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棚管理的几点意见

2007-03-03 11:47:03

文/蒲毅敏   又快到了该选择公棚交参赛鸽的季节,几位喜欢参加公棚赛的好友聚在一起,踌躇满志的同时,也免不了对过去了的2006年里,公棚出现的诸多问题怨声担忧。公棚该谁管理?又该怎样管理?这的确是广大参赛鸽友非常关心的问题,汇集关心公棚赛活动发展的几位鸽友的意见如下,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 公棚比赛的审批和监管划分首先是公棚比赛到底该谁审批的问题,由于当前公棚开的太滥,普通会员根本不容易辨别哪些是审批过的,哪些是没有被批准的,造成出了事都埋怨中鸽协,或者怪省鸽协监管不力。其实大多数公棚都还是愿意接受鸽协监管的,起码给人一个信任感,可以多收一些鸽子。问题是现在全国有几百家公棚,大、小公棚统归中鸽协审批和监管,显然管不过来,难免不出问题。如果给公棚举办比赛的审批权限划分一个固定的标准,比如说按奖金数额大小划分,让参赛者一看奖金大小就知道这家公棚应该是归谁审批,有问题时也可以及时找到监管的责任单位反映。  其次是在划分了审批权限的基础上,施行谁审批、谁监管的办法,不能只审批、不监管,放任自流。  二、 要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手段对公棚的监管不能只停留在对比赛规程的审查上,从上到下都要有专人或部门负责,根据被监管的公棚规程运作时间表,分阶段下公棚检查工作。对违反规程约定、侵害参赛者利益的不良行为,要坚决制止,限期整改。继续我行我素的,要尽快在媒体上暴光,并给予经济处罚。在打击劣棚的同时,还要注意鼓励优棚,比如每月以出通报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如各大信鸽网站)公示各公棚的运作情况,用公告实施奖优罚劣,让参赛者周知,供参赛者送鸽时选择、参考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未经审批,冒用中鸽协或省鸽协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更因该坚决打击。相信无论再霸气、再不讲理的公棚,也是害怕在媒体上公开他问题的。在此以前,除个别省份外,没有几家监管鸽协在媒体上公示过问题公棚情况的,这无疑助长了不正之风的恶性蔓延。  在规避公棚比赛风险上,还是要约定预存奖金,或者采取经济担保制,避免参赛者上当受骗。前几年北京、陕西的公棚,去年河北个别公棚欠发奖金的个案,不能再重演。以压了流动资金,无益于公棚操作不能成为理由。  三、收鸽数量要有限制,如何禁止超收?  公棚都知道鸽舍有每平方米限养6羽的规定,但实际收鸽时没有几家遵守的。特别是去年,超收现象尤其严重,最多的达八、九千羽。就算公棚鸽舍多、面积大,太多了棚内拥挤容易生病,开家训飞易于碰撞受伤,受损失的最终还是参赛者。主管部门应该狠抓一下超收风,除每平方米有限养规定外,就超大规模公棚来说,还要制订一个可行的最多羽数限制标准,对超收的部分(包括预备鸽)必须实行经济制裁或处罚,以保护参赛者的利益。  四、公棚不能擅自修改比赛规程比赛规程虽然是公棚单方制订的,但效力相当于公棚与参赛者之间的合约,一旦开始收鸽就不能再修改;否则,还有什么信誉可言?而去年有的公棚因为怕赔钱就无视参赛者的权益,修改规程的速度几乎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奖金一改再改,赛事来回变动。去年北京中鸽和上海中荣收鸽不多,集鸽完毕就分别赔一百多万和几百万,但这两家公棚自始至终没有修改规程,自觉严守承诺,比赛继续进行,奖金照发;单这一点来说,是给公棚界作了楷模。我们要求:监督公棚是否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规程的约定,也应该是监管单位的任务之一。因非常特殊的原因中途需要申请修改规程的,监管或审批单位必须要认真考虑,在不损害参赛者利益的前提下慎重处置,不能只考虑公棚操作上的难度。  五、收费标准应一视同仁经商都知道要遵守“童叟无欺”的职业道德,经营公棚也应该知道遵守“生人”、“熟人”一个样的原则,但有些公棚对不同的交鸽对象,却采取多变的收费方式。如对普通参赛者分文不少、不得拖延;对朋友、大户参赛者,分期、减价付款,预赛后或按决赛上笼实际羽数再交款等“优惠”政策层出不穷。虽然是暗箱操作,但又能瞒得住谁呢?比赛规程中已经对收费有了统一的标准,再给少数人优惠,就意味着对多数人不公平。因此,对在收费上不能一视同仁的公棚,监督单位也应该坚决制止和给于暴光。  查处不平等收费的确有一定难度,这往往需要知情者的积极配合。建议监管单位设立“举报公棚违纪奖金”,奖金可以在收鸽前,预先自公棚以“遵纪守法保证金”的名义收取(发不完或发不出退还公棚),作为举报公棚操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人的奖励,以此鼓励举报者积极性。这种让广大参赛者参与的监管形式,才能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六、不能光养不训随着公棚市场竞争程度的升级,收鸽先不交费、先少交费或查棚甚至预赛再交费等吸引参赛者的多种优惠举措会争相出台,对参赛者来说的确是件好事。但公棚不能以提高存棚数或预赛、决赛上笼鸽数的短视目标为前提,减少赛鸽正常家飞、缩短路训距离或次数。须知缺少正常的家飞和路训,就不会有好的归巢率和成绩,也是在蒙骗参赛者。对此,监督单位不能仅查棚、预赛和决赛等几个重要场合派裁判完事,建议在公棚开家训飞期间要随机抽查,并在路训阶段也采取随机派人跟车司放监督等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参赛者利益。  七、比赛距离必须到位参赛者最为反感的是预、决赛距离严重缩水现象。一种距离赛一种鸽,参赛者是按照规程约定的比赛距离送的鸽子,比赛距离放不到位,鸽子发挥不了应有的能力,比不出真实的水平,那是在糊弄参赛者。杜绝比赛缩水的问题,仅靠公棚自身提高自觉意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靠监管单位和监放单位严把比赛执裁关,无论什么原因,决不能放水。尤其是监放裁判,不能只盖章、不核对距离,更不能盖完章任由放飞车往回拉。对不负责任的裁判和比赛距离缩水的公棚,监管单位要坚决处置和暴光,不能姑息迁就,任其所为。  八、堵塞漏洞,避免弄虚作假公棚赛比的是公平、公正,鸽友送鸽参赛的目的之一,也是看中了这个理论上还是个能够真实、公平验证赛鸽自身实际水平的场所。虽然大多数公棚做到了公正比赛,但每年仍有各种弄虚作假事件不断涌现,令参赛者发指。说明在现今防止公棚比赛作弊的措施上,确实有很多漏洞存在。  防范公棚作弊行为,既需要鸽界各方面人士的配合,也更需要监管单位不断提高监督意识,从收鸽开始监督做起,一直到比赛全过程,都要派出或委托专人实施监督;只有防微杜渐,堵塞漏洞,才能避免或减少作弊丑恶现象的发生。  对查实有作弊行为的公棚,要严肃处理,坚决打击;轻则追回错发的奖金、停业整顿,重则提交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牌照,清除出公棚界,公示媒体。在公棚管理上,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打击违法、作弊公棚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对遵纪守法、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公棚给于奖励,在政策上和经济利益上给于更多地优惠,以此鼓励先进,为树立公棚新风尚做点贡献。  

