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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梯采购案例分析

2006-09-18 14:34:44 ♂WINDLOVE11♀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梯采购案例分析 发 布 日 期: 2005年11月07日 资 讯 来 源:   资 讯 内 容: 一、概述   采购项目:电梯。   采购机关:××部门   采购数量:197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招标中心。   开标日期:1999年9月1日。   投标人数量:13家。 中标人数量:4家。   合同签订方式:由各用户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鉴于我国政府采购还处于试点阶段,总的来看,该项采购活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下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下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下同)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简称《合同监督暂行办法》,下同)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要求;政府采购主管机关也基本上抓住了关键的监管环节;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采购机关还采取了临时监督措施,即成立协调小组。这次采购活动采取全国性公开招标,竞争充分,达到了预期目标。该项采购活动也表明,在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等方面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章仍有一定的差距,尚待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暂行办法》第七条关于财政部的职责规定中的第九款明确“编制中央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相应地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地方采购机关年度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是确定评标价最重要的参考标准,从严格意义上讲,采购预算应是招标的底价,如果采购预算与评标价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偏离,则说明采购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对采购活动的有关因素缺乏全面、准确的评估,需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目前,我国的预算编制方法还是粗放型的,缺乏详细、明确的标准,因而,采购预算通常是高于评标价的。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细化预算的改革尝试,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当然细化预算编制有一个过程,在我国预算评估体系还未建立之前,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采购预算与评标之间的偏差,根据我们现有的认识水平和实践的可行性,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第一,询价。通过货比三家确定采购项目的平均价格;第二,积累经验。向招标机构或曾购买过此类物品的用户了解其实际购买价格;第三,请行业协会或专家论证。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编制大型复杂或新产品项目的预算。   1999年,本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没有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据了解,这次电梯采购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财政补助、××部门自筹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虽然中标价大大低于市场价,但采购预算低于合同金额,说明了财政部门及采购机关在临时编制预算时未能全面考虑到影响合同价格的有关因素,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现行的预算编制方法亟待改革。   三、采购程序   (一)成立协调小组   本次的电梯更新改造政府采购项目中,协调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审核、认定专家小组确定的电梯更新改造方案;成立采购专家小组;确定招标机构;监督招标采购过程;确定对医院电梯采购的资金补助办法。   点评:本次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它具有数量多,投资大,使用单位较多,地点分散的特点。因此,就迫切需要一个能够代表上级管理部门行使相应职能和使用单位的利益的机构。而该协调小组恰恰是这样的机构。从总的运作结果来看,该小组对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成立专家小组   该专家小组是由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并经协调小组同意而成立的。在本次采购中,专家小组完成了调查、论证并提交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方案,还将组织电梯更新工程的验收和参与实施电梯更新项目管理工作。   点评:专家小组不但可以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体现电梯性能的技术指标,而且可以对项目实施顺利高效的进行是很有帮助的。   (三)委托招标机构   电梯更新改造政府采购项目中,由协调小组组织。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签订了委托招标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等。   