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竞翔 谁是冠军?这得听仲裁机构的!
2011-11-08 1:01:43
神舟鸽舍-“海霸王-孙建设”
四川在线消息(王鑫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陈明玥 实习生 陈倩)一场赛鸽比赛,放飞2634只鸽子,只有1只完成比赛。原本顺利成章成为冠军,获取13万大奖,不料却被成都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取消成绩。拥有这只赛鸽的某实业公司不服,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裁决无效,但法院最终还是驳回起诉。 今日,成都中院通报该起示范性案例,“信鸽竞翔是否为竞技体育活动?法院对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所作的竞技裁决内容能否进行司法审查?”青羊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这两点是该起案例的焦点所在。
按照常理,第一只完成比赛的赛鸽应是冠军,但结合赛鸽在归途中遭遇恶劣天气、唯一飞回的赛鸽在归巢后十多分钟不进等评判标准,以及数名鸽友关于参赛鸽被俘的举报电话,成都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此羽赛鸽属非正常飞行,取消赛鸽公棚该届决赛成绩。
“各地鸽协每年均要制定竞赛计划,这一竞技运动已达到了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结构化的程度,符合竞技体育的特征。”在审理此案时,成都中院下辖的青羊区法院一审认为,依照我国体育法的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故原告要求确认上述裁决无效,不属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遂依法裁定驳回原告方的起诉。一审裁定作出后,原告方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