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赛鸽公棚2009年第三届春季信鸽竞赛规程
2008-09-23 19:22:52
风云鸽舍
金华赛鸽公棚2009年第三届春季信鸽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贵州金华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金华赛鸽中心建立一个竞翔平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鸽友服务为宗旨,打造一个完美的信鸽交流天地。
一、 参赛条件:
1、 凡认可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时,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
2、 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鸽协认可的2008年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
3、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拒收病鸽。
4、贵州金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比赛。
5、 参赛鸽主交鸽时必须留真实姓名和电话,所填鸽舍名称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 参赛费用:参赛鸽每羽交人民币390元(其中参赛费200元,饲管费190元);交鸽时每羽预交饲管费100元,剩余饲管费和参赛费清棚后15日内补交清。收费一视同仁,绝无二价,谢绝赊欠,谢绝收协议鸽。
2、 正式收鸽时间:2008年11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3、 交鸽地点:
(1)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贵阳市金华镇蒿芝村)。
(2)贵阳市外参赛鸽友可将赛鸽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托运贵阳火车站、客车站,请提前联系。
(3) 贵阳市田健鸽具王商店(贵阳海关后小桥处博爱路82号),时间:每天12:00-17:00。
三、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中心接待电话:0851-4748166 15329402358
中心传真:0851-4748166
联 系 人:张达志 13985536733
谢 玉 137650265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200 240210 1185957
中国农业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95599 8119 03332 66813
信合卡: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893 0001 004080226
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鸽主自行承担,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中心查收,并将汇款回执单复印后注明鸽主姓名、编号及联系电话后传真至本中心确认。
四、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预、决赛请监管单位监管指导,请鸽友代表监督。
2、训放10公里后由省信鸽协会派裁判组清棚。
3、 预、决赛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委员会派裁判组负责裁判工作。
4、比赛时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如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本次比赛最终裁决由现场裁判人工计时和排定名次。
5、预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结束;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日到第三日21时结束。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决赛剩余名次的奖金(不包括团体赛奖金)由有效期内获奖鸽均分,如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决赛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
6、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运输故障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本次比赛自动取消,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五、 参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及收费截止时间
1、 清棚前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正常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已交费用的鸽主可选择第二年补送或退回当年所交费用。病亡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送,当年来不及可第二年补送。
2、 清棚后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家飞和训练发生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不予退回当年所交费用。
3、收费截止时间:鸽主在清棚后15日内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到期未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赛鸽所有权,不予退回当年所交费用。弃权的赛鸽可由第三方认购参赛,其参赛鸽、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等所有权归第三方所有。未认购的赛鸽由公棚全权处理。
4、如遇疫情及不可抗力使比赛不能举行,本中心将按清棚时鸽主存棚参赛鸽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
六、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指定鸽赛和冠名赛(另附竞赛办法)
2、 预赛、决赛、团体赛、地区鸽王杯赛
预赛:南线200公里 月中旬(视天气状况而定)4
决赛:南线450公里±10公里 月下旬(视天气状况而定)4
团体赛:团体赛与决赛同时进行,每交满10羽有一组团体赛资格,有多组团体赛资格的按A、B、C、D……组排列。为公平起见,在训放60公里后确定每组足环号码,一经指定,不能更改并在网上公布。团体赛每组必须在决赛有效期内260名内2羽以上归巢鸽才能计算成绩,以有效期内260名内的归巢羽数多为胜,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分速高者为胜。
地区鸽王杯赛:地区鸽王杯赛与决赛同时进行,入围成绩以鸽主所在地区或足环代码区分,同地区名次前者为赢,国外参赛鸽和港、澳、台地区全部编为一个地区;外省以各省足环代码为一个地区;火车头为一个地区;贵州省的同一地市级为一个地区;各地区交满50羽有地区鸽王杯参赛资格,超过1500羽设1-3名。同一羽赛鸽只有一次鸽王杯获奖机会。
3、无论收鸽羽数多少,比赛依照本规程执行。
4、 各赛事时间将由本中心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及时上网公布。
七、 奖金分配和录取名次:
1、 总奖金人民币88万元
2、 预赛奖前4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1-40名发证书。
冠军:18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800元
4——40名:各200元
3、 决赛奖前260名,前10名发奖杯一樽, 1—260名各发奖状一张。所有迟归鸽发归巢证一张。
冠军:80000元
亚军:36000元
季军:20000元
4名——30名:各10000元
31名—50名各5000元
51名——100名:各2000元
101名——200名:各1600元
201名——260名:各1000元
4、 团体赛奖前3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2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5000元
5、决赛地区鸽王杯奖金10000元。
所有鸽王杯获得者均分奖金10000元,对各地区获奖鸽王发奖杯一樽。
6、 奖金及拍卖收益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鸽主自理。
7、 本中心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88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双方共同管理。
八、 赛鸽的拍卖及处理办法:
1、 决赛完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 26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流拍获奖鸽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迟归鸽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
2、 请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在拍卖前交给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3、所有获奖鸽和归巢鸽在通知后15日内领回,未领回者由本中心处理。
九、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