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举办公棚赛——有点“玄”
2006-05-13 19:11:41
如今改革的观念深入各行各业,新鲜事物层出不穷,江苏电视台今年也跻身于分抢信鸽公棚赛“蛋糕”的行列,这使我这个多年参加公棚赛的鸽迷眼睛一亮,不过在读了今年3月31日出版的中国信鸽协会会刊《中华信鸽》上的相关“竞赛规程”后,疑窦顿生,真可谓是“史无前例”。下面我来一一叙述,希望引起广大鸽友的警惕和有关部门的关注。 首先,综观全文,举办者主体的名称模糊不清,大有事后逃避经济责任免遭法律追究之嫌。请看以下列举事实: 主办单位: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体育体闲频道(“体”字是笔误吗?不得知。) 收 款 人:江苏电视台 外地鸽友参赛费可直接存入: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账户 汇款单传真给:江苏省体育休闲频道公棚 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企业法人:空缺 可以看出,上述名称中,真正负责公棚赛的具体法人是空缺的,而且收款人是“电视台”,举办者是“频道”,从“规程⑧其他事项”中虽然看到了“公棚按企业相关法津法规承担民事刑事法律和经济等法律责任”的字样,到时候请问,你可以告哪一个?鸽友损失的是钱,而钱是“电视台”收的;主办方是“频道”,“频道”具有法人资格吗?法院来个不受理,你再告“电视台”,电视台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不是主办单位,你应当去找主办单位。真遇到这种情况时,作为弱势群体的个人肯定是告不赢拥有“名嘴”优势的“电视台”的。 其次,就算主办单位是“体育休闲频道”,请问:它是否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是不是具有一级法人资格?如果注册登记过了,它的经营范围是否具有“举办信鸽比赛”之类的内容?又为什么不注明具体的“企业法人”?这一系列疑问给人的感觉是:诱人的“300万元大奖”背后隐藏着陷阱!稍有企业经营常识的人一看就明白,这是一个挂靠在江苏电视台的,由某个频道节目组非法组织的赛鸽公棚,它没有自己独立的税务登记,没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在“规程”中闪烁其辞,就是不注明谁是这个公棚的“法人”,可以断定这是一个司空见惯“皮包”公司,因为它没有属于自己产权的公棚,只是向别人租一个,然后利用自己的媒体优势,吸引广大鸽友去参赛。所以请广大鸽友要警惕! 第三,中鸽协在(总第110期)《中华信鸽》中扮演了一个卖“矛”与“盾”的角色。在该期刊物第10页上的署名文章《中鸽协下发加强公棚赛管理的通知》第五条中称: “对未按规定申报举办的信鸽公棚赛,中国信鸽协会将根据各地协会汇总上报的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并向全国通报,告诫会员不要参加此类比赛。严厉禁止协会工作人员参与组织未经批准的比赛。” 而在同一期的第8页“2006年已审批注册的各地公棚比赛”名单上,却没有列出“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体育休闲频道赛鸽公棚”的名称。相反,就在这一期上,且为这个没有“公棚赛名称”的单位登出了“‘铁鸽三项’赛鸽公棚大奖赛”的“规程”广告。可以看出,中鸽协在“告诫会员不要参加此类比赛”的同时,又在为“此类比赛”大做广告,这显然给广大鸽友发出了一个错误信息:中鸽协实际操作中可以允许未经审批注册的公棚举办比赛。这不是与下发《通知》精神自相矛盾的真实写照吗?刊物自身的管理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最后,需要指出,“300万元大奖赛”规程给人的一个印象是,把鸽友的注意力集中到诱人的奖金分配上,从而忽略了谁是负责人,万一出现问题谁来承担?是“江苏电视台”还是“体育休闲频道”?是“休闲频道公棚”还是“铁鸽三项”赛鸽公棚?是“江苏省体育休闲频道公棚”还是具有“规程解释权”的“江苏省体育局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解释的其它什么公棚?广大鸽友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一无总教练,二无董事长,三无法定代表人(或称负责人)的“三无公棚”企业。真不敢想像,从“规程”中就可以反映出的这样一个“皮包”性质的公棚能叫广大鸽友放心吗?真到比赛时,任何一个诸如非人为的“电脑系统故障”、“电气设备失灵”、“太阳黑子磁爆”、“某个地区地震”等等,都可以叫参赛的鸽友诉法无门,找不到北。所以还是请广大鸽友看好自己的钱袋,把宝贵的银子和心爱的鸽子送到可靠的公棚参赛,以免吃了哑巴亏,后悔来不及。有位鸽友在描写公棚老板的心态时写得好“钱没收到,咱是孙子,钱到了咱这 ,交鸽子的人就变成孙子了”。当然,我还是希望这些不愉快的事不要发生,之所以要写此文,一来是给这家“三无公棚”提个醒,希望他们争口气,不要被我不幸言中;二来是因为大凡养鸽子的朋友性格都豪爽,故在此提醒广大鸽友多长个心眼,有备无患、有益无害吧。 衷心祝愿广大鸽友在2006年的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