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鸽协各项比赛规程
2006-07-21 14:54:21
神州鸽舍
2006年中鸽协各项比赛规程 第四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中国信鸽协会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6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福建、广东、海南三省延长至11月30日) 四、司放地点: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统一司放点,省级协会确认,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五、竞赛项目:5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所属协会2006年全国统一足环一枚; 3.参赛会员须填写“竞翔报名单”,份数由省级协会确定; 4.各省级协会在8月底前将比赛规程和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上报中鸽协,无报名单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67133577。 (二)报名参赛费: 报名同时,以省级协会为单位,向中鸽协交报名参赛费2000元,凡未交参赛费者其成绩无效。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由省级协会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四)由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各参赛协会必须在11月30日以前将省级协会前100名成绩报告表和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及参赛协会信鸽竞翔监放单复印件报中鸽协,中鸽协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八、录取名次: (一)团体赛:录取前6名(以省级协会上报的前30名赛鸽的电子版成绩平均分速计算名次),由中鸽协颁发奖杯及奖金(各2000元); (二)单鸽赛:以省级协会上报的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前六名颁发奖杯,前8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证书; (三)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定奖励办法。 九、其它: (一)集鸽、运输、司放、监放等相关环节统一由省级鸽协协调、部署,严格按照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对虚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中鸽协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国。要求各省市建立建全监督机制。第四届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省级协会(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层参赛协会 会员数 预计参赛羽数 司放地 比赛日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将此表于8月31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无报名单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67133577。首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中国信鸽协会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由联赛单位协商确定 四、竞赛项目:1000公里(负5%) 五、参赛办法: (一)以省(区、市)和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报名参赛并成立竞委会,制定竞赛规程; (二)于2006年3月30日前向中国信鸽协会上报竞赛规程;竞委会名单;仲裁委员会名单;裁判委员会名单。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必须在同一个司放点、同时司放。 (二)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比赛结束后15日内将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格式)成绩报中国信鸽协会(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七、奖励办法: 两个单位组成的联赛,单鸽取前5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统一奖状,前三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三个或三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赛,单鸽取前1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统一奖状,前三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第七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中国信鸽协会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 天津市信鸽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 湖北省信鸽协会、甘肃省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6年5月20日 四、司放地点:天津、郑州、武汉、兰州 五、竞赛项目: 400公里、500公里、600公里、700公里、800公里、900公里、1000公里以上 六、承办及参赛单位: 距天津、郑州、武汉和兰州市380公里以上空距的(含380公里)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 1.以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羽数不限); 2.参赛报名表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无报名表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传真:67133577; (二)参赛费 每羽参赛费2元,各参赛单位在司放点统一交大会组委会; (三)足环规定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佩带两枚或非所属协会代码足环的赛鸽不允许参加比赛(中鸽协纪念环除外); (四)空距测量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GPS)测量比赛空距(司放点至每户鸽舍),否则不计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安排集鸽、运送赛鸽;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由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集鸽暗章,由天津、河南、湖北和甘肃信鸽协会准备司放点的暗章(备用); (四)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五)从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有效报到日期,400、5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2日,600、7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3日,800公里级以上项目有效报到时间为4日; (六)比赛结束后,请参赛单位速将本协会审核、盖章确认的前100名竞翔成绩报告总表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格式)报中鸽协,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否则不予进行国家级排名。 九、司放: (一)参赛协会必须选派有经验的一级裁判员负责赛鸽的运送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二)以省为单位于5月19日24时前抵达指定司放点; (三)以省为单位组织安保,裁判员应做到人车不分离; (四)如因天气原因4个赛区不能同时开笼,则以司放地当日气候决定司放时间; (五)由中国信鸽协会选派的裁判员和司放地裁判员共同执行比赛监放工作; (六)各参赛单位自备赛鸽饲料,防寒、防雨用具及必备物品。