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信鸽竞赛规程
2009-04-01 20:51:06
粤社体鸽字(2009)字第04号
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信鸽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鸽协:
根据中国信鸽协会2009年《全国信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精神,我们现将2009年广东省信鸽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发动会员,积极参赛。鉴于2009年全国信鸽比赛竞赛规程作了重大改革,望你们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全国信鸽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内容,以便适应新赛制的比赛竞赛工作。
规程开列如下:
一、2009年首届广东省南粤鸽王赛竞赛规程
附:中鸽协首届全国鸽王赛竞赛规程
二、第七届广东省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组队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
附: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三、2009年广东省信鸽联翔北京竞翔赛规程
四、第四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
联系人:张爱科
电 话:020-83837436
传 真:020-83742781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首届广东省南粤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省属地市级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四、参赛资格:由广东省信鸽协会负责组织,地市级(含所属区县)信鸽协会自行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广东省南粤鸽王赛评选条件及项目
参赛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信鸽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鸽主领有全国统一棚号者,参赛鸽应套有广东省信鸽协会发放的各年度CHN19全国统一足环标志(包括中鸽协纪念环),并备有配套足环证备查。
A组: 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0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 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 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400羽参赛鸽,以及4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 超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2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8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六、竞赛办法
(一)考虑到我省的地域分布及大部分市鸽协的实际情况,有能力独立举办鸽王赛的市鸽协可以自己选择参赛组别进行比赛,如参赛鸽羽数不够的可以几个市鸽协联合举办比赛,但必须是同一比赛组别、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司放方可有效。
联合举办比赛的市鸽协,应在赛前成立联合裁判组,共同监督。联赛成绩要统一计算,每一关单关排名成绩按分速排名计算,多关综合成绩按对应公式或软件计算评选,评选结果按表格要求内容填写成绩上报省鸽协。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录取有效名额为举办单位每次比赛总参赛羽数的20%。
(四)各市协会须在11月30日前,将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汇总表(附件一)和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表(附件二)上报到广东省信鸽协会,经省鸽协按各组别分类审核选拔,择优上报中鸽协。
(五)各参赛广东省南粤鸽王赛的单位,必须对2009年度各组别参选鸽王比赛的资料、数据妥善存储保管,其成绩将用于2010年奥林匹克鸽王评选积分(注: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是根据一羽赛鸽两年的比赛成绩进行评选)。
(六)报名:各单位于8月15日前把选定的参赛组别A、B、C、D及联合单位名称、司放地点上报省鸽协。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广东省南粤鸽王赛录取前10名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
(二)对于连续两年竞赛优异,参加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活动,并获得入位等级的广东省南粤鸽王,省鸽协将分别予以荣誉称号证书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参赛单位上报成绩时,需提供的相关附件:
1、参赛鸽足环证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参赛鸽主会员证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会员所属单位公章);
3、参赛鸽获奖成绩之各次比赛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办赛单位公章);
4、参赛鸽获奖成绩之各次比赛监放单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办赛单位公章)。
首届全国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四、参赛资格:由省级协会负责组织,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全国鸽王赛评选条件及项目
A组: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0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400羽参赛鸽,以及4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超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2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8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六、全国鸽王赛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公式1: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故公式1可演变为
公式2:
(总参赛羽数×20%-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总参赛羽数×20%
举例一(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总羽数为600羽,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即取前120名。某羽赛鸽获得了第10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得分为:(录取名额120 –获奖名次10 + 1)= 111 ÷ 120 × 100 = 92.5分;
注:短距离鸽王共需要6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6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举例二(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总羽数为800羽,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某羽赛鸽获得第3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得分为:(录取名额160-获奖名次3 + 1)= 158÷160×100 = 98.75分
注:中距离鸽王共需要5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5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超过5000按5000计)
举例三:某羽赛鸽获得6000羽的第3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3÷5000×1000=0.6分
举例四:某羽赛鸽获得500羽的第7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7÷500×1000=14分
注:长距离鸽王共需要3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D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注:超长距离鸽王共需要2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七、竞赛办法
