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章>正文>评论

刘女士鸽舍被强拆的感想

评论

翔峰  10-12 16:27:13

城管强拆的无理行为真是可恨,支持刘女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红顶屋鸽舍  11-08 20:31:26

由于条件限制,中国鸽友因地制宜,饲养信鸽,无可厚非,更何况有信鸽协会这个合法组织的支持.邻里关系要和睦相处,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城管部门在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但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对刘女士这个问题的处理中,做出的行为野蛮,支持刘女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王先生  11-08 12:38:36

读完这篇文章本人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话!吉林市民刘女士花了10多万元引进的信鸽,被一群所谓的"城管"法盲强拆了鸽舍,使得鸽去楼空.我们作为中国信鸽协会的一员,我们的赛鸽是去参加体育竞赛的,并不是什么经济动物,况且刘女士是为了参加2008奥运会而养的赛鸽,本身这种精神就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中国的信鸽现在正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城管的这些所作所为无疑是给我们信鸽界的一种打击.在着里也希望我们的这些信鸽教练员能用法律来加强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国家的相关部门能更好的为广大养鸽爱好者谋利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强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结合我们养鸽人的实际情况,颁布出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们的利益.还我们鸽界的一片美好的天空.

张生  11-07 20:22:49

一看到这类文章心里就发怵。信鸽是体育项目一成员,而不是什么“经济动物”。目前,可能全世界还没有哪个国家把信鸽作为禁养动物的,要有那必是”塔利班“之类的国家。 目前提倡和谐社会,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对此等无赖城管就是应该起诉,强拆会员的鸽棚就是侵害公民合法财产。刘女士要找好律师,收集好有关法规文件,她是一定能够胜诉的,而且,一定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用法律武器教训一下这些无赖之徒!

朱德斌  11-07 20:00:18

真是没办法啊!可怜!人权何在?法理何在?城市的鸽友喂点鸽子,还真是不容易。又要养鸽子,又要住城市,真是矛盾啊!

章良  11-07 18:57:34

鸽舍被强拆的事故屡有发生,因为养鸽而造成邻里关系不和,甚至闹上法庭,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城市,受到居住环境的影响,大部分鸽友都把鸽子养在楼顶或者阳台上,这更容易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如何避免因为鸽子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本人认为其主要还在于鸽主,其一、鸽舍建造前,我们应该跟左右上下邻居,居委会打个招呼,事前打好招呼,日后出现问题,大家也好商量。其二、平时要做好卫生打扫,通过定时放飞,少在外逗留等等各种措施防止鸽子羽毛以及粪便落到邻居的阳台或者窗台上。其三、养鸽人也要讲法律,遇到纠纷要心平气跟邻居商量,找出办法解决问题,冲动或者一意孤行不仅解决不了问题,更有可能激化矛盾。 总之,不管是信鸽爱好者还是其他朋友,不管是养鸽子还是其他的宠物,协调好邻里关系是非常必要的,这同时也体现了我们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因为鸽子引起各种不必要的矛盾,这样养鸽子你快乐吗?这样的赛鸽运动如何陶冶人的情操?

逐風  11-07 17:46:04

在城里养信鸽确实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发生邻居之间的磨擦,这是常有的事,关键是养鸽人要与邻居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好。但也不至于象文章出现那种城管工作人员幼稚做法的事件,实在是令人可恶又可恨。鸽会应该站出来保护陈女士的合法权益,让城管部门承担责任和赔偿所带来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cba1698  11-07 16:08:27

读罢此篇文章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吉林市民刘女士花重金饲养信鸽,这在目前信鸽饲养队伍中巳实属难能可贵了,因为中国信鸽要冲出亚州走向世界,把中国信鸽与世界信鸽运动有机结合起来甚至赶超世界水平,像刘女士这样的信鸽饲养者不正是越多越好吗?!我们说信鸽是运动员,饲养者则是教练员。而这些不拿工资为国家辛勤培育运动员的倒贴教练员往往得不到周围人的理解,往往还要遭人白眼、漫骂甚至暗中丢放毒饵导至长期辛勤培养的爱鸽无故损失。本文中的城管可以说是一群法盲,他们更本不通晓信鸽饲养的相关法规条文,仅凭城管条例拨冠李带的来粗暴干涉刘女士的正当合法行为,其行为实在让人感觉城管的执法幼稚而哭笑不得!受损的刘女士不但鸽舍被损还损失了花重金购买的四羽种鸽,损失可谓不小,实在让人同情至之!笔者以为发生在吉林市的这种非异所思的怪事绝非仅此一例,本人十分赞同写此文作者的观点与立场上,也希望热衷于信鸽饲养的教练员们都团结起来保护养鸽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真希望国家相关部能为广大养鸽人尽快完善制订有关的法律法规,让我们养鸽人能无后顾之忧而踏实安心的饲养信信吧!

<<返回文章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