点评:目前在委托招标机构的过程中,有些单位不按招标投标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没有招标资格的机构代理招标,或者自行招标。这样做不但违反规定,还有可能由于没有经验使业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次的电梯更新改造政府采购项目中选择的招标机构是有着多年经验的有招标资格的机构。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本次招标在该机构的协调组织下,投标厂商竞争充分,使有关部门采购到了满意的电梯。   (四)编制招标文件   本次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招标,由招标机构负责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招标机构与协调小组密切合作,编制出了能够明确电梯性能指标和商务要求的招标文件。   点评:   (1)招标机构与协调小组密切配合,凭借招标机构的经验,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编制出了相应的招标文件。   (2)本次编的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一般格式进行编写,条理清晰,体现了采购的商务条件和技术性能要求。   (3)在此次编制招标文件中,经过招标中心与协调小组共同研究协商,双方最后确定采用将电梯分包的方式,分包的标准以医院为单位。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厂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对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进行投标,这样不但可以促使每个厂商对自己所作的每一包的标书做认真的准备,而且充分吸引了一些规模不大的厂家参加投标,对于引起充分竞争还是很有好处的。从这次投标厂商的数量看,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在18家购买标书的厂家中,共有13家厂商参加了投标。   (五)招标项目   本次电梯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在《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招标》上,刊登了有关电梯采购的标讯,基本上使国内生产电梯的厂商得到了标讯。   (六)开标,评标   本次电梯政府采购采取了公开开标的形式,不但使参加投标的厂商可以充分了解到自己的报价在竞争中所处的位置,而且可以使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在本次评标过程中,首先在专家小组会议中通过了评标管理办法和评标细则,明确了评委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本次评标采用打分的形式,对投标厂商的价格、信誉、技术等性能进行了综合的评价。   点评:   (1)本次开标采取公开开标的形式,聘请了公证人员,保证了开标是在公正、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   (2)本次电梯政府采购招标采用了打分的办法,防止了评委带有倾向性的选择,使得对每一个包的评价都是客观、公正的。厂家只有凭借自己的真正实力才有可能中标。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了综合评价前三名的厂家作为预中标厂商,并将统计的评分的结果送协调小组审定,并将结果通知到每一个评委。随后评委们认真地对每一包的预中标厂家,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评定,得出评标报告。从实际的结果来看,被选种的厂家或价格低廉,或价格稍高但性能优良。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3)这次评标是在协调小组的监督下进行的,由于协调小组主要起的是监督作用,所以在评标过程中所做的谈话只是讲了上级部门的需要和评标的有关原则,而未对其他方面进行评论。使得评标工作得以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展开。   (七)定标、合同、履约和验收   经过前面的准备工作,由招标中心和协调小组共同主持,召开了定标大会。参会者主要是各个医院的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在定标大会上,协调小组向各家医院通报了这次招标的情况和评标过程,并将每包的预中标厂商名单和其投标书给了相应的医院,由医院自己决定中标厂商。随后,医院与所选的厂商碰头,安排厂商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商议了具体合同事宜。经过谈判,现在所有的医院都与选中的投标商签订了合同。到此,本次电梯采购的过程也基本结束。   点评:在这次的定标大会上,各医院基本选择到了合适的单位,定标和签订合同的过程符合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章的规定。   总之,本次电梯更新改造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从全过程来看是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规章的有关规定的。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协调小组对整个的采购过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协调小组一方面是各使用单位和各上级部门利益的忠实代表,另一方面也是使上级各部门联系的一个桥梁。本次协调小组成功的真正原因是它确实要维护上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利益,也就是说,它必须既要想办法节省投资,也要使用单位满意。也正因为如此,它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没有产生排他性的消极作用,也没有在评标过程中,给评委们以倾向性的压力。但这种成立评标小组的办法还有待商榷。因为成立协调小组并不能排斥管理单位介入过深以至于影响评标的客观性的情况。