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15年秋季普赛规程
2015-08-20 13:53:03
新疆塔城市2015年秋季普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塔城市信鸽协会
二、比赛原则:严格执行中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由竞赛及裁判委员会,在严肃认真、公平公正、透明准确的原则基础上,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全部比赛。
三、参赛资格:凡是认可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需缴纳年度会费,拥有科汇电子扫描板,佩戴中鸽协发售的足环一枚,严格服从赛事组委会及裁判委员会对参赛鸽的相关资料的核实、鸽舍坐标等认定后,方可参赛。
四、竞赛项目及时间: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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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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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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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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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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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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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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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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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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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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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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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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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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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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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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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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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鸽比赛200公里,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集鸽现场指定。
2、所有比赛均采用伯马制,及当日开笼次日22时比赛结束,周五集鸽、周六比赛,如遇天气等原因不能比赛时,比赛时间顺延(具体的训放比赛计划见表执行);
3、五关品评赛的项目设立为150公里,15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400公里。
五、参赛须知:
(一)认真填写参赛鸽报名单,涂改、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等情况成绩无效;
(二)输入电子鸽钟的参赛鸽环号、羽色、眼砂需与报名单和参赛鸽一致,如不相符则成绩无效;
(三)各场比赛的放飞点均采用塔城鸽会历年的放飞点,根据当日天气情况早晨6:30-8:30分开笼,特殊情况延误到11:00点以后将赛鸽拉回,比赛择日进行。
(四)比赛中因电话线路障碍等问题无法上传比赛信息时,参赛选手需手持掌中宝、或持鸽报道者,在第一羽参赛鸽归巢后(市内30分钟、32公里处1.5小时内、164团60分钟、8 公里处及163团50分钟内、额敏2小时、裕民2.5小时内到鸽会竞赛部完成信息上传,超出各点的报道时间成绩无效(以执行比赛的电脑时间为准);
(五)假环、AB棚等以作弊论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六、参赛者缴纳费用及名次比例录取奖金发放
(1)、参赛费用缴纳表格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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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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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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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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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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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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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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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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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赛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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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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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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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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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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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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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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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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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赛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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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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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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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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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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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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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鸽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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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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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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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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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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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比例:
(1)、普赛15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按照集鸽的总数录取10%的名次,200公里,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设立团体录取前三名;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团体资格参赛鸽十羽以上、进奖鸽两羽以上,羽数多者列前,羽数相等单羽名次列前为胜;单只及团体前三名奖杯各一尊
(2)、五关鸽王赛是在普赛的基础上每只加收十元关赛费,五关赛全部结束,分速相加录取前十名,奖金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0%;4-10名各取5%;前三名发放奖杯一樽。
(3)、指定鸽比赛录取名次为10取1名,奖金100%。
(4)各场比赛的奖金根据现场集鸽收款数额,除去所有开支,现场确定。
(5)比赛结束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得名次鸽均分,无归巢鸽的情况下,由本场比赛的上笼鸽均分开支后的所有奖金,团体除外,比赛成绩确定次日发放比赛奖金。
七、其他:
(一)鸽会成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飞机场周边15公里、高速公路主干道进行信鸽放飞活动,因自行违反相关规定,而出现问题及意外,责任自负;
(二)所有比赛上网直播,成绩仅作原始记录,最终成绩以裁判委员会及组委会核验确定后并发布。如参赛者有异议,应在48小时内向组委会缴纳500元申诉费,向比赛组委会提出申诉,;组委会接到申诉后,会同执行比赛裁判及组委会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决定,胜诉退还申诉费,反之不予退还
(三)因各种原因赛鸽不足100羽,取消后续比赛,前期比赛成绩有效,关赛自动取消,并退回关赛的参赛费;
联系电话:18999498038
13369014444
塔城市信鸽协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