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鸽协领导禁赛”一诺十七年,而今能改否?

2005-09-05 9:44:27

   十七年前,在当时信鸽报到手段十分原始、落后的情势下,市鸽协决策者们为避“瓜田李下”之嫌,公布了一条承诺:“市鸽协主要领导不参与本团体组织的比赛”。这一承诺,可能很多会员已渐渐淡忘,然而对协会的主要领导却有如枷锁,始终具有约束力,正所谓“一诺千金”。   时光荏苒,一幌十七年过去了。现如今,时代变了,报到手段先进了,比赛制度完善了,各项环节也严谨了,但禁赛的承诺却没有改变,那么谁来开启这沉重的枷锁呢?十七年,人生有几个十七年?这对于一生酷爱信鸽的人,剥夺了其参赛资格未免残酷,就如同运动员不准上赛场;演员不许上舞台一样的感受和煎熬。虽然说区级赛、俱乐部乃至公棚赛可以参与,但市级大赛的对抗性、可比性乃至刺激程度是截然不同的,即使“陪太子读书”落个“名落孙山”的结果,也值得体味,毕竟享受了参赛过程和乐趣。今年初,在河南遇到台湾鸽友林信勇先生,当谈到本市协会领导不便参赛之事,颇感诧异和不理解,甚至在座的鸽友表示: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这样保守,只要你心中无愧,手续完备怕他何来?……   持这种观点和主张的人不止这一票人,确实大有人在。当然,抱有“避嫌”态度并给予肯定的鸽有也占有一定比例。   从历史上着,天津的作法以及效果是积极的、明智的,此举长期以来赢得了鸽友们的信任和支持,这便是早期的诚心意识。时过境迁,今昔非比。随着赛鸽运动倡导“三公”,报到方式科学,手续、环节相互制衡的今天,“避嫌”之诺显得有些牵强。有鉴于此,有关市鸽协主要负责人禁赛之诺可否解除?这取决于会员的态度,市鸽协将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和收回这条承诺。欢迎会员发表看法和意见。                                宋智海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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