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矫正“非正常飞行”

2007-05-04 19:11:46

前段时间,从有关信鸽媒体上看到对西安威力赛鸽公棚“非正常飞行”事件的报道,因为事涉赛鸽运动之根本,即关系到组织信鸽竞赛的阳光作业还是暗箱操作,以及鸽界内外对公平、公正竞翔环境的影响等问题,所以本人对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极为关注。同时,最初就在思想上产生了如本文标题所述的认识。但静观媒介经过一段时间热烈的讨论,激烈的争论,现在事件似乎冷场之后,仍未如愿见到所希望见到的结果。只是尔后从西安鸽友胡长根先生关于中鸽协赴陕西,特别是重点到西安威力公棚进行执法检查的报道上,猜测这次检查本身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尚未在媒体公开披露的情况下,用法律手段解决了“非正常飞行”问题。    由于兹事体大,其影响与相关意义已远超过取消一次比赛冠军问题,故一直想就此发表点自己的一孔之见。    关于“非正常飞行”事件的来龙去脉,几个月前胡长根先生在《重庆方面到西安关于“非正常飞行”谈判》的报道中作了基本叙述:西安威力公棚500公里决赛1668羽赛鸽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七点三十五分在山西榆次经当地鸽会监督、检验、签单后开笼放飞,因途中有雨当日无鸽归,次日晨7时22分重庆杨德均先生的一羽环号04-31-165577赛鸽经过扫描器入棚;十几分钟后,另一羽环号为04-04-080649赛鸽于7时38分经过扫描器入棚。至此,直到下午13时29分,鸽群才开始陆续归巢。由于现场数百名鸽友对前两羽赛鸽归巢后长时间不见其它鸽子回来产生疑虑,加之公棚外出现有人拿捉到的鸽子与鸽主做交易的情况,公棚裁判组即根据鸽友意见,对两羽先期进棚的赛鸽进行了验证,最后以两个依据取消了重庆杨鸽友的冠军成绩:一是裁判组认为前期归巢两羽鸽体质丰满、健壮、羽毛干净、光亮,加之眼睑、粪便形状、甚至追逐交配的状况无长途疾飞而造成的疲惫征象;二是找到了山西的三个证人出具了书面材料证实,他们于(0四年)10月23日下午抓到鸽子,并于当天夜间带到西安……。    面对这样一个既不简单,也非特别复杂的事情,目前鸽界对威力公棚等方面的裁决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意见。一个是赞同,一个持有异议。撇开见到的一些个人意气大、言辞偏激的论点,目前两个方面最具理性的观点阐述当属胡长根先生在上述报道中,站在威力公棚的立场为公棚的裁决所作的解释工作和随后郑云涛先生在《我看“非正常飞行”事件》一文中为在送鸽参赛中没有任何过错的杨德均鸣不平的观点。    这是十多前看到姜晨光与林云达两先生进行识别赛鸽理念的大论战后,现又在较为微观的领域所见时下两位鸽坛论述高手的意见碰撞与思想交锋。总的感觉是二位对“非正常飞行”事件的态度明确,说理清楚,均有理、有利、有节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胡长根先生注重事情处置上的入情入理,而郑云涛先生强调了事件裁决上的在理在法。胡先生认为“非正常飞行”的断定已经是物证(鸽子外观上看像未参赛)、人证(三个山西捉鸽人的书面证词)齐全,取消成绩当被理解;至于公棚方面未把对站出来承认捉鸽作弊,并提供了证词的作弊者公之于众,是因考虑其“还要在鸽界打比赛”,就自己扛冤,“替他们背了黑锅”。郑先生则紧紧咬住“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程序,认为公棚方面拿不出证明杨德均在参赛鸽“非正常飞行”上作弊的直接证据,就违反了组织公棚赛规则上的事先约定,毫无依据地剥夺了怀着热情远道赴西安参加这国内较有影响赛事的杨德均获奖权利。    通过关注、思考“非正常飞行”的进展情况,尤其是对胡、郑二先生的意见进行两相权衡,我更倾向于郑云涛强调于法于据解决问题的观点,尽管从所能掌握的目前鸽界诸多鸽友的反应情况来看,这尚属少数意见与观点。