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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乐市“探路杯”260公里幼鸽特比环竞赛规程

2012-01-12 16:36:34 新疆信鸽协会信息网

新疆博乐市信鸽协会 第二届试点“探路杯”260公里幼鸽特比环赛竞赛规程   协会为探索新的司放点,丰富比赛项目,鼓励新会员参赛,因风险较大和会员空距的公平性,方圆半径5公里范围内的会员方可购买。 一、           竞赛项目及奖金分配细则: 1、  预设奖金10万元人民币。 2、特比环预销售1000枚,售价每枚100元,(不含赠环),2012年1月9日开始售环,买5枚赠1枚,买10枚赠5枚(设团体奖,团体资格购环10枚以上含10枚)。 3、  名次录取售环量的10%。 4、260公里司放地点巴音沟牧场。 集鸽时间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20:00-23:00风雨无阻,过时不候,超时按自动放弃比赛对待,协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5、比赛截止时间放飞当日18:00前。进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6、奖金分配方式(售环款全额)不提留。 (1)冠军:总奖金的20%。 (2)亚军:总奖金的15%。 (3)季军:总奖金的10%。 (4)4-10名:总奖金的5.4%均分。 (5)11-20名:总奖金的5%均分。 (6)21-100名:总奖金的24.6%均分。 (7)团体奖取三名,获奖金额为总奖金的20%发放(同一参赛鸽舍为单位,进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者,以分速相加,高者为先)各发奖杯一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A)团体奖第1名,按团体奖的50%发放。 (B)团体奖第2名,按团体奖的30%发放。 (C)团体奖第3名,按团体奖的20%发放。 7、集鸽地点:博乐市信鸽协会办公室门前。 二、参赛条件: (1)承认并履行本届比赛规程,属于2012年度博乐市信鸽协会的在册会员,非会员谢绝参赛。 (2)售环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 (3)本次比赛实行实名制,特比环在2012年5月30日前可转让,需提前申请登记备案,过后不得转让,购环时鸽主必须将姓名,棚号,固定电话,手机号,鸽舍详细地址登记备案。 三、执裁标准: 1、依据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与裁判法规作为执裁标准。 2、本届比赛实行伯马制,比赛不管何时开笼,开笼当天18:00前为有效报道时间,过时报道协会不予受理,电脑关机不再授权报道信息。 3、如当日18:00前没有归返赛鸽,则视比赛结束,按上笼鸽数均分全部奖金。 4、为增加比赛透明度,协会决定参赛会员对集鸽现场、司放现场、电子扫描报道中心,进行监督,监督会员从秋季资格赛中产生,秋季资格赛18名和28名为本场特比环赛的监督,监放员,监督(监放)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本人却因特殊原因不便,可委派他人代为监督,如弃权者,协会有权取消其所有比赛,所获成绩均无效。 四、计时方式:同375公里特比环赛相同。 五、统一查验日2012年9月12日,参赛鸽在参加秋季资格赛集鸽时加盖参赛资格章。违者视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六、所有获奖鸽产生的税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信鸽协会。   博乐市信鸽协会 201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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