(一)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年度全国鸽王评选活动。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汇总上报。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录取有效名额为举办单位每次比赛总参赛羽数的20%。
(四)各省级协会须在12月10日前将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汇总表(附件一)和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表(附件二)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
中国信鸽协会
电话:010-67147626,传真:010-67133577,
邮箱:chnrpa@sina.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中鸽网
电话:010-82233601,传真:010-62558815,
邮箱:crpa@vip.sina.com,网址:www.crpa.net.cn
地址:北京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阳光丽景A座1单元1101室
邮编:100011
(五)各承办单位必须对2009年度各组别参选鸽王比赛的资料、数据妥善存储保管,其成绩将用于2010年奥林匹克鸽王评选积分(注: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是根据一羽赛鸽两年的比赛成绩进行评选)。参加鸽王奖评选的省级协会须于12月10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二千元。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
(二)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入选鸽及两羽候补鸽均有资格参加年度颁奖大会现场展示活动。
(三)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附件一:
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汇总表
承办单位:
组: 距离鸽王成绩汇总表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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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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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鸽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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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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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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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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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总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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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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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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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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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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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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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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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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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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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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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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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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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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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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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09年度全国鸽王赛成绩上报表
参赛单位: 赛鸽环号:
鸽主姓名: 赛鸽性别:
参赛组别: 赛鸽羽色及眼砂:
参 赛 信 鸽 获 奖 成 绩
比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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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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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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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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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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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赛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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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比赛成绩次数: 上报获奖比赛总里程: 鸽王赛总积分:
相关附件:
1、参赛鸽足环证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参赛鸽主会员证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会员所属单位公章);
3、参赛鸽获奖成绩之各次比赛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办赛单位公章);
4、参赛鸽获奖成绩之各次比赛监放单复印件(需加盖参赛单位及办赛单位公章)。
省级协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七届广东省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属各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日期:2009年9月1日(集鸽)起至12月20日(归巢)止。
四、分区:
汕头赛区: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潮州市、深圳市
湛江赛区: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茂名市、湛江市、阳江市
广州赛区: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惠州市
