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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信鸽协会银鹰俱乐部2012秋、2013春特比环规程

2011-12-05 21:31:25 德源新凉山银鹰俱乐部

一、           参赛须知: 1、请参赛者仔细阅读本规程。持异议者可放弃参赛。一经参赛即视为认可本规程,须遵守本规程。 2、因天气、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的赛鸽丢失、死亡本部不负担赔偿责任。 3、当预测或遇恶劣天气、遇到疫情,本部有权延迟、取消比赛。 4、比赛因故变更后,鸽友注意与本部联系、查看短讯、询问相邻鸽友或上网查询。 5、凡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受益者自理。 二、           参赛条件: 1、凡测距到户认可本规程的鸽友均可购买本部特比环进行参赛。 2、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在参赛个身上加盖暗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含佩戴有该鸽鸽主信息的私环),违者取消该鸽的参赛成绩。 三、           售环价格及奖金: 1、2012秋季牟定售环500枚(号段1508001至1508500),202元/枚(200元作为奖金,2元作为足环费及售环费)每位参赛鸽主名下5枚连号足环自动分为一组;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4-38名各奖2000元,小组赛冠军奖5000元、亚军奖3000元、季军奖2000元。小组赛按每组进奖鸽分速相加高者胜。 2、2013年春季元江售环300枚(号段1508501至1508800),152元/枚(150元作为奖金,2元作为足环费及售环费)每位参赛鸽主名下5枚连号足环自动分为一组;奖金: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25名各奖1500元,小组赛取一名奖2000元。小组赛按每组进奖鸽分速相加高者胜。 四、           竞翔办法: 1、严格遵守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集鸽、押运司放、报到、验鸽,由裁判员执裁,并诚意邀请参赛者监督。 3、本部主办者、工作人员、裁判员及相关人士参赛,须在鸽友及裁判员的共同监督下,验鸽对号入笼并由鸽友与裁判签字确认,入奖鸽经查验后成绩方才有效。 4、集鸽完毕后由裁判长与现场鸽友共同监督,将竞翔单、集鸽电脑、电子集鸽器装箱封存。 5、比赛以电子扫描鸽钟及爱羽手打鸽种报道,统一计算成绩并排名,电子鸽种成绩实时直播。 6、爱羽手钟参赛须填写竞翔报名单,由于鸽主填写竞翔报名单字迹潦草、填写错误,导致的取消成绩由鸽主自负。 7、报道期限为开笼当日晚20:00截止。 8、参赛者有权对竞赛中出现有争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凉山州信鸽协会提出申诉,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还。申诉时间为正式公布成绩48小时内,过期不再受理。无理取闹者视情节采取:取消本届所有参赛成绩、或停赛一至三年,甚至终身禁赛的处罚。 9、欢迎举报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及拒绝裁判上门验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该赛季所有成绩,或停赛一至三年,甚至终生禁赛的处罚。 五、           报到办法: 本届报到采取爱羽牌手打鸽种及电子扫描鸽钟。下面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布: 1、电子扫描鸽钟 A、             参赛前鸽主必须将须参赛的赛鸽佩戴好电子足环,并将参赛鸽的眼砂、羽色、性别输入扫描鸽钟中。 B、 集鸽上笼当日持掌中宝及参赛鸽到集鸽点。 C、 比赛当日参赛者务必在赛鸽归巢前,将电子鸽钟正确连接好扫描版、电源、电话线(电话上传者)、电信手机卡装入(无限上传者)。 D、             因鸽友设计的扫描门、电子鸽钟、扫描版、电子足环、电源供给、相关部件突发故障,不能自动记录归巢数据(不扫描或漏扫),导致该鸽成绩无从认定的本部不承担责任。 E、 参赛者务必熟读电子鸽钟说明书。对安装使用注意事项、比赛操作流程及注意要点、疑难解答等须搞通弄懂。请不熟知者,于集鸽48小时前咨询本部(技术咨询:15984997888)。凡电子鸽钟等出现故障的,须于赛前联系本部进行解决,否则,影响正常比赛的责任鸽主自负。 F、  由于参赛鸽主违背安装要求、操作和维护,导致电子鸽钟无法正常工作的本部不负责。 G、             须手持掌中宝报到者应遵循首羽鸽归巢起市内90分钟、市外150分钟的要求,超时自动取消成绩。 2、爱羽手打钟 A、             参赛前务必填写好竞翔报名单,因填写不清楚、参赛鸽信息不对应等导致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B、 鸽钟不得打空格,一旦发现打空格,该鸽钟成绩作废。 C、 因鸽主未阅读使用说明书导致的电池安装不正确、使用劣质电池导致的不能电脑读取成绩的本部不负责并不作出解释。 D、             参赛者须遵循首羽鸽归巢起市内90分钟、市外150分的要求,超时自动取消成绩。 六、           其他 1、本届足环售完不再增加,欲购从速。 2、本环采取实名制购买参赛,不可转让,转让成绩无效。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凉山州信鸽协会银鹰俱乐部对本规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凉山州信鸽协会银鹰俱乐部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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