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单位:山东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淄博新世纪赛鸽公棚 一、竞赛条件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须佩带2005年中国信鸽协会或国外统一足环一枚。参赛鸽应是25-35天内的健康雏鸽。(拒收病鸽、大龄鸽) 二、竞赛地点预赛:山东金乡 决赛:河南周口(GPS、406km平原线) 三、参赛费用每只参赛鸽交参赛费350元。(含报名费)三羽一组参赛费1000元,同时备用鸽一羽。若参赛鸽游棚、生病、死亡,备用鸽自动替补,探视日参赛鸽备用鸽都在,备用鸽必须交纳300元成为参赛鸽。国外参赛鸽须另交150元报关检疫等费用。交鸽时必须交纳参赛费。探视日游棚、死亡鸽参赛费用退还鸽主。清棚探视由山东省信鸽协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亲临公证在棚羽数。无论何种原因,探视前必须交足参赛费,否则参赛鸽及其名词、奖金和拍卖收入归公棚所有。 四、送鸽时间、地点及要求交鸽时间2005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地点:309国道正阳路口南3公里处(黑山南坡路西) 邮编:255300 张桐 手机:13355338766 公棚24小时值班电话:13335224818/传真:0533-6800788 网址:http://www.sdxsjgp.com 中信网各地公棚.中华网全国公棚大联盟.中国赛鸽交流网。 外地鸽友可空运至济南遥墙机场,托运至淄博或周村火车站、汽车站,通知接站。参赛费汇入农行金穗卡。卡号为:95599 8028 17555 51518。农村信用社卡号:9001 0503 0003 0686。 五、训翔、竞赛、发奖与拍卖时间 安排:5-200公里 10次训放 预赛时间:2006年5月3日 决赛时间:2006年5月13日(若遇恶劣天气顺延) 预、决赛前公布赛鸽明细表,决赛有效时间为决赛当天18时,若当天报到名次未满可延长次日18时整。 此赛严格执行《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赛鸽归巢时,使用德国进口的电子鸽钟,微机排名,大屏幕显示当众公布。 比赛时如出现意外故障,将采用裁判员手工仲裁。名次并排,平均分配此段名次的奖金。训放、竞赛选派有责任心,有经验的司放员担当重任,山东省信鸽协会派员监督并执行裁判工作。发奖、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5月14日 拍卖时把名次鸽逐个装笼排号展示。鸽主必须提供详实单鸽血统表以便拍卖使用,公棚免费提供精美血统书。 六、预、决赛奖励办法:预赛前10名,发奖杯一樽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第4-10名500元。 决赛前10名,发奖杯一樽,前150名发奖状。 决赛前10名的赛鸽免费拍照,并刊登在新世纪公棚赛鸽网站上。决赛奖金分配:第一名4万;第二名2万;第三名1万;第4-6名6000元;第7-10名5000元;第11-20名3000元;第21-100名1000元;第101名-150名800元。 参赛鸽在决赛日次日仍未报满名次,奖金剩余部分由决赛获奖鸽均分。如在报到期内无归巢鸽,全部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有效期内归巢鸽均发归巢证。 七、团体赛 前10名发奖金、奖杯。探视日实际参赛羽数10羽有资格进入团体赛。一人多交几组参赛请用A.B.C字母区分。团体赛按150名内的归巢羽数计算名次;归巢羽数相同时,按最后一羽成绩鸽的名次先后排列名次。团体赛第一名奖金10000元;第二名9000元;第三名8000元;第四名7000元;第五名6000元;第六名5000元;第七名4000元;第八名3000元;第九名2000元;第十名1000元。 八、最佳幼鸽奖 凡12月20日以后所交的参赛鸽有权获得“最佳幼鸽奖”前十名获奖杯各一樽,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十名300元。 九. 最佳白鸽奖 凡交白鸽(白色羽毛占70%以上,麒麟花除外)参赛奖前三名各获奖杯一樽,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 十、地区冠军奖 地区参赛交鸽100羽以上,以地区内排名冠军获冠军奖杯一樽。 十一、综合奖 同一赛鸽,预、决赛名次相加数字小的前三名,获奖杯一樽,如数字相同以决赛名次先者为胜。 十二、指定鸽赛 预决赛前一天公布参赛鸽详细名单,鸽主或其他人都可填写报名单,参加指定鸽比赛,资格鸽如鸽主放弃后,他人可指定此鸽,每鸽只需指定一次,以填写报名单为准领取奖金。 预赛前每羽交人民币100元,前三名发奖杯,奖金分配冠军占收款总数40%,亚军30%,季军10%。决赛每羽交人民币200元,前三名发奖杯,奖金分配冠军占收款总数的40%,亚军30%,季军10%,公棚留用20%作为购买奖杯。 十三、获奖鸽及其他归巢鸽的处理 本次比赛决赛获奖鸽在拍卖日进行拍卖,拍卖的收入60%规鸽主,30%归公棚,10%公杂费。 参加拍卖未售出的获奖鸽鸽主凭参赛卡缴纳100元人民币领回,其他归巢鸽鸽主可在会后凭参赛卡缴纳50元人民币领回,自决赛日起15天内逾期不领由公棚处理。 凡鸽主领回的参赛鸽今后又回公棚,公棚将通知鸽主无偿领回。 十四、参赛鸽的管理与意外的损失的处理 预赛后因各种原因休整过长(15天以上),为维持赛鸽良好竞技状态,公棚有权在决赛前进行热身训放,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鸽入棚后,定期接种疫苗,收鸽期内发生游棚、生病、死亡,通知鸽主必须及时补鸽,否则视为弃权,参赛费不退。3月11日为公棚探视日。 参赛鸽在收鸽期结束,公棚第一次上路训放前游棚、死亡、生病,鸽主可在下次补交,第一次上路训放后游棚、死亡、生病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死亡鸽负责退还足环,病鸽联系安排鸽主领回。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山东淄博新世纪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相关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