本次政府采购中选择了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利用了招标机构的丰富经验,也是使得招标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原因。   四、政府采购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通过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落到实处。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及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内部监督的表现方式之一,就是要求将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和采购机关分离,管理机关不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这一要求与《合同法》的精神是一致的,即采购机关和供应商属于平等主体,管理机关为监督主体活动的“裁判”。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不是全过程参与,而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抓住重点环节,掌握采购活动的动态和进展。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环节及方式有:   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投标程序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招标人委托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   2.招标通告的发布。《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下同)必须在《中国财经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也可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主管机构指定的其他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3.开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4.全部废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标的或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全部投标人重新报价,并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   5.中标人。《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中标人的情况应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   6.投标投标情况。《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款规定:“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投标文件保存。《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由招标人妥善保管,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随时抽查。”   《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变更、供应商违约、合同验收、付款以及合同履行后的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7日内,采购机关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由第三方负责。”   第三款规定:“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不得参加合同履行验收工作。”第九条规定:“采购机关依照合同约定需要向供应商付款的,应当向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以备审查。……”   关于投诉。《暂行办法》第七条(十)规定:“处理中央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0日作出处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时,通常是实行备案制,而在国际上如世界银行一般是采取审批制。我国实行备案制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都缺乏审批的经验。一旦条件成熟,我国很可能也要实行审批制。   按上述有关规定来衡量,在这次电梯采购活动中,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最突出的问题有:   1.政府采购主管机关管理“越位”。表现就是政府采购主管机关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是一个非常设机构,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之初,这一机构确实在加强监督、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采购活动涉及面广或两个以上采购机关联合采购时,作为一项措施,由采购机关或相关的采购机关成立协调小组似有必要,但政府采购主管机关(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中心除外)不应参加协调小组的工作。因为,这一机构的成立并非现行有关政府采购规章的要求,按现行规定,政府采购主管机构及相关采购主体各自的职责是非常明确的,政府采购主管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主要是抓主要环节,通过备案制或审核制来掌握采购活动的动态和进程,并通过处理投诉来裁决采购争端,保护供应商的正当权益。   2.拨款方式没有突破。在该项采购中,货款由用户支付。这种拨款方式虽然符合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和国库制度的要求,但弱化了货款直接支付在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力度。