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村委《证明》《对六盘水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广文重大违法的举报》函
2021-04-13 14:13:40

寄兴隆村委2019年11月14日《证明》2020年12月15日《证明》《对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王广文重大违法的举报》函
尊敬的刘珊涌法官:
4月11日收到贵州省高级法院在4月9日用《法院专递》寄来的(2021)黔民申1458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
根据受理通知书,现将以下4份材料寄来。
1、兴隆村委2019年11月14日《证明》。
2、2020年12月15日兴隆村委《证明》。
以上两份证明,对申请再审时所交的证明,据实作了更正。
3、今年4月12日向中共贵州省委第七巡视组面交了《对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广文重大违法的举报》。
当天上午,省委第七巡视组认真接待了我半小时。
他们重视对王广文重大违法的举报。因举报直接涉及再审案件,故将该《举报》寄本案承办人一份。
4、2020年12月25日《六盘水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材料清单》一份。需要说明的是:该《申请再审材料清单》之序号3《推选代表人函》共8份(8页)。
《推选代表人函》8份已证明:方大海是高守飞等16人再审申请人的诉讼代表人,有权代表高守飞等16人。
因此,仅由高守飞等16人推选委托的诉讼代表人方大海填写一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即可。以前一审、二审均不是填写16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现随函将该《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寄来,请查收。
再审申请人代表人 方大海
手机:1362858xxxx
通讯处: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华镇5号路48号。 邮编:553411
2021年4月13日
寄省委第七巡视组的2021-04-14 10:45 已签收,他人代收:张光华,投递员:黄勇,电话:18785809688
寄刘珊涌的2021-04-14 7:28 收发室已签收。投递员:李林,电话:19185017499
相关链接:
对六盘水中级法院王广文重大违法的…
寄村委《证明》对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广文重大违法的举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