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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亳州市光明公棚第二届春季竞赛规程

2008-09-23 19:28:22 风云鸽舍

 
2009年亳州市光明公棚第二届春季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亳州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亳州市光明公棚 三、赞助单位:亳州市E时代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项目、时间、空距: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及鸽王赛; 2.预赛:230公里、2009年4月11日集鸽;〈中牟服务区〉 3.决赛:470公里、2009年4月18日集鸽;〈灵宝服务区〉 4.比赛训放若遇意外情况,须推迟或改期,本中心将及时在中信网通知鸽主。 五、参赛条件: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安徽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办法》; 2.凡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各级协会、俱乐部、职业种赛鸽舍均可报名参加,已经报名,视为双方合同生效; 3.参赛鸽必须佩带鸽主所在国家、地区承认的足环一枚; 4.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的健康幼鸽,由本中心注射新城疫、沙门氏及鸽豆疫苗,已经注射的请交鸽时注明; 5.幼鸽进棚前隔离观察,收鸽期间发现死亡、游棚,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送,如无鸽补送视为自动放弃,在清棚后病亡、游棚、训放、以及预赛后训练丢失视为自然淘汰,本棚不负责赔偿。 6.为方便广大鸽友查询,幼鸽入棚时即上电子环。 六、参赛费用: 1.每羽参赛费300元,交鸽时先交纳饲养费100元,清棚不交参赛费,50公里训放结束后,100公里上笼前交清剩余200元参赛费(包括预备鸽)。如鸽主不愿交费,本棚网上拍卖,可由第三方交费参赛,视为鸽主放弃一切权力; 2.凡外埠一次送20羽以上,可报销一人车费(包车除外),本中心也可上门收鸽; 3.本次比赛一鸽一卡,一视同仁,为保证鸽友利益,本棚限收3000羽,4羽带备用鸽1羽,正式鸽达到3000羽停止收鸽; 七、收鸽时间、地点: 1.收鸽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2.收鸽地点: 亳州市北二环路与汤陵北路交叉口(刘营),亳州市光明公棚院内; 3.汇款方式: 工行:灵通卡:6222 0213 1100 0283 523 收款人:祖祺伟  工行:祝福卡:6222 3047 4064 4468 收款人:祖祺伟(此卡外地汇款免手续费) 4.联系方式: 每天上午7:00至下午18:00    联系人:李露 电话:0558-5793888(传 真) 手机:013645680999  祖光明     013966537793   李  露 QQ群:36512937  QQ:641449807  八、竞赛办法: 1.清棚、预赛、决赛均有省鸽协、市鸽协、鸽友监督组,全程监督,电视台全程跟踪拍录视频直播。 2.本中心使用西安科汇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长按《竞赛规则》处理,一旦出现同分同秒成绩重叠时,按名次奖金相加平分; 3.预赛当日归巢有效,如当日归巢不满150名,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预赛前进行8-10次训练放飞 4.决赛有效期为放飞次日19:00结束,决赛报到有效期内名次未取满,获奖鸽仅获名次奖金,余奖由参加决赛未归鸽均分,若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除团体、鸽王奖外,全部由参加决赛的信鸽平分; 5.为体现公平竞赛,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包括备用鸽),正式鸽送8羽以上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者、100公里训放时由鸽主自报各组环号,如鸽主不报每组环号,由本棚按A、B、C……组顺序排列,及时上网公布,不得更改。决赛3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先(2羽以上),如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6.鸽王奖预赛必须进入150名,决赛进入300名,名次相加少者为胜,如相加数字相同,按决赛前者为先; 7.无论此次比赛集鸽多少,均依本规程进行; 8.全部比赛结束后,凭参赛卡领取奖金和归巢鸽(请鸽主妥善保管),参加决赛的信鸽请鸽主准备好血统书,以便获奖鸽拍卖。 九、录取名次: 1.预赛录取前1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2.决赛录取前3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3.决赛团体录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4.鸽王奖录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5.预赛,决赛所有获奖鸽均发奖状一张; 十、奖励办法: 1.预赛: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11-20名各500元、21-150名各300元。 2.决  赛:冠军4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8000元、11-100名各2000元、101-300名各1000元。 3.团体赛: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1000元。 4.鸽王赛: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 十一、优胜鸽拍卖: 1.决赛结束后组织优胜鸽拍卖及发奖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决赛前300名以及境外归巢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本次拍卖活动费用。 2.未拍卖出的获奖鸽,本公棚按底价20%收购。 3.所有归巢鸽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在15日内领回,逾期不领者由本公棚统一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十二、其它: 1.以上所有款项均按人民币计算; 2.个人所得税自理,以上奖项均不含税;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亳州市光明公棚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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