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村委方守明承包地16人承包证明
2021-06-13 12:16:22
寄村委方守明承包地16人承包证明
尊敬的刘珊涌法官:
在6月7日《接待笔录》第四页第11至12行记录:
“白晶:申请人能提供以方守明为户主的瞌睡地的新的确权证书(2017)我们就认输” 。
由于方守明承包地,包括瞌睡地是发包方兴隆村村委所有土地、不存在确权!
2017年前方守明已故,不可能换发所谓的“方守明为户主的瞌睡地的新的确权证书(2017)” 。
现将2017年8月4日兴隆村村委《证明》寄来。
此《证明》已证明:方守明承包地,原19人承包、2017年是高守飞等16人承包中包括方大贵承包。
此证明在邹丹和张永平承办的此案中,均已举证。
也证明了瞌睡地是高守飞等16人承包。
申请人代表人 方大海
2021年6月12日
2021年6月13日10时24分新华邮政所收寄
用邮政标快1154863581056号寄刘珊涌
2021-06-14 07:15 已签收,收发室,
投递员:李林,电话:1918501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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