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市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程
2011-08-24 20:19:29
汤氏父子鸽舍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300、400、500、700、800、1000公里、2011年春季特比环、秋季特比环比赛(按原规程执行)
四.竞赛日期:
1.300、400、500公里全市统放凤县4月30 日放出
2.500公里綦江、万盛、南川区放略阳 4月30日放出
3.国家赛700、800公里全国统放 (甘肃兰州) 5月 14日放出(暂定)
4.1000公里全市统放 (甘肃永昌) 6月 4 日放出
5.春季特比环、秋季特比环比赛 (按春季特比环、秋季特比环规程)
五.参赛资格:
2011年市鸽协注册会员并佩带市鸽协认可的全国统一足环,GPS测距到户即可参赛。座标误差不得超过50米。
六.参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使用爱羽信鸽竞赛系统、声讯报到、西安科汇电子扫描仪西安科汇电子扫描仪计算成绩。
3.300、400、500、1000公里全市统放、700、800全国统放。各区、县鸽协自行组织报到。按规定将成绩报市鸽协。
4.各项目均进行单鸽赛及团体赛。单鸽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团体赛以上报成绩协会为单位,按各协会300、400、500公里前10名,700、800公里前6名,1000公里前3名,按平均分
速排列团体名次。各单位各赛项不足归巢羽数,不计团体名次。
5.空距:285公里以上算300公里,380公里以上算400公里级,475公里以上算500公里级,665公里以上算700公里级,760公里以上算800公里级,950公里以上算1000公里级。
6.各协会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对出勤的司放裁判员,车辆,必须办理保俭、检疫等一切手续。未经各协会年审的裁判员不准予执法。
7.各参赛单位将2011年竞赛规程于4月15日前报市鸽协备案,并上报裁判长的名单,联系电话,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七.集鸽:
1.300、400、500公里各区、县信鸽协会自定。参赛鸽车必须于4月29日下午5时以前到达凤县放飞地点。
2.700、800公里比赛由市鸽协统一组织,5月11日下午1时至5时,在重庆市渝中区大田湾体育场集鸽,700、800公里每羽缴上笼费15元 (其中2元上交中鸽协,按中鸽协通知制定,返区,县运费1元)。1000公里比赛由市鸽协统一组织,6月 1日下午1时至5时,在重庆市渝中区大田湾体育场集鸽,每羽缴上笼费15元(其中返区、县运费1元)。700、800、1000公里比赛经批准自行组织运送的单位每羽缴市鸽协监管费1元。
八.报到办法:
1.采用持鸽、鸽钟 (限3小时)、声讯报到、西安科汇电子扫描仪 到各区、县鸽协报到。
2.各协会使用“爱羽”信鸽竞翔管理系统软件电脑统报成绩,成绩报告表必须裁判长签名,盖上公章,按时上报,误时成绩无效。
3.300、400、500公里:见鸽当日20时前有效,各协会必须在当日22时前将报到的前10名电传或发电子邮件报市鸽协,误时成绩无效。市鸽协电子邮箱:cqsxgxh@126.com
4.700、800公里三天有效,1000公里十天有效,异地裁判应报到三天。在有效期内每晚20时将当日归巢鸽电传市鸽协,误时成绩无效。
5.国家赛比赛结束后五日内、1000公里比赛结束后七日内将成绩汇总上报市鸽协。(误时自行负责)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赛各项目按分速录取前3名,各发奖牌一块,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
2.单鸽赛:
(1) 300、400、500公里:300公里按分速录取前40名,400公里按分速录取前70名,500公里取前20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奖状,奖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4-10各200元,11名以后各100元。
(2) 国家赛700公里录取100名、800公里录取3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奖状。奖金: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笫三名400元,4-10名各200元,11名以后各100元。
(3) 1000公里按分速录取100名。前三名发奖杯,奖状。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4-10各500元,11名以后各200元。
(4)1000公里在有效期归巢鸽市鸽协发给奖状于以鼓劢。各项目有效期归巢鸽的归巢证书由各区、县鸽协发放。
十.在比赛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成绩,收回奖金、奖品,开除会籍。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信鸽协会。
重庆市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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