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信鸽分会2008年春季幼鸽大奖赛章程

2007-06-13 19:45:08

一.主办单位:福鼎市信鸽分会 二.参赛办法:1.凡是市范围内的市信鸽分会会员都可参加:2.参赛鸽必须佩一枚由本会统一认购承认的,2008年春大奖赛足环。 三。资金来源:1.本会发售2008年春大奖赛100元组足环500枚,30元组1000枚,100元组由分会保底。2.售环时间:从2007年7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四.资金分配:1.本届比赛100殍组录取前30名,30元组40名并采取伯马制;2.奖金分配:100元组第一名15000元.第二名7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到第十名1500元.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800名.第二十一到第三十名500元,30元组奖金按售出足环数算。若出现伯马鸽,经分会审核,认可后,全部奖金归伯马鸽所有。若在决赛时限内无鸽归巢,全部奖金按决赛站入笼的决赛鸽均分。 五.决赛时间.地点.空距:1.决赛时间是于2008年5 月中旬;2.决赛地点定于江苏南京(如天气情况顺延);3决赛有效期为决赛当日至次日中午12点止。 六.报到方法及裁判工作:1.报到方法,按16888223声讯台的时间表为准,若拨打时认为有误可提鸽到鸽会再补拨16888223声讯台;2、参赛鸽身上翅条上如有地址标志,通讯号码及佩带足环的足爪有严重损伤或足环破裂均一律取消名次及奖金;3、决赛前十名归巢鸽应电告裁判处,获奖鸽主在送到鸽会接受检验核存;4、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鸽主、裁判员、汇总人员有作弊行为,经分会通过认可,即取消一切参赛资格及名次奖金。5、决赛后十天内由分会举办获奖鸽颁奖和拍卖会。 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由福鼎市信鸽分会。                          福鼎市信鸽分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评论

蔡进顺  06-18 23:48:53

章程帮我发一下好不好,谢谢

蔡进顺  06-18 23:46:59

章程发好不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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