因为在现如今这样的经济社会里赛鸽,特别是象威力公棚赛这样大额奖金赛鸽,“非正常飞行”的事件或这样被曝光,或屡屡发生但未予披露的情况将不可避免。现代社会管理科学的常识告诉我们,维系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转的有效法宝是法律。仅仅依靠我们以一颗格外包容的好心,忍辱负重地周全考虑、与人为善地照顾鸽人情面与众人情绪,远没有快刀斩乱麻似的依法办事来得实,来得好。而郑云涛先生对“非正常飞行”发表的看法,其中的某些内容稍作整理,就是一篇可为杨德均鸽友上法庭理论是非的辩护词,只要我们从前后报道的情况中还未完全消除的一个疑惑不存在,即这次“非正常飞行”中最主要的当事人杨德均确未参与如胡长根先生报道中叙述的公棚边竟然存在的乱哄哄买假卖假交易的话。否则,纵然其间或许确实出现如足球赛上的“乌龙球”,也当由相关方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问题与原因,而场上进球成绩当按规则照算。鸽子在赛场上进棚,就象已经鸣锣开赛的“进球”成绩,岂能说废就一个“废”字了得?    胡长根先生是目前本人最敬重,最推崇的一位鸽界思想型作家,但在对待“非正常飞行”问题上,基于两个方面的认识,使我无法与之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一是郑云涛先生也意识和提及到的胡先生或许是悉心为威力公棚的未来发展计,宁可牺牲一个杨德均,不犯众怒,迎合众议,以便象威力这样对国内信鸽事业多有贡献、惠及过诸多鸽友的公棚在今后的鸽坛扎根更稳,得以持续发展。二是对于胡先生似乎已经超出原则地过于强调倡导鸽界的宽厚、宽容氛围持不同观点,这在后来胡先生的《不要打110报警》一文中,我又一次感悟和听到了同样出自内心深处表现出的中庸态度与声音。    首先,从公棚的长远发展计,我认为不应着眼于避开和平息眼前的一时震荡,而应严格以执行合同法的姿态,对照规则逐条来评判赛鸽飞行上的正常不正常,以维护法律与规则的相对公正性。否则,期望采取按葫芦的办法争取公棚的发展并不是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既定的条款依法办事,钉是钉,铆是铆,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因此,超出规则的疑虑只能是对规则尚有不周全处今后加以完善的方面,而以超出规则的手段消除疑虑,哪怕让许多人感到很合情理,但从根本上会使公棚以后所作出和公告的赛事规则公信力大打折扣,动摇诸多理性地参赛鸽友涉身这样有过变通定规的赛鸽组织的信心,进而影响公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是日后公棚收费不变,加大奖励面与数额又能怎样。    其二,我也赞成胡先生关于宽容是一种需要博大胸怀与境界的美德。但过度的宽容则让人想起世界级文化巨匠林语堂先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提出的英国绅士作风“费厄泼赖”精神,因为这种精神象威力公棚对待已主动出来承认作弊者那样,为作弊人今后打比赛计,不对已越法律雷池者穷追猛打,予以曝光,结果与鲁迅先生倡导的“痛打落水狗”精神相对立与冲突,曾受到鲁迅先生关于对“费厄泼赖”应当缓行的正告与抨击。因此,对于“非正常飞行”之类该打“110”就打“110”,该诉诸法律就诉诸法律。尤其对有奖赛鸽中中途捉鸽与网鸽等违法活动,应当一露头就打,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等到象有奖赛鸽盛行的台湾那样,让中途捉鸽成风,甚至出现网鸽集团,以致捉鸽者与鸽主间屡屡闹出人命大案来再予重视就积重难返了。况且地域广大的大陆内地可没有普遍实施海上放飞避免犯罪分子作弊的条件哦。