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一) 国家级排名(依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格式]):按赛线方向汇总四个赛区成绩统一排名(四川、重庆除外),每条赛线录取前1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统一证书,前3名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1、郑州赛区 北赛线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南赛线单位: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 东赛线单位:山东、安徽、江苏、浙江 西赛线单位: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2、武汉赛区 北赛线单位: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 南赛线单位:湖南、广东、海南、江西、福建、广西 东赛线单位:江苏、安徽、浙江、上海 西赛线单位:甘肃、宁夏、青海、陕西、新疆 3、天津赛区 北赛线单位:内蒙古东部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南赛线单位: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西赛线单位:山西、内蒙古西部区、陕西 4、兰州赛区 北赛线单位:内蒙古西部区、甘肃 南赛线单位:云南、贵州、广西 东赛线单位: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山东 西赛线单位:甘肃、青海、新疆 5、重庆、四川两个协会成绩汇总统一排名。 6、行业体协所属协会按协会所在地位置汇总成绩。 (二)省级排名: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自定。 (三)国家级排名和省级排名奖状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协会自行印制的奖状无效。 十一、经费 (一)各单位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和在当地的食宿费用自理; (二)中国信鸽协会指派的裁判员差旅及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负担; (三)司放点包干经费: 1万羽以内2万元;1万羽至3万羽3万元;3万羽至5万羽4万元;5万羽至7万羽5万元;7万羽至9万羽6万元。 各赛区(司放点)负责联系参赛协会司放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工作用餐和住宿。 十二、司放点协办联系方式: 天津市信鸽协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临汾路50号 邮编:300110 电话:022-27573121 电子邮箱:ppa7515@163.net 河南省信鸽协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99号省社体中心业务五部 邮编:450053 电话:0371-63862883 电子邮箱:lizheng75@126.com 湖北省信鸽协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体育馆路5号省体总 邮编:430071 电话:027-87313615 电子邮箱:hbstzx@hbstzx.com.cn 甘肃省信鸽协会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裙三楼320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60056 第七届信鸽国家赛参赛报名表参赛单位(章) 领队姓名: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预计参赛羽数 参赛项目 运输方式(请划ü) 火 车 赛 鸽 车 汽 车 其 它 选择赛区(请划ü) 天 津 郑 州 武 汉 兰 州集鸽地点:备 注(其它说明):请将此表于4月30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无报名表成绩无效;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FAX:67133577。 年 月 日第二十二届全国信鸽竞翔通讯赛竞赛规程中国信鸽协会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及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200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广东、海南省比赛时间从2005年11月11日起跨年度计算)。 四、竞赛项目: 300公里(山区和边远地区选赛项目)、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 五、竞赛办法: (一)由参赛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竞赛工作; (二)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包括中鸽协纪念环); (四)参赛协会请于11月30日前将每项比赛前十名的竞翔成绩报告表(规则表七)及电子版成绩(word或excel文件)报中国信鸽协会,否则不予计算团体总分。电子邮箱:chnrpa@sina.com。 六、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团体赛每项录取前六名(不含300公里比赛,根据各省级协会每项比赛前十名平均分速计算成绩),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奖杯。 (二)单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为单位,每项录取前10名(根据各省级协会排名录取),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统一证书;每项前三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三)省级协会名次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自定。 七、请于2006年3月30日前将省市协会竞赛规程报中国信鸽协会。第22届全国信鸽品评赛竞赛规程中国信鸽协会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时间:2006年12月上旬 四、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300-500公里级、700公里级、1000公里级、1500公里级品评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参赛单位分别在全国通讯赛、国家赛、全国幼鸽联赛以及省级协会指定的其它竞翔比赛(500、700、1000、1500公里)项目中评出雌、雄各1羽参加全国品评赛;因故不能参赛的单位须写出书面申请,报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三)品评鸽竞翔成绩的要求由省级协会自定,原则在100名以内。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每个组别雌、雄各录取前八名; (二)前三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前八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证书; (三)评选参赛协会组织奖,前六名颁发奖杯。 评选条件:积极报名参赛、参赛级别齐全;赛鸽资料完整,符合规则要求;积极组织参赛鸽参加竞拍交流;选派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比赛成绩优异。 八、获奖鸽交流拍卖: (一)品评赛各级别雌雄组前8名获奖鸽自愿参加交流、拍卖活动,请各参赛协会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落实具体办法并提前通知会员做好准备; (二)未获奖赛鸽自愿报名参加拍卖,依报名先后限报10羽。报名一经批准,享有获奖鸽同等权利和义务。 九、参赛鸽必备材料: (一)血统书(附足环证); (二)简介:会员姓名、所属协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赛鸽最好成绩(附协会证明); (三)鸽主要求起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