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棚最牛语言--最终解释权属主办方

2009-04-29 20:56:17

    一直对这句话没有多大的认识,但是今天却让我见识了这句话的威力!   话说在四川的某公棚,决赛在放出的第2天才到了一只鸽子,它是一只真正的伯马!   正当大家都为它庆贺的时候,主办方来了个“冠军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只能够领冠军的奖金,剩余奖金由参赛鸽均分!”这真是个现实版的自相矛盾。在主办方的章程中“九、预赛的获奖鸽为当日归巢鸽;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时间至次日19:00止,在有效报到期内没有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此赛期内无归巢鸽,决赛的总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多羽奖除外)”这个第9条可是明明白白的写了是伯马制度啊!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作为参赛的弱者,我们怎么样才能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难道在主办方的一句“最终解释权属某某方”就可以推翻前面的一切参赛制度吗?  

评论

上海震威鸽  05-04 00:17:05

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zqgzgp  05-02 22:40:05

这是三鑫公棚惊暴出的鸽界最大丑闻!!!三鑫的苏金海是个大骗子,鸽界最不讲信誉的人!!!鱼樵集团的张成松也是个嘴上说的漂亮但遇上事情就不讲信誉的人!!!对这样的不讲信誉的公棚鸽友千万不能相信了!!!

甘忠荣  05-02 13:33:31

这是公然悔约行为,不适用"最终解释权"!对有明确、肯定的约(规)定,不存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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