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季衢州市一岁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2009-03-03 18:27:37

2010年春季衢州市一岁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衢州市信鸽协会 二、     协办单位:衢州各市、县、直属鸽会及巨化信鸽协会 三、     司放距离及地点:北线以衢州市为中心500——550公里,地点由固镇、泗县、淮安、盐城四地抽签决定。抽签时间为300公里上笼后。 四、     决赛时间:2010年5月,集鸽时间为决赛日前两天20:00—21:00,如遇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由各会会长协商决定。 五、     参赛办法和条件: 1、          本次大赛足环为本次比赛专用铝环加市发2009年全国统一环1150 枚,足环号码:A组150枚(2009-11-061651——2009-11-061800),B组1000枚(2009-11-066001——2009-11- 067000)于2009年4月30日开始发售,2009年5月31日结束。(结束日前售完不增加) 2、          每枚足环售价A环人民币150元整,B环人民币50元整,足环成本为3元。 3、          本次大赛A组包含参加B组比赛,B组不可以参加A组比赛;A组比赛养殖费补贴单独从100元中支取。 4、          本次大赛设300公里设资格赛。 5、          本次比赛主副环号后四位必须对应,并且主副环不得有人为缺损,否则取消成绩。 6、          本次比赛决赛时单独放飞,不得夹带其它参赛鸽,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活动,一切情况只得与会长、秘书长联系,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衢,如有违反纪律则严肃处理。 7、          本次比赛于早晨8:00前放出,否则隔日再放。 8、          本次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主办单位不予赔偿。 9、          赛鸽在归巢报到中,如遇网络突发故障,使比赛报到直播无法同步显示,不要进行重复报到,成绩计算以168声讯台电话报到的原始数据和电子报到系统原始数据为准。 10、     获奖鸽必须参加市鸽协组织拍卖,不参与拍卖将取消获奖鸽名次及奖金。每羽200元人民币起拍,如留拍仍按起拍价10%收费。拍卖所得90%归鸽主,10%归市鸽协。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报到、验鸽办法、申诉 1、          本次比赛第一羽参赛鸽报到48小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参赛鸽使用168和电子报到系统报到,归巢鸽在当天19—21时送市鸽协验鸽处(地址:荷花一路12号)验鸽。本次比赛司放当日19:00前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养殖费补贴总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2、          大赛设监督裁判,报道同时由市鸽会裁判立即派车会同当地鸽会抽查验鸽,鸽主必须主动配合验鸽,拒绝验鸽作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处理。如发现有作弊现象,一经查实作开除会籍处理。 3、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48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 A、B组录取名次按售环情况取5%比例,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录取名次鸽发奖状。并设AB组总冠军、亚军、季军杯。 2、 预赛取前十名,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四至十名各200元。 3、 养殖费补贴分配(人民币):售环结束后见养殖费补贴分配表。如遇税收问题,由鸽主自理。 4、 如果在报到有效期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养殖费补贴由所有获奖鸽平均分配。 5、 本次比赛B组增设幸运奖一名,为录取名次外第一名,奖金400元。 八、 本次比赛严格按照《2002年中国信鸽协会裁判法》执行,以上规程解释权归衢州市信鸽协会,如有未尽事宜由协会做补充。   发:柯城信鸽协会     江山信鸽协会 龙游信鸽协会 常山信鸽协会 巨化信鸽协会 转发:各协会会员         衢州市信鸽协会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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