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本洪提供的五张照片否定了侧翻车碰撞他家房屋受损
2021-08-31 11:57:42
许本洪提供的五张照片否定了侧翻车碰撞他家房屋受损
尊敬的刘珊涌法官:
许本洪在《民事再审申请书》中称:他在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周贵龙处调取了五张照片。证明侧翻车造成他家房屋受损。
原一审时,证人六枝特区公安局岩脚交警中队干警龙毅、崔朋证实:事故发生后,交警袁胜波与辅警龙毅、崔朋二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周贵龙、刘敏二人没出现场;执法记录仪有录音录像。
8月30日我在周贵龙处得了他给许本洪的五张照片。这五张照片不仅不能证明是车头、车厢、车尾碰撞许本洪房屋致其受损。恰好否定了侧翻车“碰撞”他家房屋——临街的右前柱体。
周贵龙说:现无法提供执法记录仪的录音录像。原因是:因2018年后已换系统,整个贵州省的录音录像都被覆盖了。
我提供的当时现场照片已证明:我的肇事车与许本洪房屋无任何接触。车头与墙最近为12公分,车尾134公分(仅货车上所装之砂洒了一部分在许本洪屋外墙角、树下)。
事实上,侧翻车是车头倒在人行道上。车头、车尾不可能碰撞与此方向不同、与翻车方向成九十度临街一面“右前柱体的外贴面砖及柱体”。
已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车是侧翻在许本洪墙外空地。
侧翻在许本洪家墙外空地上的肇事车,是车开到许家墙外空地前路边后,停车、再往后倒车——车尾后退,车尾低于许家临街的右前柱体的外贴面砖缺口。车尾、车厢不可能“碰撞”在高于地面有一人高的许家临街的右前柱体的外贴面砖!
如果“碰撞”。从方向上,在翻车时不可能碰撞与翻车方向成九十度临街一面“右前柱体的外贴面砖及柱体。且还“被撞出缺口”!而他家外贴面砖及柱体前那颗树却完好无损,也不合情理。
如车尾“碰撞”许家临街的右前柱体“被撞出缺口” ,不可能不撞坏他房前那颗树!
以枪击为例:枪击前方,子弹不能击向另一成九十度的方向!因此,车侧翻时,不可能“碰撞”许本洪家临街门面。另外,停车、再往后倒车时无冲击力。故《房地产估价报告》称:“碰撞对整栋房屋造成较大震动” ,乃无稽之谈!而许本洪在《再审申请书》中称:“该震动力足以使房屋受到较大震动而损伤”,显见是虚假谎言。
现寄来我在周贵龙处得的五张照片复印件。并说明。同时用当时现场照片证明:肇事车与许本洪房屋无任何接触!而有关照片非许本洪在《再审申请书》中称的向法院提供“伪证”。
由于五张照片不能证明侧翻车碰撞他家房屋受损,这应视为:许本洪妄图混淆视听、向省高院作虚假陈述、提供伪证!
被申请人方大海
2021年8月31日
9月5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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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09:3 6 已签收,收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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