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汕头龙湖公棚附加赛竞赛规程
2010-11-28 17:12:40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赛鸽公棚
2010年汕头龙湖公棚附加赛规程
第四届龙湖杯决赛已经基本结束,到11月28日17点为止已有1542羽归巢鸽。应广大鸽友要求,再举办一次附加赛。
一:附加赛参赛条件及参赛费用:
1. 凡汕头龙湖公棚2010年公棚决赛获奖鸽及归巢鸽均可报名参赛。(本次附加赛属于鸽主自愿参赛,若参加的鸽主请速与公棚联系。)
2. 每羽参赛费500元(其中450元为参赛费,按2010年竞翔规程50元为归巢鸽领取费)。
二:竞赛地点、时间:
1.司放地点:福建霞浦(空距约550公里)
2.比赛时间:暂定2010年12月10日集鸽,12月11日开笼
三,报名时间、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报名时间:11月28日至12月3日止。
2.奖励办法:参赛费的90%作为总奖金,10%做为公棚训放费,前三名奖杯,第四至十名奖牌。名次录取按300羽录取30名,奖金分配:冠军20%,亚军15%,季军10%,第四名6%,第五名4%,第六名至十名各3%,第十一名至二十名各2%,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各1%。报名超出300羽,每增加10羽增加一个奖励名额,每羽奖金1000元。本次附加赛报名羽数不满300羽则取消本次附加赛。
报名联系电话(传真):0754-88338986 13302714646
四、不参赛的归巢鸽从12月5日算起在十天内每羽交纳50元领回,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不便之处请见谅!
五、归巢时间以开笼至当天18时30分结束比赛;获奖鸽未达录取名额,余下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本附加赛指定赛鸽特设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及1000元组四个档次,公棚提取10%作费用。 在30名获奖鸽中录取,有“伯马”,如只归巢一羽,则全部奖金归“伯马”所有;不足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已交费但无上笼记录则全额退回。鸽主决定不指定的档次可由其它人指定(注:先征得鸽主同意,以免发生纠纷) ,同一羽赛鸽在同一档次不能重复指定。有兴趣者可报名参加。
200元组(A组)奖金分配:
冠军25%,亚军20%,季军10%,4—10名5% (冠亚季军奖杯各1座)
300元组(B组)奖金分配:
冠军25%,亚军20%,季军10%,4—10名5% (冠亚季军奖杯各1座)
500元组(C组)奖金分配:
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冠亚季军奖杯各1座)
1000元组(D组)奖金分配:
30羽以下(含30羽)冠军90%(一把抓)(奖杯1座)
60羽以下(含60羽)冠军50%,亚军40% (冠亚军奖杯各1座)
60羽以上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冠亚季军奖杯各1座)
七:本附加赛2羽组合指定赛设:500元组及1000元组二个档次。公棚提取10%作费用。凡同一名下有2羽参赛鸽均可参加,如已交费但无上笼记录则全额退回。鸽主决定不指定的档次可由其它人指定(注:先征得鸽主同意,以免发生纠纷) ,不可复式。在30名获奖鸽中录取,分速相加高者为胜。不足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30名获奖鸽中无组归巢,奖金由单鸽分速高者为胜。500元组有“伯马”,如只归巢一组,则全部奖金归“伯马”所有。
500元组奖金分配:
20组以下(含20组)冠军90%(一把抓)(奖杯1座)
40组以下(含40组)冠军50%,亚军40% (冠亚军奖杯各1座)
40组以上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冠亚季军奖杯各1座)
1000元组奖金分配:
冠军90%(一手抓)(冠军奖杯1座)
八:竞赛规则
1、 集鸽日及附加赛均由汕头市信鸽协会指定裁判监督并欢迎鸽友随车监放。
2、 凡是交齐参赛费的赛鸽,在家飞训练中遭受意外损失而未能参赛的,参赛费如数退回。
3、 执行中鸽协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赛鸽归巢计时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竞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4、 附加赛决赛次日拍卖获奖鸽,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本公棚。
5、 附加赛所有归巢鸽由鸽主免费领回。
6、 公棚每天晚上上传所有参加附赛及指定鸽赛的足环号码及指定类别,请诸位及时上网核查是否有误。赛前纠正均有效,否则公棚概不负责。
7、 请有意参赛的鸽友尽快办理相关事宜,保证所有参赛的选手鸽早日恢复日常家飞。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东厦北路支行
户名:蔡和城 卡号:6222 0020 0310 0005 4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嘉顿支行
户名:蔡和城 卡号:6227 0031 0020 0007 16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汕头鸥汀支行
户名:蔡和城 帐号:6058 6001 9220 3496 98
汕头龙湖赛鸽公棚
201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