评论

王飞  03-09 01:29:32

不错,支持,我也认为目前中鸽协对国内信鸽公棚管理做的还不完善不够到位,目前国内的公棚多数存在的问题是,制造假的入赏鸽,奖金胡乱自己定,大头小尾,收费不按标准自己私自定价,工棚对信鸽的饲料控制不严格,和对收鸽子的羽数不规范,私自偷盗鸽友的爱鸽这些是大多数工棚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呼吁中鸽协应对工棚的以上问题加以完善和加大对工棚的管理力度

贾先生  03-04 16:41:56

公棚的管理,现阶段,更多的是靠一种自律,而不是法律!既然说到管理,那么自然要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那么,那个部门能够负担起这个管理的职责?中国信鸽协会,本身虽然只是一个群团组织,没有管理的职权。但在《信鸽竞翔管理办法里,国家体育总局已经明确将管理的具体权限授予了中国信鸽协会,那么,各级信鸽协会是有权力对各地公棚进行管理的。所以中国信鸽协会也应该负担起管理的责任,将中国信鸽协会对公棚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各地协会人员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实际效果是大打折扣,而且,很多公棚的负责人本身就是鸽会的负责人,自己监督自己?当然不可能有效果了。而且鸽协本身并没有法律规定的处罚权。所以鸽协管理的刚性也大打折扣。那么,怎么才能更好地对公棚进行监管呢?我的意见,应该让真正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来进行监管,如工商部门。由于公棚也是营利性企业,所以由政府职能部门也是适当的。鸽协只是从业务上进行领导,并为职能部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而且,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是实行有序管理的前提条件,各地鸽协的文件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的,对信鸽公棚的管理应由体育总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棚才能走上健康有序的发殿轨道。

林强  03-04 12:11:08

凭自觉靠不住,还是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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