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勇翔赛鸽俱乐部2012年第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2012-02-06 22:43:14

乌鲁木齐市勇翔赛鸽俱乐部2012年第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勇翔赛鸽俱乐部。 二、竞赛项目:500公里幼鸽赛、团体赛。 三、集鸽时间、地点。2012年 10月3 日北京时间14:00-20:00在西北路南梁坡新捷加汽站旁“德锦小区”停车场集鸽。(20:00停止收鸽,赛鸽车21:00必需出发。) 比赛时间:2012年10月4 日上午10:30分前必需开笼,比赛飞行截止时间为当天时落后半小时。(日落时间参照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如遇恶劣气侯,择日再赛。 四、参赛条件: 1、勇翔俱乐部会员,有俱乐部备案空距资料的赛鸽爱好者 2、参赛者认可及履行本届比赛规程及严格遵守《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3、外地鸽友购买本届比赛特比环,可寄养在本市鸽友棚内参赛,俱乐部可给鸽主开具获奖证明。 五、特比环认购办: 1、特比环自2012年2月10 日开始发售,予计发售1500枚,赠环300枚。售环截止日期:2012年5月30日。售环结束后公布特比环发售数及奖金分配情况。 2、特比环售价为每枚100元,购买5枚赠送1枚,赠环具有特比环同等获奖资格。每购10枚加赠环2枚注册为一组,具有团体赛资格。购20枚赠送4枚分注册为2组,以此类推。. 3、购环时对参赛者的棚号、姓名、鸽棚地址、联系电话进行备案登记(购环结束后公布参赛人员名单及购环数量)。 4、特比环实行实名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不得转让。 5、售环地点:华凌市场宠物一条街实战赛鸽服务部。 六、注意事项: 1、集鸽裁判有权禁止有明显疾病症状的赛鸽入笼。 2、参赛者必需认真填写竞翔单,如因填写错误造成名次取消,责任自负。 3、参赛鸽除特比环外,不得套有其它足环及识别环,不准在赛鸽身上做任何识别标记,一经发现取消该鸽参赛资格。 4、参赛者因各种原因迁棚,未报市鸽会重新测定空距,仍以原棚地址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者的全部名次。 5、参赛鸽套特比环的脚爪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异常或发生明显损伤、变形,则该鸽失去参赛资格。 七、奖金分配: 1、售环满500枚,录取名次40名,超过500枚,每增加10枚增加一个获奖名次,售环不足500枚每少售5枚减少一个获奖名次,售环不足300枚,比赛取消,退还参赛费。 奖金分配: 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四至十名:各1500元。十一名至三十名:各800元。三十一名以后各400元。 2、售环满1000枚后奖金分配:冠军12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4000元。四至十名各2000元。十一至三十名各1000元。三十一名后各500元 3、团体赛奖金分配:团体赛录取前三名。 总售环数不足500枚,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 售环满500枚以上,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 4、特比环前十名、团体赛前三名、发精美奖杯。全部获奖鸽发放获奖证书。全部免费! 5、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在比赛规定时间内无鸽归巢,由上笼鸽均分奖金,不含团体奖。 八、报到方式: 统一采用俱乐部推行使用的西安科汇生产的《飞迅》牌电子扫描鸽钟。比赛时请按鸽钟的使用说明安装连接,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对掌中宝、感应板、电话连接等进行检测,如在比赛中发现问题,责任自负。在比赛过程中,因电话线故障造成无法上传归巢鸽信息,鸽主应马上和报到裁判取得联系,如仍无法上传,按裁判要求持掌中宝在一小时内、携带第一羽归巢鸽到俱乐部报到。 九、验棚 参赛鸽归巢后,如接到裁判验棚电话,应按裁判要求持鸽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处验鸽,或按裁判要求在家准备好归巢鸽、足环卡、会员证等候验棚。所有参赛者应积极配合验棚工作,如以各种原因拒绝和阻止验棚,组委有权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十、监督办法: 1、由购环最多的前5至9名参赛者组成监督委员会,按照本次比赛规程对售环数,奖金分配、比赛集鸽、司放及报到等所有比赛过程进行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做弊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以欺诈罪予以起诉,并列入俱乐部的黑名单,俱乐部今后的所有比赛将拒绝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参加。 十一、比赛成绩公布: 比赛结束当日在集鸽现场和互联网上公布声讯报到的原始记录,48小时内在华凌市场和互联网公布成绩。参赛者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24小时内向比赛组委会提起申诉。组委会接到申诉后,会同监督委员会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华凌市场和互联网上行公布。 十二、拍卖及奖金发放: 录取名次100名以下,对前5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录取名次超过100名,对前80名获奖鸽拍卖。获奖鸽前三名起拍价2000元。四至十名起拍价1000元。十一名以下起拍价为500元。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为组织者费用和收入。 十三、其它: 1、如遇政府行为以及自然灾害、禽流感、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无法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方不负责赔偿。如比赛取消,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团体奖除外。 2、参赛者一经购环,即视为认可本规程,请参赛者购环前认真阅读规程。 3、比赛组委会由勇翔赛鸽俱乐部及参赛会员代表共同组成,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乌鲁木齐勇翔赛鸽俱乐部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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