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2011-08-25 8:26:35
汤氏父子鸽舍
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
2011年至2012年
四、竞赛组别及评选条件
A组:短距离(100公里-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连续两年内所获得的10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10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300公里-6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8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8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28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3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D组:全能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11次最好的比赛成绩,其中包括3-5次A组比赛成绩, 2-6次B组比赛成绩, 及1-3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11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500公里。
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2年内4次比赛的最好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7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限。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B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
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例:一场比赛有400羽参赛鸽,录取名额为80羽(即400×20%)
则,第一名得分=(80-1+1) ×100/80=100.00分
第二名得分= (80-2+1) ×100/80=98.75分
第十名得分= (80-10+1) ×100/80=88.75分
(二)C、D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羽,超过5000按5000计。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E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奖名次÷参赛鸽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活动。
(三)奥林匹克鸽王赛资格:由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各地市级信鸽协会须于比赛结束后30日内将成绩上传至中鸽网鸽王赛评比系统,上传的成绩须经省级协会认可,否则无效,省级协会须每月集中审核一次,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四)各省级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成绩须在2012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逾期不予排名。
中国信鸽协会
电话:010-67147626,传真:010-67147626
邮箱:chnrpa@sina.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六)各省级协会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纳奥林匹克鸽王评选费二千元。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奥林匹克鸽王奖录取前10名;
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设立优秀竞赛组织奖,由中鸽协评选并颁发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