至于我们鸽人中涉嫌违规违法,按理不仅不能得以宽恕,还要象某些注重诚信记录、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的那些完全市场经济国家限制在经济活动中悖逆诚信原则者今后的经商活动一样,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限制和取消其参加相关赛鸽活动权利。否则,我们激情燃烧的鸽友对规范诸如公棚赛、特比环赛及其它有奖赛鸽环境“希望在明天”的期盼将难以实现(我认为打造公正赛鸽的希望在法制,而不在何其多的明天复明天);北京阎越强鸽友在开篇的电视片《飞翔》中仰望苍天,对冠亚军鸽再赛意外不归的失落、疑惑、悲愤、无奈等百感交集的神情难以化为笑靥。    其实,某些简单的问题确需人们多个心眼,以复杂一些的眼光看待与处置。但有些棘手、复杂的事情移交给法律解决反而更简单。如“非正常飞行事件”因所涉头奖标的已达10万之巨,无论是参赛者杨德均涉嫌参与场外交易,骗取奖金;还是山西的三名养鸽人捉鸽讹钱;或者另有其它原因黄掉参赛鸽友的奖金,谋取自身利益,都已经涉嫌经济诈骗等经济、刑事方面犯罪了,理应交由法律定夺。这样公棚既转移了难题,又免去“把所有事情都自己扛”而弄得好多人还难以“懂你”之苦,何乐而不为呢?曾有过一位到德国考察的朋友告诉我,他与在德的华裔朋友在法兰克福的居住小区停车不久,即有警察找上门,原因是他们在停车时不慎把车停到线外,对邻居停车、进出住宅造成一些妨碍,邻居即直接报警解决这样的小事。朋友的朋友受到法律警告,重新停好车,并与邻居双方均不以为报警有何不妥。可见真正步入法制轨道解决问题就这么简单。    当然国外的执法的作为程度能达到如此之细小处,搁到我们这儿相对尚须时日,但用法解决问题的途径我们决不能等法制完全健全后再去动作。而且人们的法制理念还不在于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来决定,而在于平时都能形成用法律解快问题的习惯方式与环境氛围。去年到香港与在我们鄂南开有一家港式酒巴的香港小老板相会。与这位在香港九龙与新界开着两家米铺,在香港只有三五个打工马仔,依然排着队等着购政府开发的廉价屋的小老板走在街上,他在与我等同行中不断强调香港是法制社会,不断提醒我们以香港法规规范我们的行为举止的情景,使我对这穿着皮鞋不穿袜子,个人文化素养当在我等之下的朋友平生许多感慨。曾有人把香港人形容为“黄皮香蕉”,即黄种人的外形,西方白人的法制理念,此刻看来不仅很形象,同时说明讲规范与法制并不是西方人文上特有的专利。    如果有了法制观念,有了严格守则的理念,在赛鸽上飞行是否正常就不是主要问题了。据报道,去年5月29日,在比利时全国计有43257羽赛鸽参赛的中距离波治国家大赛上,在冠军鸽的产生上恰恰演绎了一个与威力公棚截然相反的故事。比利时赛鸽高手依佛的一羽03-3118536深点雄鸽,以1528米/分获得一岁鸽(19590羽)冠军和加上成鸽(23667羽)的总冠军。由于这次极其正常的飞行鸽因系依佛先前卖给了他人,脚上的足环是买主拿来的,系代挂足环。鸽子断奶后买主暂时未取,到比赛时依佛用之参赛时没有按比利时的规则向k.b.d.b.总部申请更改,按照在比利时鸽人眼中视为“丹书铁券”的比赛规则规定,这羽举世瞩目的冠军鸽不仅被取消了成绩,甚至被取消了参赛资格。留给依佛的除了遗憾外,只有百般的无奈。     比利时是现代赛鸽的发祥地,同时又是时下仍然引领赛鸽运动潮流的领军之域,我们已经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中国赛鸽事业,在学习先进经验中,结合中国实际订立比赛规则的同时,是否也应在严格执行规则上实施一下“拿来主义”呢?!可喜的是,结合国内的赛鸽运动实际,已有不少有识之士提出把“精神文明”、“廉政建设”理念引入鸽坛;在鸽界也有不少鸽友已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盗鸽贼,维护自己权益。笔者以为在此基础上,在整个鸽事活动中全方位引入法制观念和操作实践,将对促进赛鸽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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