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昌吉市信鸽协会大奖赛竞赛规程

2013-08-18 0:14:53

2013年秋季昌吉市信鸽协会大奖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昌吉州信鸽协会 二、  监管单位:昌吉市体育总会 三、  承办单位:昌吉市信鸽协会 四、   参赛人员:凡交纳2013年会费和秋季训放费的昌吉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鸽必须佩带历年中鸽协正式足环一枚。 五、  参赛要求: 1、凡参赛者一律按安捷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或大连云飞牌鸽钟报到,以鸽钟计时时间和电子扫描鸽钟上传数据分速为本次比赛排列成绩之标准,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者,空距远为先;集鸽前封鸽钟。 2、打钟时密码贴必须应环绕缠在塑料柱上,口向下打入鸽钟,其他方式打入鸽钟视为无效不予计算成绩,鸽钟中间不得出现空洞,空洞后成绩无效。第二块鸽钟的第一羽,不能超过第一块鸽钟的最后一羽时间,鸽钟限时120分钟,超时取消所有成绩。鸽主报到时必须携带竟翔单,鸽钟不能成功录入电脑,责任自负。电子鸽钟因在第一羽赛鸽扫描后60分钟之内上传成绩,如超时上传视为无效不予计算成绩;如鸽钟不上传因在第一羽赛鸽扫描后60分钟之内带赛鸽及电子鸽钟到鸽会报道地点验鸽、验钟,如超时不予计算成绩。 3、本季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要求一鸽一枚中鸽协正式足环,认真填写竞翔单,一式两份,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竞翔单,填写时年份、环号、眼砂、羽色不得有误,如有错误取消该鸽成绩和奖金,成绩顺延。电子鸽钟在输入赛鸽信息时应该是年份、区号、环号,如(2013-30-123456),如输入信息格式错误取消该鸽成绩和奖金,成绩顺延。 4、鸽会有权对参赛获奖鸽验棚,每场比赛前20名电子鸽钟获奖鸽主必须在赛鸽扫描后60分钟内,将获奖鸽带到鸽会指定地点验鸽,鸽会将对获奖鸽根据情况进行抽查验棚,验足环证,无足环证奖金充公,如鸽主拒绝或不配合,取消其全部成绩。 六、 比赛地点:  第一场:2013年9月20日300公里托托收费站,第二场:2013年9月27日420公里博乐路口,第三场:2013年10月4日500公里赛里木湖,第四场2013年10月11日300公里托托收费站。 七、   奖励办法:总奖金60000元  1、  第一场:300公里录取前100名,总奖金12000元  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700元,第4——10名各400元,第11——20名各200元,第21——100名各50元, 2、  第二场:420公里录取前80名,总奖金15000元 冠军1600元,亚军1100元,季军800元,第4——10名各500元,第11——20名各200元,第21——80名各100元  3、  第三场:500公里录取前60名,总奖金20000元  冠军25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第4——10名各1000元,第11——20名各300元,第21——60名各100元  4、    第四场:300公里录取前40名,总奖金8000元        冠军1300元,亚军1000元,季军600元,第4——10名各300元,第11——40名各100元  5、    2013年秋季中距离鸽王赛录取前10名,总奖金5000元   冠军1300元,亚军900元,季军700元,第4——10名各300元 八、训放和比赛时间
集   鸽   时  间 空 距 收  费 集鸽报到地点
8月24日早7:00—8:00 30   统   收   北京南路 信用社 门口
8月26日早7:00—8:00 50
8月29日早7:00—8:00 50
9月1日早7:00—8:00 80
9月4日早7:00—8:00 80
9月6日晚21:00—22:00 100
9月9日晚21:00—22:00 100
9月13日晚21:00—23:00 180 10元 试机赛
9月20日晚21:00—23:00 300 20元 小康村篮球场
9月27日晚21:00—23:00 420 30元
10月4日下午16:00—17:00 500 30元
10月11日晚21:00—23:00 300 20元
集鸽时间不变,按规定时间发车,超时交鸽晚到多长时间,就在每羽赛鸽归巢后增加多长时间,请各位会员严格按规定时间交鸽。 九、注意事项  1、每场比赛归巢时间为当日开笼时间12小时以内有效,设伯马制,鸽王赛录取名额为每场参赛羽数的20%;鸽王赛由鸽王计算公式计算得分相加。 2、每场比赛前三名,鸽王赛前十名免费发放奖杯,指定鸽比赛有鸽会统一组织,每场指定鸽鸽会收取10%的管理费用,指定鸽超过20羽,指定鸽冠军颁发奖杯。 3、2013年秋季特比环获奖鸽和鸽王赛前十名参加拍卖,由鸽会统一组织拍卖,鸽会抽取10%的费用。 4、本季每位会员训放费200元;每位会员必须在100公里训放前一次性交清训放费。在180公里试机赛前未交清费用的会员取消其全赛季参赛资格,不予参赛。 十、对比赛成绩提出异议,允许在成绩公布12小时之内提交书面申诉及申诉费1000元,胜诉全退,败诉不予退还。   本规程解释权归昌吉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立强   13319000063      昌吉市信鸽协会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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