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偷窃邻居信鸽被判刑3年

2008-03-03 14:22:25

 两次偷窃邻居信鸽被判刑3年          不要把偷鸡摸狗行为视为小事,不要认为即使被捉最多不过是教育了事,既判不了刑,也定不了罪,这是一种典型的法盲表现,我国现在对信鸽的盗窃案件都会依法量刑……  (山东)半岛都市报3月2日讯 看到邻居家楼上养着很多信鸽,家住市北区的张某动了歪心眼,伙同他人偷走25只贱卖销赃。19天后,张某再次行窃时被警方抓获。近日,张某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1000元。   据了解,32岁的张某家住市北区。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2日晚11时许,张某伙同朋友刘某携带钳子等工具来到邻居家的楼顶平台上,偷走孙先生圈养的25只价值9500元的信鸽后,以750元的低价销赃。看到没被人发现,12月21日凌晨5时许,张某再次来到该楼平台准备偷其余信鸽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张某归案后对自己盗窃25只信鸽的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诉机关起诉至市北法院。   近日,张某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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