梅州赛区:梅州市、韶关市、肇庆市
五、竞赛项目:
500公里、700公里(下限5%之内)单鸽赛
六、司放地点:
由各市鸽协自选司放点,列写在竞赛规程报省鸽协确认。
七、竞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承办单位组织报名,承办单位应于竞赛前15天(最迟不得超过8月15日)将竞赛规程一份报省鸽协作为报名依据,竞赛规程应包括司放地点,预定司放日期,竞赛负责人、裁判长、异地裁判员(派出单位)需用暗章数量等。
2、参赛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信鸽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鸽主领有全国统一棚号者,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出生鸽,佩戴CHN19-2009足环(足环证备查)和2009年广东省第七届幼鸽赛专用副环各一枚方准参赛。
(二)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竞赛必须使用GPS定位仪测定空距,起点以司放现场为座标,终点测量到户。采用鸽钟、信息台、持鸽三种方式报到。如采用新科技报到,在赛前专题报省鸽协,经批准方有效。
(四)竞赛暗章由省鸽协制定下发。密码环由承办单位择优选定。
(五)竞赛过程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同赛区的异地裁判员在场工作。承办单位互派异地裁判员应在竞赛集鸽日期15天前双方协商议定,并报省鸽协备案。异地裁判员一切费用,由举办竞赛单位支付。
(六)赛鸽有效归巢报到时间500公里为司放次日日落时间30分钟后截止,700公里为司放日起第三日,日落时间30分钟后截止。
(七)竞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相同,远距者列前。
(八)竞赛表格使用和报送办法:
1、凡参加省幼鸽赛的鸽子在填写各种表格时,均要将统一环码和省幼鸽赛专用副环环码同时填表,上栏填统一环码,下栏填幼鸽赛专用副环环码(即一鸽填二格),查棚单可将幼鸽赛专环环码填在备注栏内。
2、承办单位应于比赛截止日期(即归巢报到截止日期)后7天之内将归巢前10名成绩填写竞翔成绩报告表(表七)和监放单(表三)原件寄到省鸽协收,最迟不得超过12月27日收到,逾期未报作参赛弃权处理,其它竞翔表承办单位应在颁奖大会时带到大会备查。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以赛区为单位,各项目分别录取前10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杯。
关于组队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规定
2009年,省鸽协继续鼓励各属下团体会员,充分发挥我省幼鸽赛的优势,积极组织力量投入全国幼鸽联赛400公里和500公里的竞赛,牛年里再创佳绩。
省鸽协属下团体会员,凡2009年出生的赛鸽,佩戴CHN19-2009全国统一足环(足环证备查),并执行中鸽协“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规程”,均可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现按该规程规定,参赛者还应按以下条款办理,由省鸽协统一组队参赛。
竞赛项目:400公里、500公里(负5%以内)。
1、报名:以省属市鸽协为单位,填写“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报名表,于8月15日前寄到省鸽协收,由省鸽协汇总向中鸽协报名。
2、参赛的市鸽协以就近地区为原则,互派异地裁判员,名单经省鸽协同意实施,异地裁判员的一切费用,由参赛市鸽协支付。
3、参赛暗章,由省鸽协制定下发。参赛单位所需暗章数量,应在报名单上说明。
4、上报成绩:以省属市鸽协为单位,报全市幼鸽竞翔成绩前30名。填写成绩报告表(表七)监放单复印件(表三)于赛鸽归巢报到最后一天起,五天之内(最迟不超过11月30日)报到省鸽协收,逾期作弃权处理,由省鸽协全省择优前30名报中鸽协。
附:1、中鸽协“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2、广东省鸽协参加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报名单
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七届全国幼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09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司放地点: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统一司放点,省级协会确认,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五、竞赛项目:400公里、500公里(负5%)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及参赛资格:
1.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所属协会2009年全国统一足环。
3.参赛会员须填写“竞翔报名单”,份数由省级协会确定。
七、竞赛办法:
(一)参赛协会必须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比赛空距(所有参赛者鸽舍经、纬度)。
(二)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由各省级协会组织报名、选派异地裁判员、成绩汇总等项工作。
(四)由各省级协会统一制作下发暗章。
(五)各省级协会必须在12月10日以前将本协会前30名成绩报告表和电子版成绩(excel文档)及省级协会信鸽竞翔监放单复印件报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
八、录取名次:
(一)以省级协会上报的前30名成绩进行全国排名,前3名颁发奖杯,前500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奖状,向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二)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三)各省(区、市)及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酌定其他奖励办法。
2009年广东省信鸽联翔北京竞翔赛规程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表达我们广东省信鸽会员的爱国热情,特此举办广东省信鸽联翔北京竟翔赛。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省属各市信鸽协会
三、比赛日期:
2009年11月6日北京司放
四、参赛办法:
报名及参赛条件
(一)报名:
各市参赛单位于8月15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报到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参赛条件规定:
参赛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信鸽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鸽主领有全国统一棚号者,参赛鸽应套有广东省信鸽协会发放的各年度CHN19全国统一足环标志(包括中鸽协纪念环),并备有配套足环证备查。会员在集鸽时,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一)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市鸽协存查,另一份由参赛单位裁判员携带到集鸽中心,交裁判长汇总送到主办单位。
(三)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鸽必须具备本赛季当地鸽会300公里以上的参赛记录作为资格(以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一)或成绩单为主要依据),上述参赛资格由市鸽协负责审核。
(四)参赛费:每羽参赛费25元,由各市鸽协负责统一交到集鸽中心。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竞赛必须使用GPS定位仪测定空距,起点以司放现场为座标,终点测量到户。
(三)为保证竞赛成绩的真实性,所有参赛鸽都采用一鸽一环制,参赛鸽会统一采用不干胶密码软环作为验鸽凭证。参赛鸽交到主办单位后,统一足环及参赛鸽会的不干胶密码软环全部密封处理,密封外层由主办单位集鸽中心再加贴一层不干胶密码软环,作为鸽钟报到凭证。
(四)报到验鸽:
报到方式:采用数字鸽钟、信息台、持鸽三种方式报到。
1、赛鸽归巢后,参赛会员将密封外层不干胶密码软环打入鸽钟,向当地鸽会报到,信息台报到方式由参赛市鸽协自定,并赛前向会员公布。必须由裁判员拆开密封,核对密封内层的密码软环、足环号码、赛鸽暗章后确认成绩。没有密封外层不干胶密码软环的只能按照持鸽报到处理。
2、参赛会员不可自己拆开密封,凡足环密封包装严重破损和没有密封内层密码软环的,成绩不予承认。
3、查棚验鸽: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七章有关规定。
4、第一羽赛鸽归巢报到后,所在参赛鸽会应在24小时内电话向主办单位报到。
5、广东省信鸽联翔北京竟翔赛归巢有效期限为60天,开笼当天算一天,第60天日落时间半小时后为截止时间。
(五)司放:
1、各参赛单位负责将参赛鸽交到主办单位广州集鸽中心,统一办理检疫证,通过铁路部门运送,11月5日18点之前到达司放地(北京大兴区)。
2、本赛事是东南七省市联合举办的赛事,11月6日,是联赛组委会初定的开笼日。广东省信鸽联翔北京临时竞翔小组成员名单、集鸽中心收鸽起运时间,将于赛前10月1日前后在广东省信鸽协会网站公布(http://gdxg.hpw-js.com)。
六、名次录取及奖励:
全省按赛鸽飞行分速汇总统一排名。前十名由省鸽协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精美水晶奖杯,4-6名颁发金属奖杯.
