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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乐市第二届幼鸽特比环375公里竞赛规程

2012-01-12 16:44:29 新疆信鸽协会信息网

博乐市信鸽协会 第二届幼鸽特比环375公里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及奖金分配细则: 1、预设奖金20万元人民币; 2、特比环总计销售1000枚,每枚200元(不含赠环),2012年1月7日开始售环,买5枚赠1枚,买10枚赠5枚(团体资格购环10枚以上含10枚); 二、375公里,放飞地点五工台(遇恶劣天气拉回重赛): 集鸽时间:2012年9月29日,周六20:00—24:00(风雨无阻,过时不候,超时按自动放弃比赛对待,协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三、375公里竞赛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 1、比赛当日20:00前归巢(名次按实际售环的10%设取);前10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2、奖金分配方式(售环总数金额﹢协会2万元); ⑴、冠军:总奖金的20%; ⑵、亚军:总奖金的15%; ⑶、季军:总奖金的10%; ⑷:4—10名:总奖金的5.4%均分; ⑸:11—20名:总奖金的5%均分; ⑹、21—100名:总奖金的24.6%均分; 3、团体奖取前三名,获奖金额为总奖金的20%发放(以同一参赛鸽舍为单位,进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者,以总分速相加,高者为先);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⑴、团体第一名,按团体奖的50%发放; ⑵、团体第二名,按团体奖的30%发放; ⑶、团体第三名,按团体奖的20%发放; 四、集鸽地点:博乐市信鸽协会办公室 五、参赛条件: 1、承认并履行本届比赛规程,属于2012年度博乐市信鸽协会的在册会员,非协会人员谢绝参赛(2012年缴纳会费、售环开始时办理,至3月1日结束)。 2、参赛鸽舍地址、经纬度、电子鸽钟、报到电话号码必须与协会备案信息一致,如有出处,取消所有成绩(备案信息如需要变更者,请提前申请办理)。 3、本次比赛实行实名制,特比环在2012年6月1日前可以转让,需提前申请登记备案,过后不得转让,购环时鸽主必须将姓名、棚号、固定电话、手机号、鸽舍详细地址登记备案。 六、执裁标准: 1、依据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与裁判法规作为执裁标准; 2、本届比赛实行伯马制,比赛不管何时开笼,无论鸽舍距离远近,开笼当天20:00前为有效报到时间,过后报到协会不予受理,电脑关机不再授权报到信息。 3、如375公里比赛当天20:00前没有归返赛鸽,则视比赛结束,按上笼鸽数均分全部奖金。 4、为增加比赛透明度,协会决定由参赛会员对集鸽现场、司放现场、电子扫描报到中心进行监督。协会秋季资格赛以电子鸽钟第二名和第二十名的鸽主配合裁判长执行监督、监放;监督(监放)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本人却因特殊原因不便,可委派他人代为监督,如弃权者,协会有权取消其所有比赛,所获成绩均无效。 七、计时方式: 1、采用江苏南京“赛沃牌”电子扫描鸽钟及博乐市信鸽协会售出的“赛沃牌”电子环计时,其他通过各种途径购买的电子环一律不得参赛。集鸽中由裁判逐只查验,如侥幸入笼所取名次协会视为无效。 2、集鸽时所有参赛鸽进行足环封闭,使用易碎贴胶条,如对归巢赛鸽查验发现易碎贴胶条破损或掉落,将取消该赛鸽成绩,成绩公布后,方可取掉胶条。 3、参赛者应在赛前认真仔细检查电子鸽钟的电源、电话线、扫描板数量及连接线的各项功能是否处在正常状态。如在比赛中出现电源断电,电压不稳,电话线路不通,电子环漏扫等故障,导致不能正常扫描及报到信息传输的,均属个人原因造成,责任自负。赛鸽归巢后请鸽主不要过早拔掉电源,以免影响信息传输。 4、司放当日11:00之前,为电子鸽钟与报到中心数据连接时间,参赛鸽主如超过此时间进行连接操作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5、司放当日,如果报到中心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不能正常排定名次,协会将取消所有参赛鸽成绩,上笼鸽均分奖金。未归巢赛鸽属于自然淘汰,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6、当日公布初榜总成绩表,两日内经裁判和会员核查没有异议后(如有异议,请当日申请),公布正式成绩,正式成绩一经公布,不做任何更改。 八、查验: 1、因本次比赛奖金是所有售环款加协会追加的2万元作为的总奖金,协会不做任何提留。协会将随机进行各种形式的查验,参赛鸽主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如参赛鸽主拒绝或不配合,协会有权取消该鸽主的参赛权利及所有参赛成绩和今后所有比赛,并进行公示。 2、统一查验日2012年9月12日,参赛鸽在参加秋季比赛集鸽时,对参赛鸽加盖参赛资格章,违者取消其参赛权利。 3、参赛鸽主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在初榜成绩公布当日,向协会缴纳300元申诉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过时申诉协会不予受理,申诉成功后,协会全额退还申诉费,反之不予退还。 九、颁奖及拍卖: 本届特比环比赛结束一周内,将举办颁奖及拍卖大会。对入赏前20名的赛鸽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费80%归鸽主,20%作组织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奖金、奖杯当场兑现,如前20名获奖鸽有死亡,经出示足环缴纳起拍价的20%后,奖金照发。其他任何原因鸽主没有将入赏鸽送至会场,扣发该鸽全部奖金。 十、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疫情或与国家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时,择日再赛。因各种无法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协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以入笼鸽均分全部奖金。 十一、一切弄虚作假、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协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全部成绩,开除会籍,终身禁赛,并在网上进行通报。欢迎大家互相监督,共同举证,对举证事件经查实对举证者奖励5000元,并为其保密。 十二、所有获奖鸽产生的税费,均有获奖鸽主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属信鸽协会。                                            博乐市信鸽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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