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08“龙摄影杯”特比环大奖赛比赛规程

2014-07-09 16:32:42

重庆垫江县信鸽协会 2015年5.08“龙摄影杯”特比环大奖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垫江县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垫江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三、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凡2014年注册本会会员,鸽棚所在地属垫江地理行政区域(含云台、石桥坝)并测距到户,同时承认本规则的会员均可参赛。 四、比赛办法: 1、本次大奖赛定于2015年5月8日前后根据天气择日举行。决赛地点:陕西凤县酒奠梁。训放与2015年春赛训放同步,协会只在4月下旬根据天气择日举行平昌资格赛。没有参加资格赛的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决赛参赛及获奖资格。 2、足环发售时间定于2014年3月20日,足环售价A组110元/枚、B组510元/枚、C组30元/枚。其中 100、500、30元作为奖金(扣除5%组织费)10元作为决赛司放及1至3名奖杯等费用。副环环号为:A组:金黄色15001-15400;B组深蓝色15401-15650;C组足环为2014年正规环其号段为329001-329800,可与特比A.B组的副环相搭配,如C组足环不与A.B组特比环搭配单独参赛,在决赛站上笼时每只需另收10元决赛站参赛费用。A.B组特比环赛鸽必须同时佩戴由垫江信鸽协会发售的2014年度31代码的正规足环(可与C组正规环搭配)。A.B.C组可购通票参赛650元/颗,分组计奖。 县鸽协计划在A.B组特比环参赛鸽中增设1000元/只精英赛项,其比赛规则另行制定。 3、本次大奖赛由垫江龙摄影保底15万元,并对各奖项的前十名免费制作鸽照镜框一面。 4、本赛事以GPS测距到户,计算分速分项排名。 5、集鸽上笼时,如发现足环残破、缺口、赛鸽跛行、断指或身体羽毛异常的拒绝上笼并取消参赛资格。鸽主自行填写上笼单要求要素齐全。 6、报到方式:以持鸽、鸽钟、电子扫描报到为准。鸽钟限时120分钟内,将归巢鸽、鸽钟送到报到地点复验。成绩由鸽协负责计算排名,由竞赛组委会审定后及时通报参赛会员。 7、各奖项的前三名由鸽协组织验鸽,其余获奖鸽抽验。对决赛成绩有异议或其他可能影响决赛成绩的仲裁提议,应在决赛成绩公布时起48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向组委会提出,并同时由提出者缴纳500元人民币保证金,如仲裁有效退还保证金,仲裁无效,则用作仲裁人员费用,不予退还。仲裁会决定为最终决定。 五、奖励办法:奖励决赛当日21时前报到的有效归巢鸽。如售环金额超售,其奖金部分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 1、奖金分配:A组: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至10名各5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B组:冠军10000元、亚军7000元、季军4000元,4至10名各10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C组: 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至10名各2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2、当日无鸽报到,由已参加预赛的决赛上笼鸽均分各组奖金。 3、获奖归巢鸽拍卖:本次各奖项的获奖归巢鸽前20名必须持鸽领奖并参加拍卖,否则取消成绩和奖金,其奖金由其余获奖鸽均分。每羽拍卖保底价500元,拍卖收入鸽主得90%,主办方提取10%作为费用。流拍鸽由鸽主支付50元取回。 六、颁奖时间:决赛结束后的10日内举行拍卖及颁奖。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垫江县信鸽协会。                                                        重庆市垫江县信鸽协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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