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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鸽会2015年春季“龙湖杯”大奖赛竞赛规程

2015-04-11 17:35:36 汕头市龙湖区信鸽协会

汕头市龙湖鸽会2015年春季“龙湖杯”大奖赛竞赛规程 总奖金81万 一. 竞赛规程: 1.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参赛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按本规程执行。 2.必须认真填写竞翔报名单,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环名、年号、环号漏填、错填或涂改的该参赛鸽成绩无效。 3.采用先进电子自动报鸽系统,GPS定位;自动排名次(必须用中国移动卡)。比赛报鸽系统总台如出现故障中止一切比赛。 4.比赛直播成绩仅作参考(现场直播详细网址http://www.aj52.com),待鸽会查验、核对后才能最终确定成绩。 5.参赛者需在赛前检查鸽钟、GPS、GPRS卡等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可与鸽会联系,鸽会将协助解决。为必免各鸽舍因故停电而无法扫描采集数据,请各参赛会员事前准备电池备用。如集鸽扫描赛鸽报名时,参赛者没有谨慎扫描及核对足环与羽数;在赛前未检查设备,GPRS异常而导致赛鸽成绩无法上传、GPS实时扫描当前经纬度与鸽会记录经纬度不符者成绩无效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 6.凡鸽舍迁址又未经鸽会重新测距的参赛者,视同作弊,取消其比赛成绩。 7.赛鸽入笼将采取密封足环防弊措施,鸽主不得擅自拆除,凡看见足环上的任何一位足环号码,(该鸽视同失格)。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8.自训飞第一站起持鸽到鸽会集鸽统一上笼,如有缺站上笼该鸽按失格论处。 9.训赛时间表:(各站开笼时间为早上6时至8:30时,训放站风雨无改;预、决赛如施放日施放地天气,中雨,大雨,暴雨,改期顺延1天。小雨,阵雨不改期,如改期下站日期顺延。司放地司放日天气以http://www.weather.com.cn中国天气网白天天气,以集鸽日上午8时为准)。
地点 性质 集鸽时间,请准时
汫州 训飞 4月20日晚9-11时
东山 训飞 4月24日晚9--11时
漳州 训飞 4月28日晚9-11时
莆田 预赛 5月3日晚8-10时
福安 决赛 5月10日下午3-5时
地点 性质 集鸽时间,请准时
磊口 训飞 4月20日晚9-11时
田心 训飞 4月23日晚9-11时
葵谭 训飞 4月26日晚9-11时
后门 训飞 4月30日晚9-11时
惠阳 预赛 5月5日晚8-10时
台山 决赛 5月12日下午3-5时
                  10.训放站司放时间至当天19时30分止为有效分速,必须站站扫描上网,否则取消参赛资格(不计分速)。预赛、决赛有效分速(司放当天开笼2小时内公布有效分速)。例:预赛七点开笼,莆田司放坐标: 东经119.035800 北纬25.225200至本鸽会坐标东经116.42.3476北纬23.25.1097等于323.121公里,有效分速等于430.82或以上。 11.各站当天有效归巢鸽如达不到20羽(含20羽),奖金将由各站有效归巢鸽均分,指定赛、插花赛、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在大奖赛决赛前50名内(含50名)录取。50名内(含50名)如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无鸽归巢,参赛费由参加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如指定、插花赛无鸽归巢,参赛费返还参赛鸽主。决赛如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有“伯马”鸽,不足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12.大奖前十名,其他赛项前三名,鸽主必须提鸽来本部报到验鸽。大奖前三名,其他赛项前三名查棚、验鸽、测距,其余入赏鸽抽查验棚、验鸽、测距。 13. 验鸽时间:金平区、龙湖区80分钟、澄海区90分钟,潮安县及其它12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时间取消比赛成绩。 14.如因运输或遇其它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赛鸽伤亡,鸽会不负担赔偿责任。 15.比赛结束,成绩公告3日内,如无异议,发放奖金,比赛结束鸽会不再受理与本次比赛相关的一切事宜。 16.2015年春季比赛线路4月20日晚集鸽后抽签决定赛线(福安或台山)。集鸽时间请各会员准时。决赛站邀请随车监放员为预赛站大奖冠军鸽主;2015年春季预赛站邀请随车监放员为2015年元旦决赛站大奖冠军鸽主陈水雷,协会按司放员的标准给予补贴,若预赛大奖冠军鸽主不能随车监放,可由该鸽主委托一人监放,被委托人为冠军鸽主负责;欢迎鸽友报名随车监放,名额3人。 17.本规程解释权归汕头市龙湖区信鸽协会。咨询电话:88338986   二.细则: 1.2015年春季“龙湖杯”大奖赛足环总数1020套,正副环各一枚,号码列:510001-511020。 2.竞赛项目、参赛规定与奖励办法: ⑴大奖赛决赛:奖前5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第四至十名各奖奖牌。 奖金:冠军12万元;亚军6万元;季军4万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2万元,第11名至第50名各奖1万元。 ⑵预赛:奖前10名前三名各奖奖牌。 奖金:冠军2000元,亚军1400元,季军1000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800元。 ⑶团体赛:奖前4名。凡一鸽舍购买10枚足环为一团体(需连码尾数1-10),购买足环时需填表确认。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团体必须1羽或1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决赛如无鸽归巢,成绩按预赛有效归巢鸽计。 奖金:冠军2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6000元;第4名4000元。 ⑷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 ①   鸽王:应在4月20日交参赛表,同时确认选手鸽(每羽500元)。 ②  多关:第一站(汫州、磊口);第二站(东山、田心);第三站(漳州、葵谭)。每站每羽200元。 ③   站站加:每站每羽100元。 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获奖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60羽以内(含60羽)奖前3名,第1名奖50%,第2名30%,第3名20%。 60羽以上100羽以内(含100羽)奖前4名,第1名奖40%,第2名30%,第3名20%, 第4名10%。 100羽以上奖前6名,第1名奖35%,第2名25%,第3名20%,第4名至第5名各奖 10%。 ⑸双关赛成绩计算方法: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在当日有效分速内录取]和决赛[在获奖名次内录取]中的分速相加,总和高者为胜。如决赛无鸽归巢,按预赛成绩计算。 应在4月20日交参赛表,同时确认选手鸽(每羽500元)。奖励办法: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25羽以内(含25羽)奖励1名,冠军100%;35羽以内(含35羽)奖励前2名,冠军60%,亚军40%;35羽以上奖励前3名,冠军50%,亚军30%,季军20%;获奖鸽各奖奖杯一座。 ⑹插花赛:预赛、决赛大奖赛足环增设”一把抓”每羽收参赛费500元。 奖金按参赛总金额90%奖给冠军,并奖奖杯1座。 ⑺预赛、决赛指定A: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100元。 预赛、决赛指定B: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200元。 预赛、决赛指定C: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300元。 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获奖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100羽以内(含100羽)奖前5名,冠军35%,亚军20%,季军15%,第4名至第5名各奖10%。 101羽以上奖前10名,冠军30%,亚军20%,季军15%,第4名至第10名各5%。   201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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