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春季(七市)“五一”杯特比环联赛规程

2014-07-13 12:59:06

2015年广东省春季(七市)“五一”杯特比环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佛山市信鸽协会     参赛单位:佛山市信鸽协会、东莞市信鸽协会、惠州市信鸽协会、广东省浩和赛鸽运动俱乐部、肇庆市信鸽协会、中山市信鸽协会、珠海市信鸽协会 二、比赛项目:双关赛特比环联赛。第一关300公里(江西赣州),第二关400公里(江西井冈山)。 三、发环日期:2014年8月15日。 四、比赛日期:第一关2015年4月29日集鸽,4月30日放飞。第二关2015年5月9日集鸽,5月10日放飞。如放飞地当天有中雨、大雨、暴雨(以中国气象网为准http://www.cma.gov.cn/),集鸽都要改期,每次推迟三天,如此类推。(天气预报提前三天为准)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各信鸽协会的会员,并缴纳本年的参赛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各协会发行的特比环副环和2014年全国统一(广东)环。 3、比赛司放地点,第一关参赛鸽舍空距少于285公里;第二关参赛鸽舍空距少于380公里都不能参赛,如空距超出不受此限制。 六、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 1、比赛司放、报到、验鸽由各市协会互派裁判员监督进行。 2、特比环发售日期:从14年8月15日起至12月15日止,售环结束公布参赛会员数量和特比环号码及数量,公布后不得过户。 3、会员领取特比环后,协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能拒绝。 4、比赛期间协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异议。 5、司放时间:由司放员选择最好时机放出,司放时遇雨待停,必须在早上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原地等明天,如两天都不能放出各协会拉回近郊司放。 6、特比环联赛归巢有效分速:第一关500米/分,第二关600米/分。①如第二关有效分速内无鸽归巢,则按第一关参赛鸽成绩颁发奖金。②第一关有效分速内无鸽归巢,继续进行第二关比赛,以第二关归巢鸽成绩颁发奖金,如第二关有效分速内无鸽归巢,则按第二关落笼参赛鸽平分奖金。 7、有效分速期内归巢鸽不足录取名额,剩余奖金部分由获奖鸽平分。如出现一羽参赛鸽归巢奖金可以独得(即伯马)。 注:按期归巢鸽,必须是当天归巢才有效,日落后30分钟,比赛全部结束。 8、特比环联赛参赛鸽足环不得故意钻大,字模要清晰,不得破裂或损坏,否则按失格论处。 9、比赛归巢鸽验鸽:按当地协会验鸽规则进行,获奖鸽归巢需及时由各方认可裁判员上棚验鸽,会员必须出示归巢鸽的环标证。 七、参赛费用:特比环每只:100元,另按各协会加收足环费。 八、参加联赛会员须知:①参加联赛会员,必须要全部使用电子扫描仪,确认信鸽归巢时间,持鸽报到成绩无效。②参加联赛的信鸽必须要贴密码条,密码条遗失,或密码不相符的归巢鸽,成绩一律作废。③联赛归巢鸽正副脚环号码6位数必须要相同,否则,该归巢鸽的成绩无效(联赛副环由主办方统一办理)。 九、报到办法:按2014年各自协会比赛规程执行(各市互相承认)。 十、奖励办法: 1、本次特比环联赛由各市保底共同奖金二十万,售环不足二十万,由各市共同承担。(佛山市信鸽协会、东莞市信鸽协会、惠州市赛鸽会、广东省浩和赛鸽运动俱乐部、肇庆市信鸽协会、中山市信鸽协会。如特比环售环超出,全部用作奖金分配。 2、本次奖金奖励前60名,前10名颁发奖杯,有效期归巢信鸽全部颁发奖状并由各市鸽会盖章、裁判长签名或盖章确认。 3、奖金分配比例如下(不足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三、四、五 六 ~ 十 十一 ~ 二十 二十一 ~ 六十
8% 5% 4% 3% 2% 1%
4、比赛奖金提8%用作裁判、测量、验棚、颁奖等活动费用(包括奖杯、奖牌费用)。 5、比赛集鸽前十天各协会、俱乐部,将售环款汇到主办单位(佛山市信鸽协会),以便获奖后统一分配。 十一、本次特比环联赛如有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市协会相互协商解决。 十二、本次联赛裁判长:彭卫国(佛山)、谢坚(广州)、张道宇(东莞)、莫锐明(中山) 十三、本次联赛司放裁判长:吴国辉(佛山)、陈润兴(惠州) 十四、本次联赛仲裁委员会:张爱科(省信鸽协会),彭卫国(佛山),王太明(佛山),成根林(广州),梁润强(广州),张道宇(东莞)、樊林(东莞),宾佩林(肇庆),罗拥清(肇庆),吴海彪(惠州),陈润兴(惠州),莫锐明(中山),叶润海(中山),殷玉峰(珠海),张克勤(珠海)。 十五、颁奖办法:由本次特比环联赛冠军所得方鸽会组织举行颁奖会。(有颁奖活动经费5000元) 佛山市信鸽协会  东莞市信鸽协会  惠州市信鸽协会 广东省浩和赛鸽运动俱乐部 肇庆市信鸽协会  中山市信鸽协会  珠海市信鸽协会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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