根据《暂行办法》及《合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依据采购机关提交的有关申请拨款的文件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拨款手续。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尚未建立以前,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在总会计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货款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二是在没有设立政府采购资金户的地区,财政部门可按现行拨款方式根据合同金额划拨资金,最后由用户向供应商付款。 peach 14:40:57烟草公司采购流程案例分析   烟草公司采购流程案例分析一 行业背景烟草行业作爲嗜好类消费品工业,有着明显的行业特殊性。爲了加强该行业的管理,更好的服务於国民经济发展,中国政府於1981年决定改革烟草管理体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并分别於1982年1月和1984年1月批准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全国的烟草专卖工作及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烟草行业的産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全国省、地、县设有各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全系统有50多万名员工,分别从事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和烟叶种植的技术指导和收购、烟叶复烤、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的加工,烟草机械和烟用辅助材料的生産,卷烟批发,烟草行业对外贸易与合作等等。二 某省烟草公司的简介某省烟草公司暨某省烟草专卖局隶属於中国烟草总公司暨国家烟草专卖局,是某省烟草行业的省级管理机构,具有烟草专卖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作爲企业,依法承担烟草産品购进、生産、调拨、营销及行业管理工作,具有半行政(计划)半企业(市场)的特点。目前管辖有地市州烟草(分)公司、县公司等独立核算单位,同时对省内烟厂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另外各级市县公司拥有近千家批发部具体承担卷烟批发销售工作(批发部不作爲独立核算单位)。三 案例的背景某省烟草公司营销管理资讯系统是由某省烟草公司立项,省公司销售处牵头,省公司资讯中心配合实施的服务於各级烟草公司,尤其是省烟草公司的管理和决策,面向全省商业环节的营销管理资讯系统。本专案分爲业务流程改进、营销管理资讯系统客户化及实施等几个阶段。本文介绍了业务流程改进中的采购流程在此营销管理资讯系统基础上的改进。四 目前的采购业务流程及存在的问题在各级烟草公司及各相应批发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整理出某省烟草行业目前的基本采购流程。其采购流程图见图一,这个采购流程图含盖了省公司、分公司和县公司。其中,大部分公司按此流程开展采购业务的,有些公司可能只是执行了大部分流程。下面描述一下各公司的基本采购流程,这 的供应商分爲省内外烟厂、调拨站、烟草公司等。某公司可以向省内外烟厂及调拨站采购卷烟,同时,它也可以向省外烟草公司采购。4 1省外卷烟的采购流程1、签定合同某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市场变动情况、结合历史销售业绩和上级公司下达的购销指标,做出销售预测,在每年的5月和10月和全国主要供应商进行业务洽谈,形成购销意向。然後某公司在一年两次的全国定货会上和供应商签定合同。由於运输中存在专卖检查问题,一般需要按每次发货的实际运输能力签定数张合同,每张合同明确到品牌、数量、价格、运输方式等。在购销总指标内,某公司经过与省外供应商协商可以调整合同的执行如推迟发货时间、取消合同执行等。如果需要临时或追加采购,某公司可以到中国烟草交易中心批发市场进行交易,重新签定合同。2、供应商通知发货并开出发票省外供应商在发货之前与业务部门协商,确定 是否执行合同,一般是按合同执行,但也有不执行、变更合同和推迟执行等情况。确定执行合同後,省外烟厂根据合同安排发货。同时该供应商开出销售发票递交到业务部门。3、验收入库货到达仓库以後,仓库保管员根据随货同行联验收入库,填写卷烟入库验收单,一式四联,其中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业务部门、第三联财务、第四联统计。第三联送交财务科作帐,第二联送交业务部门,以便业务员根据库存情况开展销售业务。同时,仓库保管员在送货回单上签字交给送货人。4、申请付款业务员收到供应商转来的发票,核实无误後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业务主管签字後将发票和付款申请单一并交财务部门。另外,如供应商要求先付款後发货,业务员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业务主管同意签字後交财务部门。5、财务付款财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转来的付款申请单、采购发票以及库管部门转来的入库验收单,审核无误後付款,或者根据预付款申请单审核付款。付款方式有汇票和托收承付两种。 peach 14:41:074 2省内卷烟的采购流程对省内卷烟的采购业务流程与省外的情况基本相同。只是在省内的两次定货会上签定的不是合同,而是计划衔接书。在计划衔接书中没有细化到品牌,只明确购进总量。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由省内供应商(中央直属烟厂)爲主确定每月安排发货的卷烟品牌及数量。4 3现在采购流程存在的问题由於烟草行业是一个半市场半计划的行业,其业务流程不太规范,管理也有待於加强。目前采购流程主要存在的问题概述如下。1. 存在代签的情况:有些县级公司没有与某些省外烟草公司签合同的许可权,所以由其上一级分公司代它签合同。2. 县级公司或分公司向其上级公司购进卷烟:由於市场行情好,县级公司可能出现某种品牌短缺,这时可以向其上级分公司要货,如果分公司同意则成交,但没有正式的采购合同。分公司同样存在向省公司要烟的情况,但也没有正式的采购合同。这给以後的营销资讯系统的录入采购订单造成麻烦。3. 