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信鸽养出“麻烦”一大堆

2007-01-05 23:34:37

 按照规定为自家的信鸽在楼顶盖起鸽棚,也拿到相关部门准许饲养信鸽的审批手续,但单位还是以扰邻及影响环境为由,对养信鸽的职工作出“每天罚款20元”的规定。一年多来,中国幅射防护研究院的两名职工被单位扣掉近万元的罚金。“是让这群曾为山西获得殊荣的信鸽无家可归,还是继续让单位罚下去?”昨日,这两位信鸽爱好者向本报反映了养鸽给他们带来的麻烦事。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信鸽运动管理办法》,允许养信鸽户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楼顶搭建鸽棚。前几年,省体委、公安厅、农牧厅及防疫站等6个部门也发过《保护和加强信鸽市场管理》的联合通告,肯定信鸽对国防通讯、地震预测及医疗卫生等有实用价值,要求饲养者文明养鸽、逐步建立棚舍。多年来,王厚生和另一养鸽户姚金龙作为省信鸽协会的成员,他们饲养的信鸽代表我省参加过“香港回归杯”、“爱心杯”、“五环杯”及申奥活动,并取得骄人成绩。    但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单位于2004年3月23日内部发了一则关于《整治职工家属饲养飞禽宠物》的通告,规定凡饲养宠物者不得在院内放养,发现一次罚款50元,鸽子一律不准在室外和公共建筑物上建舍饲养,如果违反每日罚款20元。由于近百只信鸽每年要代表山西参加全国大型赛事,一时又找不到去哪儿为它们安家,王、姚二人没法拆除鸽舍,只得接受“处罚”。从2004年5月开始,王厚生就只能拿到少部分退休金,每月扣除“罚金”600元,累计16个月。姚金龙不是该单位职工,但其妻则受到牵连,每月600元工资被单位扣掉,且拿不到罚款的任何合法票据。    为此,省体委、省信鸽协会多次致函中幅院,无果。王厚生和姚金龙认为,如果邻居有意见,可以协商,也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单位没有任何依据就进行罚款,属于“越权违法”。    昨日,记者与中幅院办公室取得联系,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称,此事不归院长管,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处常处长说,他是新来的,并不知罚款规定,得落实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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