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秋季“飛龍杯”上海幼鴿賽聯賽規則
2009-09-25 20:00:48
2009秋季“飛龍杯”上海幼鴿賽聯賽規則
⑴ 主办单位:晋江飞龙信鸽协会
⑵ 参赛单位:
和成、王冠、联谊、稳行、蚶江、晋南、洪梅、飞龙、天翔 、 体育总会、环宇 等鸽会。
⑶ 售环总数:
普通组 1113 环,每羽参赛费 50 元;精英组 348 环,每羽 150 元。
⑷ 台州公训 日期及地点:
2009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 时集鸽, 10 月 27 日上午 6 时 30 分在台州开笼。
⑸上海 决赛日期及地点:
2009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 时集鸽, 11 月 6 日上午 8 时开笼,以分速 600 米以上录取名次 。计算方式按 2002 年中鸽协日落日出计算方式参考执行,限当日截止时间 17 : 50 分,隔日以 5 : 45 分起算。
⑹ 台州、 上海站插组赛凡老鸽均可参加插组,司放费收 10 元。
• 插组共分四组: A 组 50 、 B 组 200 、 C 组 500 、 D 组 1000 。
录取羽数及奖金决赛站集鸽时安排。
②台州站公训设暗组: A 组 200 、 B 组 500 、 C 组 1000 。
⑺ 录取名次:录取普通组 25 名,精英组 9 名 (大赛名次内录取)。
⑻ 奖金安排:
普通组:
第 1 名 10000 元、第 2 名 7000 元、第 3 名 5000 元、第 4-5 名各 3000 元、第 6-10 名各 2000 元、第 11-20 名各 1500 元、第 21-25 名各 530 元。
精英组:
第 1 名 15000 元、第 2 名 10000 元、第 3 名 7000 元、第 4 名 5000 元、第 5 名 4000 元、第 6-8 名各 3000 元、第 9 名 2200 元。
⑼ 伯马制规定:
上海本赛事如在规定分速内名次未报满,将实行三羽伯马制,剩余奖金由伯马鸽均分,如只有 1-2 羽归巢则各只领取该名次奖金,余下奖金由决赛站入笼鸽均分。如决赛站无鸽归巢,奖金由此站入笼鸽均分。暗组及决赛站插组全部实行在大赛名次内录取与单鸽伯马制,暗组如在决赛站无鸽归巢,则按该站暗组鸽入笼羽数均分。
⑽ 参赛与报到要求:
㈠参赛鸽自公训至决赛后,如发现所盖印章有假者,将取消该参赛鸽主此赛全部资格与奖金。
㈡声讯台(飞龙报到台 16860555 )电话报到每羽报到鸽按声讯台的报到程序输入的正确数据为报到时间 ,在正确报到时间起算的 5 分钟内可重复输入,如超过 5 分钟后再重复输入正确数据的,则按最后一次输入时间为报到时间计算成绩。
㈢比赛报到声讯台空白无输入数据的,取消其成绩,不作为持鸽报到,如输入声讯台或输入的赛片密码、足环号码错字或减位,全部以持鸽报到时间再加 5 分钟计算成绩。(例 原 14 : 10 分报到变为 14 : 15 分报到)但输入的数字须有三位正确的数字与原底相符,方能计算成绩。
㈣统一使用程控电话报到,电话报到后应持鸽及赛片到报到点报到,报到限时: 5 公里内 30 分钟, 5 至 10 公里内 40 分钟, 10 公里以上 60 分钟,超出限时时间,作持鸽报到处理。
㈤使用移动手机报到、归巢鸽赛片遗失印章齐全或有赛片无印章两缺一者,一律取消其成绩。
㈥如果电脑故障,资格赛 -- 插组取消,分速内持鸽报到有效;决赛 — 一律取消成绩,则择日另比赛。如遇天气不好,主办单位有权推进一日或退后比赛。
㈦获奖鸽在决赛后 10 天内,鸽主应无条件接受主办单位对其鸽进行 5 公里内放飞验棚,如失落、病死、拒检者将取消其成绩及奖金。主办单位可在决赛后对所有获奖鸽棚重新测量其空距坐标,如所查鸽棚坐标与空距表上数据误差 200 米以上者将取消其成绩及奖金。
㈧按晋江飞龙信鸽协会测量空距原件表为计算依据,计算后分速相等的,空距长胜空距短。
⑾ 经费安排:各参赛会最迟在 2009 年 8 月 1 日前应交清本赛足环款,否则主办单位可按规定取消其全会参赛资格。比赛成绩汇总、验棚并经各参赛会确认后,如没异议,奖金将在汇总后半个月内发放。
⑿ 拍卖方式:获奖鸽采取统一拍卖,如没参加拍卖将扣除 20% 奖金,拍卖底价 300 元起,主办单位抽取 10% 作费用。
⒀ 裁判补贴由各派出单位承担,各报到点应负责裁判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