英赛:总奖金各扣除5%费用外,各奖前1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奖金:第一名25%;第二名20%;第三名15%;第四名9%;第五名6%;第六~十名各5%。
六、报到方式:本次比赛采用科汇、润维自动电子扫描和声讯台报到两种方式。
1、当自动电子扫描器发生故障不扫描时,则采用声讯台报到,(用电话直接报到成绩无效);当电子扫描器发生故障不上传时,立即通知鸽会并将掌中宝连同归巢鸽到鸽会验证。
2、声讯台报到按各参赛鸽会声讯台报到办法报到为准。如声讯台记录发生重复报到时,按最后一次时间计算成绩。凡通过自动电子扫描器和声讯台报到的信鸽都必须在当天规定时间内持赛鸽及环标到各自鸽会验证,如无验证记录者,作虚报处理(成绩无效)。
3、互派报到裁判在报到结束后,将报到表复印,原件带回交市鸽会。(归巢报到顺序表要专项填写,密码条贴在此表上)
4、各参赛鸽会当第一羽信鸽归巢后,应立即向市鸽会报告(电话:2299232)前三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赛鸽及环标到各自鸽会验证(距报到点10公里内40分钟、11~20公里60分钟、21~40公里120分钟、41公里外180分钟)。其余归巢鸽,应在17时45分前持赛鸽到各参赛鸽会验证。
七、有效归巢时间:本次比赛有效归巢时间为司放后第二天中午12时结束。
1、本次大奖赛奖金设伯马制。如无赛鸽归巢,比赛自行终止。“李梅龄杯”大奖赛奖金按决赛站实际落笼数平均返还给会员。
2、50元、100元、200元精英赛如无参赛鸽归巢参赛费返还给会员;如参赛鸽归巢名次不足时则按归巢名次得相应名次奖金。
八、成绩计算:
1、排名按科汇、润维报到系统自动排名为准。
2、采用GPS(度、分、秒)测量到户,按分速计算成绩,如出现分速相同,则距离远者为前一名,若距离相同,则并列同名次,并空去下一名次,奖金平分。(如并列第4名则空去第5名,下一名为第6名)。当成绩计算产生冲突时,则由“科汇”系统成绩软件进行计算。
九、查棚:
赛鸽有效归巢期结束后第二天,由市鸽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指定或委派裁判员(2级以上)根据各参赛鸽会初算成绩到棚验鸽。
十、各参赛鸽会必须在比赛结束后,迅速对成绩进行确认,尽快将成绩报告市鸽会进行成绩排名。届时由各参赛鸽会派2名裁判员(2级以上)到市鸽会开表,确认成绩。
十一、拍卖:“李梅龄杯”大奖赛前30名、各项精英赛前3名必须参加市鸽会组织的拍卖,并收取15%拍卖费,否则不发奖金。(颁奖、拍卖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会员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书面向市鸽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梅州市信鸽协会。
网址:
http://mzsxgxh.saige.com
梅 州 市 信 鸽 协 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