向省外烟草公司购进卷烟:省公司或分公司可以从省外烟草公司购进卷烟,但必须在国家烟草交易中心签合同,这势必造成公司的开支增大。4.目前,在采购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爲,上级公司规定下面不执行。如,从平级公司购进。5.单据不统一,这样不利於统计和日後此营销系统的实施。 例如: 仓库验收入库的单据在有些地方称爲入库验收单,有些称爲商品验收单,这些内部单据建议应在名称、格式和联数上作到统一规范6. 缺少明确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严肃性差。7.对地方烟厂缺乏管理,对其限区销售执行不严,这样,有些公司从不允许购进的地方烟厂购进卷烟。8.计划衔接书没有明确品牌和相应的数量,只有总数控制,给采购工作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同时也给以後的营销系统的采购订单的录入带来困难。9. 烟厂调拨站给市县公司开的随货同行联不是发票的随货同行联,这样给财务计帐和处理带来麻烦。五 对采购流程的改进在某省烟草公司现有流程基础之上,结合IT技术的最新发展,提出改进的采购流程。出发点是依托资讯技术,最大程度实现资讯的共用。改进後的流程图见图二。5 1基本流程1、供应商管理收集整理有关当前市场资讯,了解市场上供应商的资讯,如规模、实力、市场分额、産品品种、价格(进价和销售价)、付款条件、供货能力等等,从中筛选出候选的供应商以便进一步联系。如果该供应商已经实现网上资讯发布或电子商务,则业务员根据系统储存的供应商主页地址登录到供应商的主页了解其最新资讯。2、 询价和交易有了候选的供应商後,业务员输入必要的资讯 如采购数量、品种、批次等,由系统自动生成询价单。业务员将询价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往供应商处以了解其供货意向,进行业务交易。3、采购计划管理将询价结果处理後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或手工录入生成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通过工作流方式传递到本级公司主管做初步审核,并汇总采购计划报上级公司平衡。然後根据上级公司确定的总量指标调整、确定采购计划。4、签定合同业务员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在每年两次的全国定货会或省内衔接会上和供应商签署合同或计划衔接书(爲简便起见,本文以後把合同和计划衔接书统称爲合同)。对省外购进业务来讲,由於运输中存在专卖检查问题,一般需要根据每批次的运输能力,签多张明确到品牌、数量、运输方式等资讯的合同;对省内购进业务来讲,合同只规定了总量,需要供应商进一步分解。但省内外购进数量之和不能超过采购计划指标。这步工作在系统外执行。5、合同管理对省外购进业务,签完合同後,业务员将一张或多张合同直接输入到系统中;对省内购进业务,需要按供应商分解的计划安排表作爲合同输入到系统中。然後由系统自动汇总所有合同的合计数,判断是否超过采购计划指标。如果超过系统给予提示或禁止进一步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可以对合同进行更新、暂挂和终止等处理,如货物入库後系统自动根据验收入库单上的实收数(应收数-差异数)核减合同数量和金额。6、生成采购订单供应商发货前通知业务员发货计划,业务员如果同意执行,则在系统中根据合同自动生成采购订单。对於有些购进业务可以从手工输入采购订单开始采购流程处理。7、订单审核确认采购订单审核确认後,自动生成入库通知单和电子发票。其中,入库通知单和电子发票存储在中央资料库中,以便仓库调用入库通知单和财务部门调用电子发票。8、匹配发票业务员收到供应商转来的实物发票後,将该发票的票号补入到系统生成的电子发票有关栏位中。9、仓库验收入库库管员根据供应商转来的随货同行联的合同号(或订单号)从系统中调入对应的入库通知单,审核无误後由系统根据入库通知单自动生成(也可以手工录入)验收入库单。如入库数量和随货同行联上的数量有差异,可由库管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判明原因,如果是供应商的责任,则可以由验收入库单上“差异”栏位反映出来,同时按实收数核减合同数量和金额,由供应商下次补发或做其他处理。如果是承运方的责任,则按零售价销售方式销售给对方,由对方承担损失,同时按应收数核减合同数量和金额。如果没有对应的入库通知单,库管员应向业务部门联系,明确这批货物处理意见。10、 财务做相应处理财务部门可以在系统内根据合同号调出相应的验收入库单、电子发票,结合供应商的实物发票 进行财务处理。如根据电子发票票号栏位判断是做正常财务处理(有票号资讯)还是做暂估处理(无票号资讯)。然後经过主管审批後向供应商付款。 图二 改进後的采购流程图(略)六、对采购流程改进的总结从上述的采购流程及改进後的采购流程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烟草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其中的问题不是一两个烟草公司所能解决的,作爲烟草行业本身,需要国家调整烟草行业运作模式及相应的政策法规。而我们提出的方案是在原有的管理体制下进行改进的解决方案。1. 在改进的方案中,增加了电子商务的某些模式,如业务员根据系统储存的供应商主页地址登录到供应商的主页了解其最新资讯。2. 在供应商管理模组中,业务员可以充分掌握供应商的资讯,以及交易的记录。3 合同管理模组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如用入库验收单核减合同数量等。4. 增加了入库通知单和电子发票,仓库保管员通过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联和实际的到货情况填写入库验收单,在此入库验收单中包含了合同资讯和采购订单资讯,电子发票和供应商的实物发票相关联,关联後在电子发票上同样包含了合同资讯和采购订单资讯,这样方便了财务处理。5. 我们建议加强计划衔接书的严肃性,烟厂调拨站要把分解的发货计划及时通知烟草公司,以便烟草公司的采购流程顺利进行。6. 通过使用此营销系统,单据名称、格式都规范化了,便於管理工作。7. 业务人员可以及时查询库存情况,进行合理的采购安排和销售业务。在研究专案的解决方案中,一定要把一个行业的最佳做法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样即能保证以後专案的顺利进行,有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效益,这也正是解决方案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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