比赛期间,如遇疫情发生或本赛事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不能进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届广东省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省属各市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江西永修
四、竞赛日期:2009年11月21日司放
五、竞赛项目:400、500、600、700、800、900、1000(含1000以上)公里级单鸽赛(下限5%,参赛鸽协可依所在地理位置同时参赛两个项目)。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8月15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报到广东省鸽协。会员在集鸽时(羽数不限),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一)一式二份(如需会员自存填三份),其中一份市鸽协存查,另一份由司放裁判长携带到司放点交裁判长汇总送到主办单位。
(二)参赛单位必须是广东省信鸽协会团体会员,参赛鸽主领有全国统一棚号者,参赛鸽应套有广东省信鸽协会发放的各年度CHN19全国统一足环标志(包括中鸽协纪念环),并备有配套足环证备查。
(三)11月21日,将在江西永修司放地举行隆重的司放仪式,请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到场采访报道。希望省属各市鸽协都能积极组队参加,参赛鸽羽数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有关规定。
(二)采用电子计时鸽钟、信息台、持鸽等三种方法报到,如采用最新科技报到必须在集鸽前一个月专题报省鸽协批准方有效。
(三)采用GPS定位仪测量空距,竞赛起点以司放现场为座标,终点测量到户。
(四)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列前,分速相同远距离者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下名次取消。
(五)由省鸽协统一制作暗章下发至各鸽协集鸽用。
(六)竞赛裁判长由广东省鸽协委派。各参赛市鸽协设副裁判长一名,由该市鸽协提名省鸽协批准产生。副裁判长执行裁判长委托,负责在本市组织领导(也可兼任)集鸽运输和报到验棚等裁判工作。各参赛市鸽协集鸽、运输,均须有一名异地裁判员在场共同操作,异地裁判员应就近地区鸽协互派(费用由竞赛单位支付),名单应在9月30日前报省鸽协备案。
(七)以省属市鸽协为单位集鸽、运输。如某市鸽协为节省人力、物力,在征得邻近鸽协的同意接受下,可将鸽子送到邻近市鸽协委托集鸽和运输,但应在报名同时报省鸽协备案。
(八)各市鸽协应备足随车裁判员,备足防寒、防雨物资和鸽子饲料、饮水等物品,保证人、鸽安全按时抵达司放目的地。赛鸽应在11月20日23时前,抵达司放目的地永修报到。
(九)司放裁判长由裁判长选派(或裁判长兼任),司放裁判长与司放当地鸽协委派的裁判长(裁判员)共同执行司放监放工作。各市在场的裁判员应服从命令,听取指挥,协调一致,把司放工作做好。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集鸽,由临时竞翔小组共同商讨研究再做决定。临时竞翔小组成员名单于赛前10月1日前后在广东省信鸽协会网站公布(http://gdxg.hpw-js.com)。赛鸽到达司放地点,以司放裁判长为首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决定。
(十)各竞赛项目赛鸽归巢报到限期:500公里2天,600公里3天,700公里4天,800公里5天,900-1000公里(含以上)10天均以司放当日起,广州日落时间30分钟后止。
(十一)各市鸽协第一羽赛鸽归巢应立即用电话向省鸽协报告。分项目报到排序全省第一名赛鸽均须有异地裁判员在场共同查棚。
(十二)参赛鸽协在竞赛项目截止日期次日起7天之内,应将赛鸽前10名成绩填写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表7)1份寄到广东省鸽协收,过时未报作弃权处理。
(十三)本赛事纳入2009年首届广东省南粤鸽王赛对应组别的成绩累计。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永修各项目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四—十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市鸽协奖项和排名,由各市自定。
九、经费:
各市鸽协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和在司放当地食宿费均由参赛单位自理。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