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届(秋赛)535万元大奖赛规程(讨论稿)

2013-12-02 15:47:41

           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 2014年第二届(秋赛)535万元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 云南豪庭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石羊天建筑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昆明市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昆明市东川区体育总会 一、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中国信鸽公棚赛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查棚、比赛由云南省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比赛时欢迎鸽友观摩全过程。实行伯马制。(即:若比赛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按《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执行。 2.决赛前名次鸽由执裁裁判及现场鸽友代表现场验鸽。 3.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保证奖金全部兑现。 二、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或各地区信鸽组织认可的2014年统一足环,假足环成绩无效,责任自负,实名制参赛。  3.参赛鸽年龄30—50天的健康幼鸽。  4.入鸽期间公棚将为每羽幼鸽接种疫苗,已接种过疫苗的在交鸽时说明。 5.境外鸽交纳等值外币,关费、检验费及一切运费自理。 6.拒收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已带疫情的参赛鸽入棚。 7.查棚时间2014年9月。 8.本公棚杜绝协议鸽. 9.交鸽日期 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备注:中心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本中心比赛,请广大鸽友监督! 三、参赛费用       1.每羽收参赛费1200元,收费不二价,一视同仁,谢绝讲价。       2.昆明市信鸽协会裁判查棚时,佩带电子环逐羽核对脚环后,进行一次10公里级训放,按实际归巢数在15日内交清参赛费, 15日内未交清参赛费的鸽主,鸽子由本中心转让第三方参赛,转让费每羽1200元,受让人上网公告以便鸽友认定,鸽子及奖金一律归受让人,原鸽主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比赛地点、时间:        预赛:司放地:玉溪境内230公里(±3%),时间为2014年10月中旬,报到1天,放飞当日晚20点截止。        决赛:司放地:墨江境内空距350公里(±5%),时间为2014年10月31前,报到2天,放飞次日晚20点截止。  预赛前5至150公里训放不少于8次。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1.预赛:取2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5万元          亚 军:3万元   季 军:2万元          4名至10名奖金各10000元        11名至200名奖金各1000元       2.决赛:取前4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0公里查棚)归巢收费的参赛鸽超过5500羽,每增加10羽将增加一个录取名次奖金10000元        冠 军:200000元        亚 军:100000元        季 军: 50000元        4名至50名奖金各15000元        51名至400名奖金各10000元       幸运奖:决赛取“第401名” 奖励5000元      注:幸运奖鸽不参加团体排名,但是必须参加拍卖     3.团体赛:十公里训放查棚后15日内交鸽时同一人、一团体、一鸽舍,查棚后的归巢鸽进行编组,可分A组、B组、C组、D组…… 不在同一名称下不得互换。10羽为一组,不足10羽超出10羽的,只能参加单鸽赛。交鸽时同一名称下已交10羽的不论存鸽多少,都有团体赛资格。团体奖从决赛前400名内录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按决赛名次以第一羽快者为胜。        团体奖设奖3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50000元        亚 军:30000元        季 军:20000元        4名至30名各10000元       4.鸽王奖:将预赛、决赛两关名次之和从小到大排序,若出现相加之和相等,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       鸽王奖设奖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30000元       亚 军:20000元       季 军:10000元        5.若决赛归巢数达800羽以上,将组织470公里加站赛,自愿参加,加站赛具体规程根据决赛归巢鸽数量另行制定。决赛归巢鸽除获奖鸽关棚外,其余所有归巢鸽不关棚,正常家飞训练,在家飞训练中若有损失,我中心不做任何赔偿。不愿参赛的可电话或传真通知本中心,剔出另外饲养,届时免费领回。       6.每次比赛时同时进行指定鸽赛,规则到时制定,上网公示,欢迎参加。       7.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 六、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理 1.决赛获奖鸽前400名至N名必须参加拍卖,所有拍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作为拍卖运作费。流拍的鸽子鸽主交起拍价的40%后领回。 2.奖金及拍卖所得应缴税款,由鸽主自理。 3.迟归鸽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免费领回。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在拍卖前一天之前发传真至我中心可代为发回。 4.领奖拍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2.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参赛者须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自愿参加。凡承认本规程者,双方必须遵守。 八、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缴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                           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大营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集鸽人员名单  1.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 联系人:柴天明:13908809099 座机/传真: 0871-62163819         胡天和:18087127655 座机/传真:0871-62168619         高  琼:13678762668 邮箱:4617743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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