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06年秋季四届特比环幼鸽汽车大奖赛

2006-01-28 22:13:22

温州市2006年秋季四届特比环幼鸽汽车大奖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温州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部门:市鸽协竞翔部 三、协办单位:温州市、区、县信鸽协会 四、司放地点、时间:2006年9月份摸文确定司放路线、决赛时间,11月中旬,距离500KM。 五、发放特比足环共计11000套: 300元指定环1000套(100001#---101000#) 100元特比环10000套(101001#--111000#) 六、报名及参赛资格 1、参赛鸽必须共同佩带温州市信鸽协会发放的2006年特比正、副双环,(两足环后四位数字必须相同)否则不得参赛。 2、已缴纳2006年会的本会会员。 3、决赛站参赛会员须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竟翔报名单”,(环名填写“中浙”或“11”;年份填写全称即2006四位数字)。涂改、错填视为无效。 4、决赛鸽必须经过预赛,跳站司放无效(预赛站需填写竟翔报名单)。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已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本次大赛决赛站,赛鸽放飞之同起(包括放飞之日)三天内归巢有效。   3、比赛采用信鸽声讯热线9600698168和安捷赛鸽系统任一方法报到,其它方法均无效。 4、赛鸽归巢报到声讯台和安捷赛鸽系统已按要求设置,如有错拨、漏拔等,不符规定者一律无效,凡一鸽重复多次拨打声讯热线或共同使用安捷赛鸽系统报到者,则以声讯台或安捷赛鸽系统记录中最后一次报到记录时间为准。     5、在比赛卷期间,严禁无鸽归巢拨打声讯热线电话干扰比赛。 6、如出现会员在网上发布寻找赛鸽词及在赛鸽鸽体上用粘贴等方法,搞通讯联络形式,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会员本年度所有的比赛成绩。 7、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直线空距,鸽会管理软件自动排名确定名次,万一软件出现故障,则由当值裁判作出补救措施,该名次有效。 8、在赛季期如出现任何特殊情青况,市鸽协有权作出决定,会员不可干涉。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发售足环数量各自录取5%名次,如在规定时间内获奖鸽未满已规定名次,剩余奖金由各自获奖鸽均分。 九、发奖拍卖     凡获得幼鸽汽车大奖赛综合排名15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由温州市信鸽协会组织举办的拍卖活动。拍卖成交额提取10%作为市鸽协活动资金,其余归获奖鸽主所有。获奖鸽在套棚验鸽后、拍卖前如出现意外,不能如期参加拍卖,则在该鸽获奖名次别位和后一位拍卖成交额除以2作为该鸽的拍卖成交额。 十、本次大赛个人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十一、大赛特设 1、裁判委会员:总裁判长:陈美旺;副总裁判长:吴黎锋、郑少华;集鸽裁判长:林永龙;司放裁判长:姜文淼;报到裁判长:李云光; 2、仲裁委员会:主任:谢乐敏  委员:谢正华、高友宇 3、决赛监督组:林孝伟、林安女每  各市、县、区各一名。 成员必须是鸽协负责人、委员或裁判(任务对决赛集鸽进行全程监督,具体操作由监督组人员决定。市协会负责人及常委携鸽集笼决赛,必须经决赛监督组审查入笼,不允许自行私自行动。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温州市信鸽协会。     温州市信鸽协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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