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正需要“特事特办”

2005-11-08 17:03:55

据新华社报道,辽宁省黑山县发生禽流感疫情后,省财政厅紧急拨付防控禽流感资金8350万元,这些钱“用于疫区内扑杀禽类对农民的补助和全省范围内对禽流感的强制防疫”,其中用于扑杀的补贴在5000万元以上。值得注意的是,11月5日恰逢公休日,清算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无法开通,商业银行也不办理对公业务,按常规办法无法做到当日划拨资金。在辽宁省财政厅的协调下,清算银行、商业银行及相关省直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资金当日到位。这个新闻传达了两个信息:一是当地对扑杀家禽已经进行了补贴,而且补贴数额巨大;二是补贴及其他专项资金是以超常规速度下拨的。正因为省级财政款的迅速下拨到位,“黑山县政府6日将补偿资金开始下拨到乡镇,保证有被扑杀家禽的养殖户按政策规定得到补偿”。与此同时,辽宁省锦州市政府11月6日公布,辽宁省从11月5日16时下达对疫区家禽实施扑杀的命令开始,截至6日12时,对疫点半径3公里内的所有家禽均依法实施了扑杀,共扑杀家禽600多万只,这么大的扑杀数量,却“得到广大养殖农户的配合,他们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政府在疫区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没有一户出现抗扑杀行为”。在“超常规下拨补偿资金”和“广大养殖农户积极配合”之间,很明显存在某些因果关系。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公民作出一些牺牲,政府理应给出适当补偿;而公民的权利得到了保障,也理应承担相关义务。辽宁省在这次防控禽流感过程中推行的这些举措,使政府和公民各自实现了自己的角色定位,达到了一种互相支持基础上的良性互动。正因如此,我们注意到,11月6日下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各项防控措施中,就包含着“对疫区家禽扑杀和受威胁区强制免疫实施合理补偿补助”的内容,这显然是把养殖农户的权利保障放在了重要位置。其二,更进一步,如何及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控禽流感无疑十分紧迫,按说先扑杀家禽后落实补助或补偿,推迟一两天资金到位,况且正赶上公休日,养殖农户也应该能理解和配合;但对政府来说,却一定要有这样的理念:能早一分钟实践对公民的承诺,公民就会早一分钟提高对政府工作配合的积极性,事情就会早一分钟向更有利的方向发展。“超常规”下拨补助补贴资金,也会带来养殖农户对政府工作“超常规”的支持———扑杀家禽600多万只而没有一户出现抗扑杀行为就是明证。当前,一些国家和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持续蔓延,已成为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中国是世界第一养禽大国,现在又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和防控的关键时刻,而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家禽养殖业的头号杀手,且已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重大隐患。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科学的评估和充分的准备。当年,中国应对SARS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显然,这次防控禽流感的战役,如何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辽宁省在处理禽流感危机中,不以“非常时刻”为理由而忽视养殖农户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特事特办”,不仅有利于树立政府权威,更可以迅速增加号召力和公信力,更利于防控禽流感取得成效。眼下,禽流感防控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展开。对危机事件果断而理性的处理,也是密切政府和公民关系的契机。辽宁省处理禽流感的方法,提供了一个范例,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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