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红光山赛鸽公棚09年50万元春赛规程

2008-09-23 19:26:10

 
乌鲁木齐红光山赛鸽公棚       50万元春季赛鸽规程 主办单位 :乌鲁木齐红光山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 :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各大公棚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信鸽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8年正式足环。 二、比赛拍卖会时间和报到期限 1、预赛:2009年4月26日举行280-300公里预赛。(根据当年气候条件择日) 2、决赛:2009年5月6日举行460-500公里决赛。(根据当年气候条件择日) 3、决赛拍卖会(暨颁奖)于决赛后一周内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参加决赛的所有外籍鸽将一并参加拍卖。 4、比赛报到期限: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当日至次日日落半小时止。 5、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以上赛事时间均可适当调整和顺延。 三、集鸽时间和地点及接鸽办法 1、集鸽时间:2008年6月15日至2008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乌鲁木齐红光山公棚。 3、联系人:李先生、杜女士 联系电话:13699983758  6657237  (办) 4、为方便本地鸽友,需接鸽的鸽友提前通知、预约,本公棚免费上门接鸽,并开具收款收据。 5、外地参赛鸽空运、陆运需提前通知本公棚工作人员接鸽,(运输 费用自理)。 四、参赛费用 1、参赛鸽实行饲养费、参赛费分开,饲养费在交鸽时每羽交160元,不交饲养费交鸽本鸽棚有权拒收。 2、交五羽赛鸽可备鸽一羽(依此类推),备鸽免收饲养费。 3、从6月1日—9月30日清棚前,丢失、病亡赛鸽公棚及时电话或上网通知鸽主补齐,过期不候,之后丢失、病亡赛鸽视为自然淘汰。 4、参赛费每羽交200元,2009年春季训放50公里第一次后收取,鸽主按训放50公里第一次存棚数缴费,缴费时间限期7天,逾期不交者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此参赛鸽则有本公棚全权处理,清棚后家飞名单及训放存棚名单,请广大鸽友上中华信鸽网、海霸王詹森信鸽网、新疆信鸽网的新疆红光山公棚网站或打公棚电话查询。 5、银行收费卡号码: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 0890 145257 014  冯彦利 中国交通银行   601428 3141 0622314     冯彦利 通过银行卡交费的鸽主应当及时通知本公棚查收参赛费入款,并妥善保存银行交款凭单以备查询。 五、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预赛300公里,录取30名,奖品: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奖金: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名至10名各700元,11名至30名各500元。 2、500公里决赛录取201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30000元,4名至10名各10000元,11名至20名各5000元,21名至30名各3000元,31名至100名各1500元, 101名至200名各1000元,特设幸运鸽奖201名2000元。 3、团体决赛A、B组各录取前三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A组: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1000元。 B组: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 注释:团体赛:凡在交鸽时交足赛鸽10羽以上(含10羽)19羽以下(含19羽)为A组,凡在交鸽时交足赛鸽20羽以上(含20羽)为B组,A、B组不能混赛,一经指定不可更改,决赛归巢有两羽以上赛鸽具有团体赛资格。团体赛奖以决赛200名入围奖鸽中,每组以归巢数最多者为胜。获奖羽数相同的团队以第一名次在先者为胜。 4、两关赛鸽王奖,取预赛、决赛综合名次前三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及奖杯一樽。 5、以新疆行政区划分设南、北、中疆、乌鲁木齐、外地区奖各一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及奖杯一樽。 6、第二次500公里复赛,录取前50名。 (1) 参赛费每羽贰佰捌拾元人民币(280元/羽),自500公里第一次决赛后至第二次500公里比赛装笼前均可办理参赛手续。 (2)奖励办法: 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4000元,4名至10名各1000元。11名至50名各500元。 (3)500公里决赛入围鸽在拍卖后,被拍卖的参赛鸽所有权即归新的买受人,新鸽主对第二次500公里比赛享有全部收益权。 (4)参赛报名羽数200羽以上,此次比赛有效,报名羽数低于200名,取消比赛,退回鸽主参赛费。 六、指定鸽的比赛办法 1、指定鸽不受羽数限制,如本鸽主放弃指定鸽参赛权利,其他鸽友才可以指定任何未被鸽主指定的参赛鸽进行指定鸽比赛,指定鸽所获奖金归指定人,即以《指定鸽参赛卡》所填写的指定人姓名为准。 2、指定鸽的参赛费:分别为1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只取一名)。 3、指定鸽赛将分配方法: 冠军40%,亚军30%,季军15%。 4、参加鸽赛必须在第一羽赛鸽归巢之前办理完指定鸽赛手续。 七、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入围名次由本公棚统一拍卖,1-3名起价3000元,4-10名起价2000元,11-30名起价1000元,31-201名起价500元,拍卖收入的70%返还鸽主,30%归公棚。 2、决赛拍卖会流拍的获奖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天内鸽主凭收款收据交纳起拍价的30%领回,决赛归巢鸽交纳50元人民币领回,参赛鸽主逾期不领的参赛鸽均作为无主弃鸽,由本公棚统一处理。 3、获奖鸽领取奖金必须携带获奖鸽血统表和交纳参赛费收据,方可领取奖金。 4、二次500公里复赛拍卖会、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办法与决赛相同(拍卖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说明 1、本公棚的一切训放和比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遵照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竟赛规程与裁判法》及公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裁判员由市信鸽协会委派。 2、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本公棚的比赛集鸽、运输、司放及成绩审定等工作全在市信鸽协会的监督之下实施,实施过程中欢迎鸽主代表监督。 4、决赛上笼赛鸽全部密封足环,归巢赛鸽密封贴破坏者,该鸽成绩视为失格。 5、本公棚所有比赛全部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比赛成绩按电脑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以裁判人工计时排名为准。 6、在比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羽数不满200名,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7、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有参赛鸽主自理。 8、届时如不可抗拒的力量(如禽流感等等),国家及地区禁放不能参加比赛时,本公棚退回存棚赛鸽及其参赛费,饲养费不予退还,死亡丢失的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9、本规程解释权属乌鲁木齐红光山赛鸽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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