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市“百佳鸽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7-09-26 18:54:01
关于开展“百佳鸽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信鸽协会文件穗鸽字[2006]第6号 关于开展“百佳鸽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响应广州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全国一流体育城市”号召,进一步推动广州赛鸽运动健康发展,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广大会员赛鸽竞技水平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从即日起,在广州地区广泛开展“百佳鸽舍”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百佳鸽舍”评选工作,在广州市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吴日秀(广州市体育总会常务副主席、广州市信鸽协会名誉主席);副组长:冯 雄(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罗 斌(广州市信鸽协会秘书长、常务委员)成 员:郑伙强(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常务委员) 黄锦康(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常务委员) 谢 坚(广州市信鸽协会副秘书长、委员) 纪 军(广州市信鸽协会副秘书长、委员)王新月(广州市信鸽协会委员) 金永贵(广州市信鸽协会委员)二、评选方法与荣誉“百佳鸽舍”评选采取积分制,累计积满 100 分的会员,通过个人申报(申报表附后),经评选委员会评审批准,即在一年一度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授予“百佳鸽舍”荣誉称号,颁发“百佳鸽舍”荣誉牌匾和证书,同时在协会网站《百佳鸽舍》专栏和其他媒体刊登荣誉者的业绩与相关文字和图片。三、 评比时间评选活动从二OO六年六月六日开始,除政府行为和协会正式行文终止外,不受年度的限制。四、 计分内容与标准 内 容 综合名次分值 单项名次分值 备 注 冠 亚 季 4-10名 冠 亚 季 竞赛成绩 世 界 25 18 15 各5分 15 10 5 亚 洲 20 15 12 各4分 12 8 4 全 国 18 12 10 各3分 8 6 3 广东省 15 10 8 各2分 6 4 2 广州市 10 8 6 各1分 4 3 1 指令性任务 世 界(分值) 亚 洲(分值) 全 国(分值) 广东省(分 值) 广州市(分 值) 8-20 6-15 5-13 4-10 3-8 精 神 文 明先 进 个 人(劳动模范) 全国荣誉(分值) 省 荣 誉(分值) 市 荣 誉(分值) 区、街荣誉(分值) 所在单位荣誉(分值) 5-15 4-12 3-10 2-8 1-6 说 明 1、“综合名次”指一次比赛的总排名,以及常规赛的总冠军;2、“单项名次”主要指在一次比赛中同时进行的其他比赛,参加羽数少于常规赛。如另套的各种特比环赛、对抗赛、关赛、棚号赛、精英赛、团体赛、等各种附加赛以及品评赛等;3、“竞赛成绩”包括经过世界、全国以及省市等正式注册和批准的公棚比赛和品评赛;4、“指令性任务”主要是指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由信鸽协会必须完成的各种彩鸽放飞任务,共分世界、亚洲、全国、省、市五类;5、“指令性任务”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分值有一定弹性,由评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 其他(一) 全体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百佳鸽舍”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以严肃、积极的态度参与这项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这项活动。(二)建立“百佳鸽舍”评选数据库,随时准确登录每个会员在参加竞赛、完成指令性任务和精神文明活动中所得的分值,以作为评比的科学依据,并在每年的竞翔成绩册上公布于众。(三)连续两年没有交纳会费和未参加协会竞赛、庆典活动的会员,重新入会后其以往所得的分值为零,由评委会重新计算其所得分值。(四)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审批,讲究质量,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使“百佳鸽舍”评选活动,能真正成为推动协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赛鸽运动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