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修改协会章程条款的通报

2009-01-04 19:11:28

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文件   巨化鸽协 [2009]-2号   关于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修改协会章程条款的通报   2008年12月28日召开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会员大会,会议表决并通过修改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二条条款,现公布如下。   协会每四年改选一次,根据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本规定报请巨化集团公司体协批复,从公布即日起生效。   另经2008年12月28日巨化集团公司信鸽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十届常委会任期为5年,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巨化集团公司体协 发:全体会员     巨化信鸽协会 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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