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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则: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06-12-26 15:56:58 贵州六枝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    100-300公里比赛  特比环大赛  500公里通讯赛  第七届武汉国家赛第七届秋季省级赛 (具体比赛时间详见附表)三、各站竞翔规程1、南丹站奖励前15名,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50元,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各20元。获奖有效期为放鸽次日20时止。2、广西贵港站奖励前10名,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50元。获奖有效期为见冠军鸽第三日20时止(含冠军鸽归巢当日)。前三名各发给奖杯一樽,获奖鸽发给奖状,有效期内归巢按顺序排列名次发给归巢证,放鸽10日内归巢发给归巢证。超期归巢若要归巢证者需交5元钱。3、第七届武汉国家赛(1000公里)本协会不设奖,获奖鸽按省鸽协规定执行,从放飞当日起计算,20日内归巢有效。4、加赛(贵阳站)奖励前3名,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100元。获奖有效期为放鸽当日20时止。集鸽当日若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一周,集鸽不足50羽以上取消该站比赛。希望会员主动与协会电话联系。5、惠水站奖励前十名,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10元。获奖有效期为放鸽当日20时止。6、第七届秋季省级赛本协会不设奖,获奖鸽按省鸽协规定执行。本会的前三名各发给奖杯一樽。7、新寨站奖励办法与广西南丹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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