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法律 打击邪恶

2005-08-28 15:13:32

近年来,各地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有关“鸽子”的刑事案件。其中既有诈骗、也有偷盗,甚至还有凶杀。前不久,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报道了北京朝阳区李学保鸽舍遭遇盗窃的案例。春节后,又惊悉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春保、刘峰夫妇被闯进家中的盗贼杀死,抢走信鸽九羽。沉痛之余,反思悲剧的起因,都是“鸽子”惹的“祸”吗?从表面现象来看,似乎如此;鸽界“大腕”难免树大招风。但分析事情的实质实在耐人寻味,随着我国赛鸽事业的迅猛发展,“养鸽热”不断升温,从养鸽到赛鸽已经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它已经上升到一种新的经济产业模式,并且开始了商业上的各种运作。赛鸽的升值所带来的利润,既令鸽商们盈利丰厚,同时也令一些不法之徒觊觎和垂涎。由此,鸽友之间的赛鸽交流,伴随的常常是一种鸽子与金钱的交易。好鸽子自然价码就高,买不起便徒生窃取之意,甚至诱发其它的犯罪。结果自然是窃者锒铛入狱,鸽财两空。   正常的交易是无可厚非的,既促进赛鸽事业的繁荣,又带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的一己之私,实在令人痛恨。作为一名养鸽者,深知“种、养、训”之艰辛,为培育出一路好鸽子,付出的不仅仅是大量的金钱和汗水,还有更多的时间、心血和情感。鸽子的价值是无形的,在主人的手里,它也许身价百倍,在窃贼的手中,它也许就形同“菜鸟”,不名几文。可恨窃贼偷走的不仅仅是鸽子,他还偷走了养鸽者的欢乐和幸福,乃至事业和生命。留下的除了一地的鸽毛,还有长长的伤痛和悲哀。回望过去,有多少养鸽家因为满棚鸽子惨遭洗劫而从此一蹶不振,又有多少鸽友因为鸽子被窃取而伤心欲绝。没有更好的良药可以医治心灵上的创伤。亡羊可以补牢,丢失的鸽子恐怕就再也难以找寻了。记得去年,外地某鸽友以重金购买和饲养的二百余羽赛鸽,一夜之间被人窃走了一百余羽,自认倒霉之后并没有一查到底,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结果没过几天又被“梁上君子”二次光顾,导致大批赛鸽沦为饭店的“下酒菜”。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较差难免会给窃者以可乘之机。在悲剧还没有发生之前,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鸽子交易最好在市场或店面里进行,尽量不要将陌生人领进家中。还可以将鸽子交易的事情交给经纪人来处理。   鸽子经纪人或代理人就是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兴职业,免劳鸽主劳神费力的去推销。另外鸽舍的营建也绝对不能忽视安全措施。不但要防猫、鼠,更要防盗贼,尤其是平房独院。高筑墙,增加防护网,养犬放哨或设置摄像监视系统,如果家中长期有闲人看护则更好。另外,平日里要和左邻右舍搞好关系,这样才能多几双耳目,共同防范那些心怀叵测的“小人”。俗话说: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鸽主还要时常多留心一下平日里是否有可疑之人以各种借口或形式在鸽舍周围逡巡。对其或仔细观察体貌特征及穿着打扮,或上前试探询问,以神态和口音来判断其动机,对预谋者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楼房养鸽比平房养鸽安全性好一些,但也须提防那些“慕名而来”的远方登门造访者,不可莽撞的邀请其进屋详谈。最好与来访者事前在电话中约定好来访时间、来访人数及来访目的,以便更好的安排和准备。适当的防范之心不会冲淡鸽友间的交流热情,正常的防范,真正的鸽友可以理解。广大鸽友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还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各级鸽会组织也应该向会员普及法律知识,搞好法律宣传,加强法制教育,阐明养鸽与守法的关系及其重要性,特别是以案说法,让每位会员都能够在知法、守法的环境下来养鸽、赛鸽和交易。为了尽量减少和避免痴情鸽友们流汗又流泪的尴尬局面,大家只有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保护爱鸽,提高警惕性和高度的防范意识,用细致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来武装自己,才可望在愈来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蓝天竞翔中取得“双赢”。至于那些在高墙内的“梁上君子”,当他们仰望着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鸽子时,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悔恨?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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