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信鸽协会2008年信鸽竞翔规程
2008-02-26 22:16:25
2008年信鸽竞翔规程为进一步规范信鸽竞翔赛事,按省鸽协要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相应竞翔措施规程如下:1、 信鸽竞翔必须是本组织会员,GPS定位仪测量到户,鸽钟报道,按中鸽协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分速,竞翔鸽须佩戴全国统一环(省幼鸽赛环除外)一枚。2、 设裁判员三名持证上岗,凡病鸽、做标志鸽等裁判员有权拒绝信鸽参赛。3、 赛格归巢后参赛者30分钟内电话报裁判员,晚计归巢鸽成绩。应持鸽、鸽钟、足环证、会员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归巢鸽按顺序核实登记确认足环证、软环、暗章及报到单。4、 归巢鸽如鸽钟故障或打空格,须电话通知裁判员30分钟内持鸽到指定地点,由两名裁判员核实为归巢时间,进行必要的查棚。5、 评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距离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计算分速取小数点后四位数。6、 团体赛、春季赛、秋季赛、冬季赛、品评等由市鸽协评定后统一报送省鸽协。以上规程系会员周知,严格按上述规程执行,如有不足按中鸽协之规程为全权解释权。本规程一式三份省鸽协、市体委、市鸽协各一份。 肇庆市信鸽协会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