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赛鸽公棚2007年第一届"龙湖杯"竞赛规程
2007-03-02 2:41:48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赛鸽公棚 2007年第一届”龙湖杯”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汕头市龙湖赛鸽公棚 二、 协办单位:汕头市龙湖区信鸽协会 三、 监管单位:汕头市信鸽协会 四、 公棚将奖金全额存入银行交汕头市信鸽协会监管 五、 参赛条件: 1、 凡信鸽爱好者、并接受本规程的均可参赛; 2、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2007年全国统一足环(含认可的2007年港澳台及国外足环); 3、 参赛鸽必须是28—40天健康幼鸽,所在地区有疫情的一律不接收,拒收病鸽。 4、 本公棚内部工作人员不准参赛。 六、参赛费用: 每羽收350元人民币,送鸽时交50元饲养费,清棚后再交300元参赛费。2007年8 月5日清棚,清棚后至9 月1 日前为交费时间,若鸽主在交费期间联系不上或拒交参赛费,视为自动弃权,本公棚有权作出处理,将上网公布参赛鸽资料,让信鸽爱好者认领,参赛鸽一经被认领,预、决赛奖金及拍卖金归新鸽主所有 七、 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07年2月25日---6月30日 节假日不休息。如空运、汽运请提前联系(空运至汕头机场)。 2、交鸽地点: 本公棚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龟桥北路尾草池渡口对面),为方便鸽友,公棚在汕头市龙湖区信鸽协会(汕头市汕樟路鸥汀综合市场大门旁)设收鸽点。 3、公棚电话:0754—6355322 2500808 0768---3591588 联系人: 纪略好 0754---2504300 13670480567 付款方式:现金或汇款,汇款直接存入指定卡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龙湖赛鸽公棚。传真:0754---838648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卡号: 6222 0020 0310 0005426 户名: 蔡和城 八、司放时间、地点、距离 预赛:300公里,日期:2007年11月13日 决赛:500公里,日期:2007年11月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 如遇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因素,本公棚有权调整日期,并将日期公布在网上。 九、 奖励方法: 1、预赛:奖励前20名,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第4---20名各500元,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2、 决赛:奖励前300名,冠军80000元,亚军40000元,季军20000元,第4---10名各10000元,第11---20名各4000元,第21---50名各2000元,第51---100名各1500元,第101---200名各800元,第201名---300名奖第二届免费参赛卡各一张。前20名各奖奖杯一座。所有获奖鸽均发奖状。 3、团体赛奖励前5名,冠军8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第4、5名各1000元. 4、团体赛6羽为一组,一人交鸽多组以ABC区分,2007年8月5 日清棚后分组,一经指定不得更改,每组足环号码公布在网上。按决赛进入前300名排列名次以每组的第一羽归巢先者为胜。 5、获奖名单将在中华信鸽杂志上刊登,决赛前6名登彩页。 十、竞赛规则: 1、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如遇同分同秒时以电脑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电脑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因素,由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2、各项比赛由汕头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负责检查比赛现场、配套设施及比赛时的集鸽、训放、成绩审定等工作。 3、决赛以见鸽至次日18:00正为有效时间,报到有效时间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 公棚将进行6—8 次训放,预、决赛集鸽下笼欢迎鸽友到现场监督(不得上手)。 5、 为使比赛更加公开、公正、公平,预、决赛届时,所有有兴趣的参赛者抽签决定一至二人跟车监督比赛。 6、 指定鸽赛在决赛当天上午举办。 十一、公棚管理: 1、 公棚收鸽时,将足环全部封闭,佩带电子环,以示公平。幼鸽进棚前注射疫苗,鸽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说明。隔离观察后,方可进棚。 2、 交鸽期间如发现游棚、病亡鸽,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视为放弃,交鸽截止日期15天后不再补交。 3、 2007年8月5日由汕头市信鸽协会及周边地区的裁判组织清棚,并邀请广大鸽友推举两至三位代表现场监督(不得上手)。清棚后死亡或游棚鸽作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通知,也不负责退款。 4、 公棚特邀举办公棚有十年经验的江苏宜兴晨光信鸽有限公司赛鸽中心朱从理先生担任教练;监管公棚的训养工作,以便工作得到及时的正确指导。公棚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高档次配方饲料精心饲养。 十二、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处理: 1、 2007年11月25日举办颁奖会及拍卖会,决赛前300名必须参加拍卖, 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公棚,拍卖出去的成绩鸽,鸽主凭环标证、参赛卡结帐。没有拍卖出去的成绩鸽及其它归巢鸽在拍卖结束后20天内,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2、 比赛结束后实行封棚消毒, 拍卖鸽及归巢鸽领回后自行保管好。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汕头市龙湖赛鸽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