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第六届武汉奥中奥赛鸽公棚大奖赛规程

2006-06-11 22:23:56

2007年春第六届武汉奥中奥赛鸽公棚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武汉市奥中奥鸽业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武汉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武汉市奥中奥赛鸽公棚 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 一,参赛办法: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在国和地区2006年正式足环。 3.参赛鸽应为28—40天健康幼鸽(交鸽说明是否种过疫苗)。 4.每羽参赛费人民币300元(境外来鸽报关,检疫,运费自理)凡交5羽,可交预备鸽1羽(预备鸽不收费,有权顶替、有权参赛、包括预赛、决赛、团体赛。)享受正式鸽的同等待遇。交鸽时款项必须结清,赠送,缓交免言。未交清者一律不上网公布。 5.团体在收鸽子期内凡交12羽为一组,交鸽时指定,不得更改(包括2羽预备鸽),依次类推。 二,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06年6月15日—12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本公棚,武汉赛鸽俱乐部海员文化宫内(武昌江南分部)、武汉港花鸟市场及鸽药商店、原各省、市、区交鸽地点不变。 三,比赛时间,地点,距离: 1,    比赛时间:预赛河南驻马店2007年4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天,262公里(特殊情况下浮5%);               决赛河南郑州2007年5月5日(黄金周内)466公里(特殊情况下浮10%)。 2,交鸽联系人:邓桂林     手机:13349879820   公棚电话,传真号:027—69843751(值班张俊) 公棚网址:http://àzagp.chinaxinge.com (中国信鸽信息网)  中文网址:武汉市奥中奥赛鸽公棚 四,竞赛法: 1,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和《信鸽公棚赛规则》。预赛由市鸽协(监管单位)派裁判若干名,负责比赛验棚,司放,监放,成绩审定。决赛由市鸽协委派异地裁判二名,市鸽协(监管单位)裁判若干名,负责比赛验棚,司放、监放,成绩审定。 2,比赛采用“新科”先进电子记时系统,停电后可发电,储藏、记时准保正常进行。如扫描系统故障以裁判人工记录为准。 3,预赛,放飞当日下午18:30结束;决赛:放飞当日至次日下午19:00结束。如法定的名次未录满,已归巢鸽照常发奖,剩余奖金由已归巢鸽均分,若两天无一羽归巢,单羽奖金归所有参加决赛鸽均分,团体奖金由有团体资格的均分。 4,赛前不少于8次训放。每站当日上网公布。 5,参赛鸽入棚即载电子环并封闭足环,定期上网公布。 6,市鸽协(监管单位)委派裁判进行验棚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并即日上网公布存棚鸽数量。 五,奖励办法: 1.              预赛录取30名,前10名发奖杯,获奖鸽全部发奖状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10名500元      11—30名各300元 2.              决赛录取180名,前10名发奖杯,获奖鸽全部发奖状         冠军6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15000元         4—10名各5000元   11—30名各3000元   31—80名各2000元    81—180名各1000元 3.              团体赛(不另收费)录取前10名,全部发奖杯与奖状         冠军6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4000元    4—10名各3000元         团体录取办法:决赛前180名(含180名)归剿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时以第一羽在前者为胜(以归巢2羽为基数)。 4.              指定鸽赛:指定鸽参赛费10%为工作费用,90%发放给鸽主,分配方案在赛前公布。 5.              预决赛如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颁奖拍卖会同时顺延。 六,归巢鸽拍卖及归属: 1.              颁奖拍卖时间,地点:决赛当日决定 2.              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本公棚统一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30%归公棚,10%为工作费用。 3.              归巢鸽凭参赛卡在15天内鸽主凭参赛卡领取未拍出鸽和归巢鸽,获奖鸽领取费100元,归巢鸽领取费50元。逾期不领由公棚处理。 七,参赛鸽意外损失的处理: 本公棚定2007年1月15日清棚,清棚前发生的游棚、病故情况,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清棚后发生的赛鸽丢失及其它意外,本公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1.              本公棚在收鸽完毕后,总奖金即存入市信鸽协会。 2.              涉及奖金和拍卖收益所得税时由鸽主自理。 3.              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比赛按规程照常进行。 武汉奥中奥赛鸽公棚按企业相关法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号:9559980059299351912   收款人:顾庆汉  电话:13349879817 本规程解释权武汉市奥中奥鸽业有限公司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